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2005〕151号)规定,促进我区污节能 染减排工作,经各地州市筛选和环保厅、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核定,现决定公布我区第八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公布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名单公 布后两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各地州、(市)环保局要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本辖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并书面通知企业,组织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对审核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各地州、(市)环保局要将已纳入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按照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和《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对2005年-2011年已公布还未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要按《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要求,对未按规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 业,由所在地州、(市)环保局责令其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未按规定要求公布和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 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自治区环保厅。
现将2012年-2013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公布如下:
1、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
2、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
3、伊犁金晶硅业有限公司(伊犁州)
4、尼勒克瑞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州)
5、新疆伊昭锰冶有限公司(伊犁州)
6、库尔勒大恩化工有限公司(巴州)
7、新疆乌苏啤酒(库尔勒)有限公司(巴州)
8、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
9、星河实业煤焦化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
10、阿克苏金疆化纤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
11、新疆乌苏啤酒(哈密)有限公司(哈密地区)
12、托里国苑铬矿开发有限公司(塔城地区)
13、新疆乌苏啤酒(乌苏)有限公司(塔城地区)
14、塔城市天新酒业有限公司(塔城地区)
15、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公司(昌吉州)
16、新疆鑫联煤化工有限公司(昌吉州)
17、奇台县新亚皮革加工有限公司(昌吉州)
18、阿勒泰市招金昆合矿业有限公司(阿勒泰地区)
19、新疆博圣酒业酿造有限责任公司(博州)
20、阿拉山口华坤工贸有限公司(博州)
21、新疆乌苏啤酒(喀什)有限公司(喀什地区)
22、塔什库尔干县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地区)
23、独山子天利实业总公司(克拉玛依市)
24、克拉玛依康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
25、新疆金塔(投资)集团(克拉玛依市)
26、新疆华电吐鲁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地区)
27、吐鲁番楼兰酒业有限公司(吐鲁番地区)
28、阿克陶县中鑫矿业有限公司(克州)
29、阿克陶县桂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克州)
30、新疆皮山冠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田地区)
自治区环保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