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上海众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城实业”)是1991年10月28日,由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中房上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四家单位发起组建的房地产综合开发企业。
一九九一年
9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经沪府办[1991]105号文批准组建上海众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月11日,经上海市计划投资委员会经沪计投[1991]686号文批准,同意公司众城大厦项目补充列入1991年上海市基本建设项目计划。
10月28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册,注册资金5180万元人民币。
11月30日至12月2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确认王安德担任董事长,会议通过了公司组建报告,聘任葛惠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工作,行使总经理职权,并代行法人代表人的职权。
12月5日,公司招股说明书在《解放日报》刊登,本次股票发行总额6180万元,其中发起人股5180万元,社会个人股1000万元(包括内部职工股60万元)每股面值10元,溢价发行每股12元。本次股票发行由上海万国证券公司主承销。
一九九二年
3月25日,公司首次向国内发行普通股,总股本6180万元,计618万股。其中发起人单位认购518万股,向社会个人发行94万股,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6万股,每股面值10元,发行价格12元。
3月28日,公司与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公司签订了众城大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公司获得了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内外贸中心2—2—4A地块50年的使用权。
5月28日,公司开业暨公司投资的第一个项目——众城大厦的奠基仪式在众城大厦基地隆重举行。
7月24日,经上海市旅游事业局批准,众城大厦为涉外办公楼。
9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众城公寓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决定筹备召开首届股东会。
9月30日,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变更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为,主营:商品房开发经营,办公楼、公寓的投资、开发、经营。兼营:钢材、木材、建筑材料、建筑五金。
10月14日,上海市房产局商品房管理处批准同意本公司具有外销商品房专项经营权。
一九九三年
1月2日,公司在《解放日报》上向社会公众首次推出众城大厦办公用房,这标志着公司的经营业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1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聘任葛惠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确定了93年增资配股方案并决定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月9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份占总股份的85.0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首届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章程》、1993年增资配股方案等决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
4月7日,本公司股票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从上市之日起拆细,拆细后每股面值为1元,获准上市交易量为940万股。上市当天开盘价为21元,收盘价为38元。年终最后交易日收盘价22元,年度最高价45.9元,最低价19元。
4月10日,公司1993年增资配股方案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配股比例为10配2,价格为每股2.8元。
4月20日,公司与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公司签订了众城公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公司获该地块70年的使用权。公司将投资9600万元,建造一幢建筑面积为12850万平方米的中高级公寓。
7月,增资配股后公司工商营业执照中注册资金由原6180万元变更为7416万元人民币。
8月10日,众城大厦主楼结构封顶,浦东新区领导给予高度评价,指出众城公司是浦东新区第一个房地产股份制企业,大厦是第一个封顶,第一个符合房产局规定的预售条件并第一个实施了预售,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
9月8日,公司第二个投资项目——众城公寓开工。
9月29日,公司与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8000平方米的土地批租合同,公司在位于保税区内的该地块上将建造150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12000平方米的仓储、加工用房。
1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同意在外高桥保税区组建全资子公司——上海众城外高桥发展有限公司,以房地产开发经营及仓储加工为主,并创造条件发展国际贸易及其他有关业务;同意投资公司第四个房产项目——众城商厦。
12月9日,公司与上海南城经济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浦东临沂小区N—3—1地块内6009平方米的众城商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公司获得了该地块50年土地使用权,并将投资1.1亿人民币在该地块建造一幢面积为15000平方米的商住两用综合大楼。
一九九四年
3月26日,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召开,大会表决通过了董事会1993年度工作报告和1994年度发展报告,关于《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的调整以及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调整的说明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公司配股事宜的说明。
3月,众城公寓正式向社会公开预售。
4月7日,公司内部职工股计72万股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并讨论同意公司93—94年度配股方案和与日本神友商事株式会社合作的“中日合作上海众神娱乐中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月,根据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和沪证办(1994)第050号文批准,公司实施了1994年送配股方案,本次送配为每10股送5股配3股,每10股送红利1.2元(含税),94年5月6日为股权登记日,5月23日为本次配股股票上市交易日。公司原有股本金7416万元人民币,经送配后股本总额扩大为13348.8万元。
一九九五年
3月21日,公司刊登关于召开一九九四年度股东代表大会的公告,公司第二届第八次董事会决定于1995年4月27日,在上海众城大厦(众城俱乐部内)召开第三次股东代表大会,会议主要议程如下:
1、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一九九四年财务决算》;
4、审议批准《公司一九九四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定的公司一九九四年度利润分配为:向全体A股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并以每10股送1股分红。
5、审议批准《公司一九九五年增资配股预案》,以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股,每股配股价为4.50元人民币。为符合公司法,发起人单位将所配股份额中的1512万股定向转让结社会个人股,配股转让费每股暂定为0.40元。其余配股份额经发起人股持有单位一致同意,予以放弃。配股方案还须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至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6、修改公司章程。
4月27日,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及1995年度发展规划》;
2、审议批准了公司《监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199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及1995年度增资配股方案》。(1)公司1994年度向全体股东以10股送红股1股,并派现金红利2.50元(含税)的方案进行分配;(2)增资配股方案为普通股每10股配售3股。为了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发起人单位一致同意将所配股份额中的1512万股定向转让给社会公众股东,其余配股份额予以放弃。因此,现有社会公众股东除可按10∶3配股外,还可按10∶7受让发起人股转让的配股权,每股配股价暂定为4.5元人民币,配股权转让手续费暂定为每股0.40元。
4、审议批准《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的说明》。
一九九六年
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1、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年会审议;
2、通过《199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1.80元现金人民币红利(含税);
3、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草案》;
4、通过公司1995年年度报告,决定股东大会(1995年)年会于1996年5月20日召开。
5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1995年度年会召开。经审议,大会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
2、通过《公司1995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和199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1.8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
3、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
4、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5、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董事会由(按姓氏笔划排列)王鉴强、江惠舫(上届连任)、陈正亮、张哲、郑尚武(上届连任)、顾敦清(上届连任)、唐恩光、殷友田(上届连任)组成。
监事会由(按姓氏笔划排列)李澜(上届连任)、宋亦强(上届连任)、金一辛(上届连任)、傅立瑜(上届连任)、管仁杰、潘顺新(上届连任)组成。
5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经审议,会议通过决议如下:选举郑尚武先生担任董事长。陈正亮、顾敦清、殷友田先生担任副董事长,聘任朱庆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张湘、陆学智、徐友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一九九七年
4月28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三届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如下决议:
1、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996年度利润暂不分配;
2、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顾敦清因工作调整辞去副董事长职务,选举原公司董事江惠航出任副董事长,增选原公司副总经理张湘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命李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5月30日,公司召开1996年度股东年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暂不分配;
2、增选了张湘为本届董事会董事。
6月9日,公司刊登公告,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企发[1997]106号)和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沪国资预[1997]159号)批准,公司发起人法人股股东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和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已以协议方式一次性向中远(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偿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共4834.42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每股转让价格为3.00元。
8月18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选举李建红、王云茂、徐泽宪、朱庆申为公司董事,同意江惠舫、陈正亮辞去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张哲、唐恩光辞去董事职务;
2、会议选举王富田、陈荣玉为公司监事,同意宋亦强辞去监事、监事长职务,金一辛辞去监事职务。
8月18日,公司召开三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因公司股权变动原因,董事会同意郑尚武辞去董事长职务,一致选举李建红为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鉴于原副董事长江惠舫、陈正亮已辞去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增选王云茂、郑尚武为公司副董事长;
2、经公司总经理徐泽宪提名,董事会聘任蔡尚均、朱庆申、陆学智、张湘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邹之中为公司财务总监。
10月22日,公司刊登董事会公告,公司部分发起人国有法人股转让事宜已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房上海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于1997年9月30日与中远(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全部转让给中远(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根据转让协议,并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沪国资预[1997]260号、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企发[1997]238号、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司[1997]134号文件批准,此次转让价格约为每股人民币3.79元,转让总金额25318.656万元,转让股份合计为6681.3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7%,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函[1997]24号文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中国证券监会已同意豁免中远(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面收购要约义务,并准予一次性向公众公告。
10月26日,公司召开三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调整董事:同意郑尚武、赵继德、王耀凌、刘汉波、陈琦伟为董事候选人;
2、同意更改公司名称和调整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将对公司名称冠以"中远"字样,并相应增加主营业务范围;
3、同意1997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1997年6月30日总股本16843.6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10:3的比例转增股本;
4、调整经营班子:因工作变动原因,决定免去朱庆申、陆学智副总经理职务;
5、同意将上海众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众城外高桥发展有限公司整体转让给中远(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1月4日,公司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1、将上海众城大酒家、上海众城俱乐部转让给中远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中远房地产开发公司。协议转让价格分别拟定为人民币18258093.05元和人民币21006079.65元;
2、将上海众城超市公司转让给上海远洋船舶供应公司。协议转让价格拟定为人民币100万元;
3、与上海远洋广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续建众城花苑房产项目。
12月5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选举曲毅民、赵继德、王耀凌、刘汉波、陈琦伟为公司董事,同意郑尚武、殷友田、朱庆申、王鉴强辞去董事职务;
2、会议选举王宇航、何家乐、李元洪、周建信、黄德龙为监事,同意傅立瑜、潘顺新辞去监事职务;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改公司名称和调整公司行业类别的报告》:拟将公司名称改为"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或"中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行业类别由原来的房地产类调整为综合类;
4、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以1997年6月30日总股本16843.68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以10:3的比例转增股本;
5、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上海众城外高桥发展有限公司的报告》:决定以协议方式一次性将上海众城外高桥发展有限公司整体转让给中远(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协议转让价格为468333866.85元人民币;
6、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上海众城大酒家的报告》:本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258093.05元,其中中远房地产开发公司受让90%,中远酒店业物管理有限公司受让10%;
7、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上海众城俱乐部的报告》:本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1006079.65元,其中中远房地产开发公司受让90%,中远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让10%;
8、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上海众城超市公司的报告》: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万元;
9、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远洋广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续建"众城花苑"房产项目的报告》:公司决定与上海远洋广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合作成立"上海众城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方各按59%的比例投资。
一九九八年
3月20日,公司名称更改为“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发展”。公司的行业类别由原来的房地产类调整为综合类。公司经营范围现为:实业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钢材、木材、建筑材料、建筑五金。公司决定于3月20日起将办公地从上海东方路818号迁至上海浦东南路2161号,迁址后公司电话号码:(021)58705858(总机)、传真:(021)58703267、邮编:200127、股东接待电话:(021)58700678。
3月20日,公司召开1997年度股东年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1998年度投资经营计划报告;
2、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1997年度末总股本21896.78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送2股的比例派送红股。
12月28日,公司刊登公告,中远(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该公司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17964.55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8.37%。中远(上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过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其控股母公司) 内部同业重组后,现更名为中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数及比例不变。
一九九九年
2月28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1998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2、董事会工作报告。
3、总经理业务报告。
4、公司199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199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调整事宜:因公司邹之中先生工作另有安排,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刘勇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7、决定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8、召开1998年度股东年会。
2月28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 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关于公司监事成员调整议案:(1)经公司职工代表民主讨论,
同意李澜、管仁杰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推选张志良、袁辉作为职工代表出任监事;(2)推选李云鹏为公司监事候选人,提请1998年股东年会审议批准。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因监事会成员作部分调整,《公
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会组成人数也作相应调整,从原9名调整为7名,提请1998年股东年会审议批准。
3月3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1998年年度报告。1998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255.02万元,取得税后利润14,018.31万元,每股收益0.53元,净资产收益率为27.51%。
4月12日 公司召开1998年度股东年会,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637人,代表股份193,369,1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3.59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1998年总经理业务报告。
2、199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3、199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199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寻求
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决定1998年度不进行股利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7、关于选举调整公司监事的提案:选举李云鹏为公司监事,同意王宇航、李元洪、周建信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6月30日 董事会为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目标,看好招商银行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决定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认购招商银行新增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每股价格人民币3.50元。
7月7日 公司成立海南项目工作小组,飞赴海南博鳌,参与海南晓奥公司管理工作。
7月26日 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建立中远品牌一流物业管理公司”的精神,由公司控股的众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具有世界一流管理水平的著名酒店物业管理公司--第一太平戴维斯(中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中远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800万元,我方投资6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5%。该公司成立后,将通过对国航大厦物业管理的实际运作,创立中远物业管理品牌。
8月3日 公司召开了三届十二次董事会,讨论通过以下事项:
1、 公司1999年度中期报告。
2、 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 关于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事宜。
4、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事宜:为了执行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的通知》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进行了调整,免去徐泽宪总经理职务,聘任邹之中为公司总经理;免去蔡尚均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张俊为副总经理。
5、 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大会议程:(1)选举产生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2)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
8月3日 公司召开三届八次监事会,讨论通过:(1)公司1999
年度中期报告;(2)关于公司监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事宜;(3)决定继续委派张志良、袁辉先生任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8月5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1999年度中期报告。199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394.69万元,取得税后利润4,994.999万元,每股收益0.19元,净资产收益率为7.93%。
9月6日 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李建红、陈洪生、徐泽宪、曲毅民、赵继德、刘汉波、蔡尚均、张湘、陈奇伟;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为:王耀凌、张峻、陈荣玉、王邦鹰、袁宁及职工代表监事张志良、袁辉。
9月6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建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陈洪生、徐泽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同时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推选王耀凌先生为监事长。
10月初 公司正式受托管理海南博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南博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原晓奥公司重新组建而成,公司受托管理该公司后,努力促进“亚洲论坛”年会选址的确定,并致力于把博鳌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成一个跨世纪的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综合性度假区,在为公司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国际影响,提高公司在海内外的知名度。
10 月6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博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海南、上海、香港等第25家新闻单位应邀参加,会上邹之中总经理介绍了度假区开发情况。同日,菲律宾前总统拉莫斯和澳大利亚前总理霍克前往博鳌旅游度假区实地考察“亚洲论坛”的会址。
二OOO年
2月21日 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定:出资5亿日元(折合3925.015万元人民币)受让香港大鼎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大鼎旅业发展有限公司28.38%股权和所持全部出资及相关权益、债权。
3月7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①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②公司199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③公司199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④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⑤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的规定,免去刘勇财务总监职务;⑥决定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参股海南博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并接受股东委托经营管理;⑦决定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参与发起设立海南科力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占该公司20%股份;⑧决定出资1696万元人民币认购上海银行新增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计800万股;⑨决定出资200万元人民币投资参股上海远洋广场餐饮有限公司,占该公司20%股份;⑩同意授权经营班子对其它有关项目继续研究后再行投资;⑾决定召集1999年度股东年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1)1999年度监事会报告;(2)1999年年度报告;(3)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
3月29日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拟定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向海南晓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九曲江温泉开采权和使用权。
4月25日 公司在远洋广场大酒店召开1999年度股东年会,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200,060,87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6.14%。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1)《199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199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199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999年度拟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送4股的比例进行股利分配(按每股面值壹元计算)。
4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1999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
5月17日 公司实施199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1999年度末总股本26276,140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4股的比例派送红股,计增加股份10510,4563万股。股份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36786,5971万股。
5月19日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普陀支行签订银企合作意向书,农行普陀支行向中远发展提供5亿元贷款授信,已于年内全部履行。
5月30日 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决议:为深化公司房地产配套业务,扩大物业管理市场份额,出资200万元参股设立“上海中远申晟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中远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20%股份;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投资北京百慧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占其6.67%股权。
6月23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定将本公司持有的海南大鼎旅业发展有限公司28.38%的股权和相关债权及权益以1257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海南晓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月1日 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决议:为调整公司投资结构,将本公司持有的上海众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3.33%的股权,以该公司2000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人民币4,317,656.26元为转让价格转让给上海中远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7月5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为了拓展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房地产配套业务和住宅产业化的发展进程,公司拟出资6300万元人民币参股经联合改制重组后设立的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18%的股份。
8月15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如下:①公司2000年中期报告和中期报告摘要;②公司2000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③公司2000年中期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仍按现有标准计提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中期报告和2000年中期报告摘要。
9月4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安排,公司3302.2080万股转配股上市流通。转配股上市后,公司流通股份为9906.6240万股,占总股本26.93%。
9月7日 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决议:为参与建设浦东龙阳小区,加强开发力度,出资人民币500万元投资设立上海中远龙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0%股份。
9月15日 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决议:为实现公司
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配套、住宅产业化为中心的总体规划,出
资人民币145万元投资参股上海中远置业销售策划有限公司,公司持
有其29%的股份。
11月17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①在《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中增加两款关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程序的议案;②关于调整公司四项计提中应收款项计提坏帐准备方法的议案;③关于“两湾一宅”旧城改造项目的投资议案;④关于召开2000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以下事项:(1)会议通报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关于调整职工代表监事的函:鉴于部分职工代表工作变动等原因,经职工民主选举,由袁辉(原任职工代表监事)、詹琳、张兴山出任职工代表监事,张志良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2)监事会接受王邦鹰监事的辞呈,提请2000年临时股东大会免去其公司监事职务。
11月28日 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决议:为扩大对上海中远置业销售策划有限公司投资份额,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分别受让上海中远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所持上海中远置业销售策划有限公司18%的股份、上海欧美房产建筑装潢工程公司所持上海中远置业销售策划有限公司2%的股份。此次受让后,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
12月19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①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将公司持有的海南博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6%的股权以人民币27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中远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②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将公司持有的海南博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8%的股权以人民币3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南安安实业有限公司;③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值将公司持有的海南博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8%的股权以人民币3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口建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月22日 公司在上海汇丽(集团)公司会务培训中心召开2000年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279103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5.87%。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1)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和表决的具体程序”条款的议案;(2)关于免去王邦鹰监事职务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四项计提”中“应收款”项计提坏帐准备方法的议案;(4)同意公司与中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8.37%的股份)、上海中远两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投资建设“两湾一宅”旧城改造项目。
12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2000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OO一年
3月8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报告;2)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00年末总股本36786.5971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社会公众股含个人所得税),计派发现金红利7357.32万元。5)公司预计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6)“中远两湾城”项目二期投资议案;7)“中远两湾城”项目三期投资议案;8)关于职工住房补贴款冲销法定公益金项目及其以后会计处理方法调整的议案;9)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接受副董事长陈洪生、董事曲毅民、刘汉波的辞呈,推选梁岩峰、刘勇为董事候选人。此外,另1名缺额董事,推荐潘飞为公司董事候选人;10)新聘公司副总经理和任命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贺龙刚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任命公司副总经理张俊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1)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加快“博鳌水城”二期有关项目投资前期工作的议案;12)对经营班子投资权限授权;13)对经营班子贷款额度权限授权;14)授权经营班子决定公司职工有关福利问题;1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16)关于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A股)的议案:公司申请公募增发不超过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预计募集资金约11亿元,募集资金用途为投资“中远两湾城”二、三期项目;17)决定于2001年4月12日召开2000年度股东年会。
同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1)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2000年度监事会报告
4月12日 公司2000年度股东年会在上海图书馆召开,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2000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00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中远两湾城”项目二期投资议案
6、“中远两湾城”项目三期投资议案
7、关于职工住房补贴款冲销法定公益金项目及其以后会计处理方法调整的议案
8、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免去陈洪生、曲毅民、刘汉波董事职务,选举刘勇、梁岩峰、潘飞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9、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10、关于以向社会公开募集方式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议案。
4月18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办公地址迁址公告:自4月20日起,公司办公地址变更为上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
4月20日 公司办公地迁至上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
5月16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200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0年末总股本36786.5971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社会公众股含个人所得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57.32万元。定于5月22日为股权登记日,5月23日为除息日,5月31日为红利发放日;
7月3日 公司增发新股材料获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8月7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2001年度中期报告和中期报告摘要;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并追溯调整的议案;3)关于公司参与投资上海欧美房产建筑装潢工程公司和该公司增资改制为上海中远汇丽建筑装潢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出资9,369,375.84元人民币参与该公司增资改制,改制后公司拥有其60%股权;4)关于公司投资组建海南中远发展博鳌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5)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董事会决定不再聘任贺龙刚为公司副总经理;6)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土地拍卖、招投标时制定竞标方案并参加竞拍或投标的议案;7)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试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同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讨论通过:1)公司2001年度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2)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并追溯调整的议案。
9月15日 公司被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为“2000年度上海本地上市公司盈利15强”。
9月18日 公司出资23750万元、控股95%的海南中远发展博鳌开发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该公司主要经营旅游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会议展览服务、高尔夫球场、餐饮娱乐、商业零售业和进出口贸易等。
9月18日 公司在海南博鳌举行“中远发展资本市场展示会”, 10多家基金公司及媒体参加本次会议,会上徐泽宪副董事长和邹之中总经理对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规划作了分析与展望,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大大提升了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形象,并为公司今后增发新股工作奠定基础。
11月30日 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中远汇丽建筑装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宜:为更有效地发挥上海中远汇丽建筑装潢有限公司各股东方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建筑装潢业务的规模,会议同意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对该公司增资,由中远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单向增资,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上海中远汇丽建筑装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万元,其中,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占48%股权。
二OO二年
1月28日,公司刊登《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对公众投资者网上询价发行公告》。公司本次A股增发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66号文批准,本次增发拟采用网上和网下同时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A股。并于同日刊登了增发A股的招股意向书。
4月23日,公司2001年度股东年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1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通过2001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通过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免去赵继德、蔡尚均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6、审议通过选举傅平、孙敏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免去陈荣玉、袁宁公司监事职务的议案;
8、审议通过选举刘淑兰、温恩奇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陈琦伟、潘飞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为海南中远发展博鳌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对海南中远发展博鳌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2年9月,印尼三林集团通过三林万业(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向中远集团受让中远置业集团45%股权,并将其改组成为中外合资企业——上海中远三林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OO三年
4月9日,公司刊登公告,公告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6月10日,公司刊登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增发的回访报告》。公司于2002年2月完成了增发8000万股A股的工作,发行价格8.87元/股,共募集资金净额681,045,076.59元。截止2002年12月31日,公司该次增发募集的资金已按照增发《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全部投入“中远两湾城”二、三期工程。
6月24日,公司刊登了《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02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02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关于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议案;
6、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7、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8、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9、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10、 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11、 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李建红、徐泽宪、张文光、倪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陈琦伟、潘飞、陈学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 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王耀凌、张峻、金永良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14、 公司继续聘用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3年度的审计机构;
15、 为上海中远老西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16、 将上海景丽足球训练基地出售给中远汇丽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的议案;
17、 提取董事会基金的议案;
18、 董事会基金实施细则(草案)。
二OO四年
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3年公司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2003年度董事会报告并提交2003年度股东年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2003年度股东年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5、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变动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陈琦伟因自身工作原因辞职,推荐王洪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预案:将原“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此预案提交2003年度股东年会审议批准;
7、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预案:推选林逢生、丰金华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8、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用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此预案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年会审议批准;
9、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3年度审计工作报酬为40万元人民币,并将此预案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年会审议批准;
10、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变动的议案:因工作原因免除张俊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聘任董事会秘书李谰为公司副总经理。
7月1日,公司刊登2003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3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03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6、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林逢生、丰金华为公司董事;
7、关于独立董事变动的议案:同意陈琦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选举王洪卫为公司独立董事;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确定会计师事务所2003年度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
8月17日,公司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4年8月13—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200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2、增选林逢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
11月10日,公司刊登公告,徐泽宪副董事长因个人健康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
二OO五年
4月30日,公司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5年4月28日召开,通过决议如下:
1、200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2、2004年度董事会报告;
3、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
5、关于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预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3月22日发布的《关于督促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5]15号文)有关要求,公司将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6、关于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度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
7、关于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8、关于同意徐泽宪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9、增补公司董事的预案:提名李振宇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批准;
10、关于聘任刘淑兰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1、关于银行贷款到期后续借的议案:为了保证两湾项目资金和流动资金及持续经营开发资金的需要,同意向兴业银行续借6500万元人民币短期贷款;向农行普陀支行续借1亿元人民币短期贷款。借款期限均为1年;
1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报酬的预案:拟将独立董事年度报酬从原每年5万元人民币(税后)调增至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后)。
会议同意将上述二、三、四、五、七、九、十二项议案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年会审议批准。
5月25日,公司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1、关于转让海南中远发展博鳌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关于转让上海中远汇丽建筑装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上海中远汇丽建筑装潢有限公司48%股权及附属于该股权的其他权益转让给昆山鹿侨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非关联公司)。转让价格为净资产评估值增减从评估基准日到2005年5月31日的帐面盈亏值;
3、决定于2005年6月27日召开公司2004年度股东年会。
5月25日,公司刊登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海南中远发展博鳌开发有限公司99.375%的股权及附属于该股权的其他权益转让给中远集团,转让价格拟为净资产评估值增减评估基准日至2005年5月31日净资产帐面盈亏值。鉴于中远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对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精干主业,拓展主业发展空间形成较有利的影响。同时随着股权转让,公司对海南公司7.15亿元人民币贷款担保也将转移,从而极大地减少了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降低了公司的风险。
6月28日,公司刊登2004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公司2004年度股东年会于2005年6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4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通过2004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通过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李振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8、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监事的议案:选举陆健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
9、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海南中远发展博鳌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7月2日,公司刊登《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拟转让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05年6月30日收到公司大股东——上海中远三林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函(中远三林函[2005]025号):该函就中远发展实际控制人拟转让股权等事项通知如下:“上海中远三林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和上海中远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其分别持有的本公司45%和10%的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征集受让方并转让,本公司目前在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56.16%股权的国有股份性质可能会因此而发生变更。”
9月29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和上海中远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将分别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远三林置业集团有限公司45%和10%的股权与Success Medal International Limited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至此,印尼三林集团实际控制了上海中远三林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余55%的股权,并将其更名为“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林万业”),完成对三林万业的全面收购。通过三林万业,印尼三林集团间接持有中远发展56.16%的股权,正式入主中远发展。
9月30日,公司董事会分别接到公司董事长李建红、董事丰金华、董事李振宇及董事、总经理倪强等四位董事、总经理的辞职报告,上述人员均因工作变动原因分别辞去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及总经理等职务。
10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决议如下:1、鉴于李建红先生已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现选举林逢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2、鉴于倪强先生已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现聘任蒋剑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12月7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远三林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主要内容如下:(1)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沪外资委协[2005]3568号)已批复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和上海中远房地产投资有限将分别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远三林置业集团有限公司45%和10%的股权转让予Success Medal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产权交易合同,股权转让后该公司性质由原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5]1455号)批准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远三林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的本公司25150.371万股股份属非国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