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是于1992年4月在原南京市人民商场的基础上改组,以商场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入股,并以募集内部职工股和定向募集法人股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4月定向募集2000万股法人股,1993年5月公司定向募集的法人股股票在全国证券自动报价系统(STAQ)挂牌交易。2000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0)第11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募集社会公众股3500万股。2000年9月26日该次发行的社会公众股3500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南京中商”,证券代码“600280”。 经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全称由原来的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不变。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定型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糖、酒、乳制品、干果、蜜饯、饮料、冷饮、水果、茶叶销售;房地产经营;烟、音像制品零售; 一般经营项目: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照相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机械、电子设备、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汽车配件、劳保用品、家具用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陶瓷制品、水暖器材、日用杂品、土畜产品、科技产品销售;广告业务;自营和代理商业系统的出口业务;经营连锁企业配送中心批发商品和连锁企业自用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让贸易;停车场服务;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场地租赁。
许可经营项目:定型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糖、酒、乳制品、干果、蜜饯、饮料、冷饮、水果、茶叶销售;房地产经营;烟、音像制品零售; 一般经营项目: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照相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机械、电子设备、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汽车配件、劳保用品、家具用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陶瓷制品、水暖器材、日用杂品、土畜产品、科技产品销售;广告业务;自营和代理商业系统的出口业务;经营连锁企业配送中心批发商品和连锁企业自用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让贸易;停车场服务;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场地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