公司的远景目标是:将德赛电池发展成为全球知名品牌和著名的电源解决方案服务商及相关电池产品制造商。
公司在移动电源多个细分市场已经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小型移动电源保护线路板居国内同行之首,产品广泛应用于苹果、三星、诺基亚、索尼等公司的高端电子产品中;电动汽车电源管理系统多项技术获得国家专利,产品成功应用于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电动大巴;手机电池、MP4电池、手提电脑、医疗设备用组合电池,已成为国内外知名客户的原配电池供应商;异形锂聚合物电池、高容量锂聚合物电池、一次锂锰电池、锂铁电池亦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碱性锌锰电池2004年被国家质监总局评为“国家免检产品”;锂离子充电电池于2004年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德赛电池”品牌在市场上已得到广大消费者广泛认同。
承担公司未来产品孵化器的研究机构:德赛新能源研究院,技术力量雄厚,为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电化学及电子学博士后工作站,拥有经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电池测试中心。在一次锂电池、二次锂聚合物电池、电动汽车电源管理系统、动力电池等产品方面已取得多项发明专利,发展前景广阔。
公司秉承德赛集团“勤、诚、学、勇、和”的核心理念,坚持“我们对每一块电池负责”的专业精神和“公开、公正、务实、高效”的管理理念,打造“客户服务、协同综效、创新”的三大核心组织能力和“高效高薪”的竞争优势,追求长远发展,力争成为全球知名的电池品牌和著名移动电源解决方案服务商及相关产品制造商。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
发布日期:2012-11-8
第一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分配方式。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以现金分红为主的方式进行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下,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第四条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