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2年注安考试5.21~6.22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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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12-05-09 09:08
 






详细说明

关于2012年度注 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 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 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8日、9日两天。请各市严格按照《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 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2012年度考试题型设置不变,即《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 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 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 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 知》(苏人通〔2005〕42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报考条件中专业要求,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执行。

  六、报名工作

  (一)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 据实际情况自定。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6月22日,报名网 址:http://www.jsrsks.com.cn。

  其他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网报软件采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管理,有关软件将通过FTP平台下发。

  (三)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按滚动考试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四)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 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2. 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 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 回。

  (五)对于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 料。

  (六)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新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应将有关报名材料于2012年5月22日~6月22日送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接受资格 审查,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9号707室,联系电话:(025)85411863。

  (七)9月3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考试仍使用2011年版的考试大纲与辅导教材,具体征订工作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联系电话:(025)85411863,传真: (025)85411655;邮编:210042;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9号 707室。报考人员也可登陆http://www.jssafety.ac.cn网址查询具体征订事 宜。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 〔2005〕1号)文件规定,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务必于报名结束后即将相应费用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结算中心领取,具体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 49号机械大厦2513室。

  附件: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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