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系1994年1月28日经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川体改(94)263号文批复同意,由四川省宏达联合化工总厂(后更名为什邡宏达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省工商新技术开发公司、四川化工总厂(后更名为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什邡县电力公司(后更名为什邡明珠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什邡县地方电力开发公司(后更名为什邡市地方电力开发公司)等五家企业共同发起,并向北海兴垦房地产开发公司、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都宏昌化工建材商贸公司、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什邡县银兴实业总公司、中国银行什邡支行劳动服务公司、广汉市平原实业发展有限总公司、什邡县双盛建筑材料厂(后更名为什邡市双盛建筑材料厂)等八家企业和内部职工定向募集股份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于1994年6月30日。 2001年11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1]95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00万股。该股票于2001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网上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发行,并于2001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经营范围:
化肥(磷铵、肥料级磷酸氢钙、磷酸二氢钾、过磷酸钙、复合肥、硝酸钾、硫酸钾、氯化钾、硫酸铵、氯化铵等)、工业级磷酸一铵、饲料级磷酸氢钙、氯碱、氟硅酸钠、工业硫酸、塑料编织袋、石膏及石膏制品、锌锭、锌合金及其废渣中提取的金属材料、稀有金属(钼、铟、锗)、氧化锌的生产销售;建工建材、化工原料批发零售,矿产品(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必须取得相关批准后,按照批准的事项开展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