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匿名
点击 355回答 0 2013-10-25 19:15

教:新建项目什么时候申请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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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仁:
 
在下有个问题请教,
 
现在情况是这样:我们有个新建项目,一期厂房设施已经建设完毕,正在陆续上生产设备,一些已经安装好的设备设施已经在运行,但是由于总量较少,相应的水处理设施还没有开始调试运行, 这样的情况需要向环保局申请试生产吗? 
 
因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要求试生产3个月内要申请竣工验收, 我担心现在申请了,等过了三个月,相关水处理设施还没有正常运行,是不是可以等到所有设备设施上的差不多了, 相应的环保设施都正常运行了,然后再去申请试生产?
 
望赐教!
 
谢谢!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
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第二十二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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