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社函[2012]182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12年 9月8日 |
上午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下午14:00-16:30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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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9月9日 |
上午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 |
下午14:00-16:30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市(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其中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执行。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网上报名所登录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成功后考生即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区,在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省农垦总局除外)考生登录省直考区;省农垦总局的考生登录省农垦总局考区;其他考生均按属地管理,登录所在市(地)的考区。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5月11日-5月24日。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2011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5月21日-5 月25日。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首次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表(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书原件)。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在外省(市)参加2011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省直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黑龙江省人才服务大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大市场一楼),其他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各市(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务必于2012年6月1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12年5月21日-5月25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016号)及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每报考一科加收28元考务费,报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加收32元考务费。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交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2年11月5日-11月9日到资格审查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给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于2012年8月30日-9月4日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2年9月4日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只在省直考区设置考场,所有考生均在哈尔滨市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市(地)不设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考用书
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
邮编:100012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网址:http://www.chinasafety.ac.cn/issue/index.aspx
七、信息查询
有关考试信息,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查询,咨询电话:0451-82294273。
各市(地)要严格按《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详见附件2),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87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底之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附件2: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2年5月11日-5月24日 |
网上报名 |
2012年5月21日-5月25日 |
现场资格审查 |
2012年5月21日-5月25日 |
网上交费 |
2012年6月11日前 |
各考区上报报名表 |
2012年11月5日-11月9日 |
领取收据 |
2012年8月30日-9月4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2012年9月8日-9月9日 |
考试 |
2012年11月下旬左右 |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 查询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