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353-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组成部分,水污染源排放口、流量监测单元、监测站房、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及数据控制单元的建设要求,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及水质自动分析仪的安装要求,以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调试、试运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各组成部分的建设,以及所采用的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NH3-N)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TP)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氮(TN)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pH水质自动分析仪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本标准所规范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适用于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pH、温度及流量监测因子的在线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7214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工作条件 第 1 部分:气候条件
HJ 15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101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212 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 354-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
HJ 355-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
HJ 377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477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HJ 828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T 70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气校正法
HJ/T 96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2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4 总有机碳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36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磁管道流量计
HJ/T 372 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CJ/T 3008.1 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三角形薄壁堰
CJ/T 3008.2 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矩形薄壁堰
CJ/T 3008.3 城市排水流量堰槽测量标准巴歇尔量水槽
DGJ 08-114 临时性建筑物应用技术规程
JJG 711 明渠堰槽流量计(试行)
JJF 1048 数据采集系统校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wastewater on-line monitoring system
指由实现水污染源流量监测、水污染源水样采集、分析及分析数据统计与上传等功能的软硬件设施组成的系统。
3.2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 wastewater on-line monitoring equipment
指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用于在线连续监测污染物浓度和排放量的仪器、仪表。
3.3
瞬时水样 instantaneous sample
指某个采样点某时刻一次采集到的水样。
3.4
混合水样 composite sample
指同一个采样点连续或不同时刻多次采集到的水样的混合体。
3.5
水质自动采样单元 automatic water sampling unit
指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用于实现采集实时水样及混合水样、超标留样、平行监测留样、比对监测留样的单元,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分析测试。
3.6
数据控制单元 data control unit
指实现控制整个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内部仪器设备联动,自动完成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数据采集、整理、输出及上传至监控中心平台,接受监控中心平台命令控制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运行等功能的单元。
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组成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主要由四部分组成:流量监测单元、水质自动采样单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数据控制单元以及相应的建筑设施等,见图1。
图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组成示意图
注:根据污染源现场排放水样的不同,CODCr 参数的测定可以选择 CODCr 水质自动分析仪或 TOC 水质自动分析仪,TOC 水质自动分析仪通过转换系数(附录 A)报 CODCr 的监测值,并参照 CODCr 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方法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维护等。
5 建设要求
5.1 水污染源排放口
5.1.1 按照 HJ 91.1 中的布设原则选择水污染源排放口位置。
5.1.2 排放口依照 GB 15562.1 的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5.1.3 排放口应能满足流量监测单元建设要求。
5.1.4 排放口应能满足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建设要求。
5.1.5 用暗管或暗渠排污的,需设置能满足人工采样条件的竖井或修建一段明渠,污水面在地面以下超过 1 m 的,应配建采样台阶或梯架。压力管道式排放口应安装满足人工采样条件的取样阀门。
5.2 流量监测单元
5.2.1 需测定流量的排污单位,根据地形和排水方式及排水量大小,应在其排放口上游能包含全部污水束流的位置,修建一段特殊渠(管)道的测流段,以满足测量流量、流速的要求。
5.2.2 一般可安装三角形薄壁堰、矩形薄壁堰、巴歇尔槽等标准化计量堰(槽)。
5.2.3 标准化计量堰(槽)的建设应使:能够清除堰板附近堆积物,能够进行明渠流量计比对工作。
5.2.4 管道流量计的建设应使:管道及周围应留有足够的长度及空间以满足管道流量计的计量检定和手工比对。
5.3 监测站房
5.3.1 应建有专用监测站房,新建监测站房面积应满足不同监控站房的功能需要并保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摆放、运转和维护,使用面积应不小于 15 m2,站房高度不低于 2.8 m, 推荐方案见附录 B。
5.3.2 监测站房应尽量靠近采样点,与采样点的距离应小于 50 m。
5.3.3 应安装空调和冬季采暖设备,空调具有来电自启动功能,具备温湿度计,保证室内清洁,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和大气压等应符合 GB/T 17214 的要求。
5.3.4 监测站房内应配置安全合格的配电设备,能提供足够的电力负荷,功率≥5 kW,站房内应配置稳压电源。
5.3.5 监测站房内应配置合格的给、排水设施,使用符合实验要求的用水清洗仪器及有关装置。
5.3.6 监测站房应配置完善规范的接地装置和避雷措施、防盗和防止人为破坏的设施,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应满足 GB 50169 的相关要求,建筑物防雷设计应满足 GB 50057 的相关要求。
5.3.7 监测站房应配备灭火器箱、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或沙桶等,按消防相关要求布置。
5.3.8 监测站房不应位于通讯盲区,应能够实现数据传输。
5.3.9 监测站房的设置应避免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造成影响。
5.3.10 监测站房内、采样口等区域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5.4 水质自动采样单元
5.4.1 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具有采集瞬时水样及混合水样,混匀及暂存水样、自动润洗及排空混匀桶,以及留样功能。
5.4.2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温度计应原位测量或测量瞬时水样。
5.4.3 CODCr、TOC、NH3-N、TP、TN 水质自动分析仪应测量混合水样。
5.4.4 水质自动采样单元的构造应保证将水样不变质地输送到各水质分析仪,应有必要的防冻和防腐设施。
5.4.5 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应设置混合水样的人工比对采样口。
5.4.6 水质自动采样单元的管路宜设置为明管,并标注水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