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是在总公司以其部分经营性资产及相关业务重组的基础上,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藏政函(1997)23号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募集设立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总公司、四川者江堰海棠电冶厂、山南地区泽当供电局、西藏山南地区拉铬铁矿、西藏藏华工贸有限公司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铬铁矿(有效期至2014年7月);硼矿(有效期至2012年11月);铜矿;锂矿、硼、氯化钠、氯化钾开采及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9月12日)、多晶硅的采购及销售;固体矿产勘查、勘查工程施工;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矿山测量丙级(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一般经营项目;进出口业务;矿业技术咨询;房屋租赁;土畜产品、中药材、运输设备的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行政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