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中心文件
安研字[2011] 6号
关于举办“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前辅导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3日、4日两天进行,考试内容按照《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执行。为帮助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提高专业理论和相关知识水平,并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前的应试准备,迎接2011年9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中心特举办“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地、各部门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国有、民营企业,合资、独资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程技术、生产管理、安全评估、安全咨询等人员)且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主管领导。
二、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及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培训师资与培训方式
该培训班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应试的实用性,师资均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从事理论研究工作的行业权威和资深专家担任主讲。
培训按照《考试大纲》授课,并对重点、难点问题作可操作性辅导和答疑,争取参加应试辅导班的学员都能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的执业资格考试。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1年6月24日~6月28日(24日报到) 北 京
2011年7月11日~7月15日(11日报到) 上 海
2011年7月24日~7月28日(24日报到) 杭 州
2011年8月15日~8月19日(15日报到) 昆 明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四科交费1280元/人。
2.培训班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六、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中心
联系人:王 敏 郎玉英 丁 玲
电 话:010-84805711 64463490
传 真:010-84805711
七、报名方式
1.为保证培训班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请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培训通知及时转发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凡报名参加培训班的学员需认真填写回执表,传真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中心。
2.培训班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于开班前一周传真报到通知,详告具体报到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事宜。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
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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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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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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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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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期数 |
2011年6月24日~6月28日(24日报到) 北 京〔 〕 2011年7月11日~7月15日(11日报到) 上 海〔 〕 2011年7月24日~7月28日(24日报到) 杭 州〔 〕 2011年8月15日~8月19日(15日报到) 昆 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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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人 数 |
姓 名 |
性别 |
职务或职称 |
学历 |
工作部门 |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七、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业务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 |
联系人:丁 玲 15111998395 注:此回执复印有效
电 话:010-84805711 64463490 传 真:010-8480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