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山西省体改委批准,于1992年9月28日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山西省首批重点规范化股份制试点企业。1996年11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在上交所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2,500万股社会公众股(A股),同年12月5日公司A股在上交所上市流通。
自1998年以来,公司开始向电力行业转型,先后收购柳林电力1台10万千瓦发电机组资产及河坡电力2台5万千瓦发电机组资产。1999年公司完成对所属非电力资产的剥离。2002年公开增发A股7528.5714万股,受让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2007年6月受让山西省电力公司持有的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2011年6月,公司向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计发行27,356.15万股,购买其共同持有的山西地方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截止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控股公司为山西国兴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参股公司为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
上市以来,公司通过股权变更、资产重组、股权分置、市场再融资等各种资本运作方式,逐步成长为主营业务明确、公司治理优良、业务稳健运行的能源类企业。2009年被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评为“中国电力优秀企业”;2010年公司股票入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380指数样本股;独立董事李晓磊荣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10年度优秀独立董事提名奖;公司持续入选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股。
未来,公司将专注能源产业,倡导清洁发展,追求永续经营,以“奉献绿色能源,服务山西发展”为使命,依托超前的战略、有效的管理和认同的文化,通过创新发展、链式发展、循环发展,逐步成为综合能源的投资商、运营商和服务商,努力建设成为资产优良、实力雄厚、管理先进、全省一流,在全国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上市公司。
10月16日至18日,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崔立新、产业部经理王建军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安全检查组,深入地电兴县分公司、方山分公司对公司本部及5个班组、站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基层单位安全工作肯定的同时也提出相关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
集团公司此次安全检查为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政府、电监办对“十八大”期间安全保供电及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有效促进地电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