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布意见进一步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

   2012-05-03 292
   近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获悉,为有效防范一些地方用餐厨废弃物提炼“地沟油”并经非法渠道回流餐桌,广西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大餐厨废弃物监管力度,对产生、收集、处理等环节进行监管。

  一是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管理。餐厨废弃物的产生单位,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餐厨废弃物产生情况,建立台账登记制度,如实、完整记录餐厨废弃物产生的日期、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要设置规范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并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单独存放,做到日产日清。

  二是规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从事餐厨废弃物收运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建立收运记录台账,按规定报备收运的餐厨废弃物来源、种类、数量和去向等情况。餐厨废弃物要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三是强化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置的单位或个人,也要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建立收运、处置记录台账,按规定报备处置的餐厨废弃物来源、种类、数量和去向等情况。

  《意见》还指出,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广西将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除依法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惩处。(记者 龚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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