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2012年三季度末,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29646.86亿元,股东权益1378.87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0.45%,前三季度累计实现净利润263.41亿元。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2012年发布的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兴业银行按总资产排名列第61位,按一级资本排名列第69位。
目前,兴业银行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天津、沈阳、郑州、济南、重庆、武汉、成都、西安、福州、厦门、太原、昆明、长沙、宁波、温州、义乌、台州、东莞、佛山、无锡、南昌、合肥、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南宁、哈尔滨、石家庄、呼和浩特、长春等全国主要城市设立了83家分行、676家分支机构;拥有全资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在上海、北京设有资金营运中心、信用卡中心、零售银行管理总部、私人银行部、资产托管部、银行合作服务中心、资产管理部、投资银行部、贸易金融部、可持续金融部等总行经营性机构;建立了网上银行“在线兴业”(www.cib.com.cn)、电话银行“95561”和手机银行“无线兴业”(wap.cib.com.cn),与全球1000多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截至2012年三季末,兴业银行前十大股东依次为:福建省财政厅、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新政泰达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烟草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岩市财政局、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际金融公司、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绿色金融:可持续金融理念的成功探索
作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兴业银行多年来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履行企业公民责任。从首推能效融资、碳金融、低碳主题信用卡到率先承诺采纳赤道原则,再到设立专营机构,兴业银行的绿色金融走过了6年多的历程,在市场理念、社会影响、产品研发、技术规范、服务领域、组织保障等各方面均先行于业内,探索出了一条“由绿到金”的可持续金融道路。
专业化实现绿色金融规模发展
从2006年首笔能效融资项目落地,到2012年一季度末,兴业银行累计为上千家企业提供了绿色金融融资,累计金额达到1290.08亿元,融资余额达到847.31亿元,其中信贷余额650.37亿元,非信贷融资余额196.94亿元,平均以每年200%以上的速度增长。
目前,兴业银行辖内37家分行均开办绿色金融业务,并形成一批融资余额超过20亿元的绿色金融业务重点分行,业务覆盖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三大领域,项目遍及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东北、中部、西部和海西等各主流经济区域,项目涉及提高能效、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碳减排、污水处理和水域治理、二氧化硫减排、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等众多项目类型,包含国家重点节能工程。至2012年一季度末,兴业银行绿色金融支持的项目已累计实现在我国境内节约标准煤6112.2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7995.42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COD)225.79万吨,减排氨氮1.47万吨,减排二氧化硫7.46万吨,减排氮氧化物0.86万吨,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1741.34万吨,节水17381.80万吨。这些减排量相当于关闭了412座100兆瓦的火电站,或者是北京7万辆出租车停驶124年。
从2005年成立能效融资专业团队,到2009年成立可持续金融中心,再到2012年可持续金融中心升级为一级部门可持续金融部,兴业银行不断推进绿色金融的专业化运作。目前已经组建了项目融资、碳金融、市场研究、技术服务、赤道原则审查5个专业团队,努力打造集中产品创设、技术支持、资产管理、营销组织、交易服务、业务合作等6项职能于一体的资产运营平台。同时按照细分领域,制定技术准入标准,将行业理解和业务知识提炼、升华,逐一标准化,建立了绿色金融认证体系,并开展了“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环境效益测算;完善了信贷管理系统,每笔经过绿色金融认证的绿色信贷,均在信贷系统中显著标示,对绿色金融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和分析。
以赤道原则强化流程改造
2010年10月31日,兴业银行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全球第63家、中国首家也是目前唯一的“赤道银行”。除了按照赤道原则要求对总投资1000万美元项目融资业务进行赤道原则评审和识别融资项目的环境与社会风险外,兴业银行还参照赤道原则为绿色金融提供的一整套理念、方法和工具,建立了从决策到执行、从制度到流程、从能力建设到信息披露等全面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制度和体系。
从2009年底兴业银行首笔适用赤道原则项目——福建华电永安发电2×300MW扩建项目正式落地以来,截至2012年一季度末,兴业银行共对673笔贷款项目进行了赤道原则适用性审查,所涉项目总投资9106亿元,其中,认定属于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共计127笔,项目总投资额为1631亿元,涉及126个客户。此外,去年底兴业银行首笔由企业自愿适用赤道原则的项目在西安成功落地,项目总投资为3.2亿元,标志着国际上被广泛遵循的赤道原则在中国得到更广泛的认同,也表明中国企业从被动遵循赤道原则向主动寻求以赤道原则管理风险的转变。
为促进和规范节能减排业务发展,兴业银行先后出台了《节能减排业务管理办法》、《节能减排项目准入细则》、《环境领域节能减排项目属性认定标准》以及业务营销指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支持的项目类型、准入标准,为节能减排业务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寓义于利”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兴业银行在股东利益最大化并兼顾利益相关者与追求环境、社会、经济、企业和银行的和谐发展方面,做了一系列探索,提出“寓义于利”社会责任实践方式。基于这样的社会责任观指导,兴业银行于2006年5月携手合作伙伴国际金融公司(IFC)合作设计节能减排融资项目,创造性地推出了能效融资产品,成为中国绿色金融服务的起点。
兴业银行将“寓义于利”的可持续金融理念提升到公司治理与企业文化的战略高度,在经营活动中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公众利益,履行社会责任,不仅推动了绿色金融事业的蓬勃发展,也推动了经营理念层面的三个转变:一是成为公司治理的共识,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公司治理理念,深化对银行社会责任与自身可持续发展间关系的认识,积极探索以多种方式推动银行践行社会责任;二是由被动接受约束转变为主动寻求商业机会。把服务节能减排、遵循赤道原则作为创造差异化优势、挖掘新商机的有利工具;三是由单一绿色金融产品的开发推广转变为商业模式和业务流程的全面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