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7年8月22日,是根据山东省政府鲁政字[1996]282号文,由莱芜钢铁总厂作为独家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而设立的股份公司。公司创立时总股本52,98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44,980万股,社会公众股8,000万股,注册登记机关: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证监发字[1997]400号和证监发字[1997]401号文批准,1997年8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200万股,同时发行内部职工股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每股6.73元。1997年8月2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字[1997]077号文审核同意,可流通股份7,200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 1998年4月28日公司实施送转股方案,送转比例为10送3转增2,总股本增至79,470万股。1999年8月12日公司实施配股,每10股配3股,配售价格6.25元/股,配股发行量7,648.2万股,总股本增至87,118.20万股。2002年6月25日公司实施配股,每10股配3股,配售价格7.70元/股,配售发行量5,109.11万股,总股本增至92,227.31万股,其中境内法人股占78.01%,社会公众股占21.99%。 2012年2月,济南钢铁吸收合并莱钢股份后,莱钢股份注销法人资格,终止上市。
经营范围:
生铁、钢锭、钢坯、钢材、大锻件、焦炭、水渣、炼焦化产品及炼钢副产品的生产、销售;认定证书范围内高炉煤气发供电、供热(凭资质证书经营);资格证书范围内经营进出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