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12年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2012年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苏州市2012年食品安全监测
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水平,进一步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现就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整合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资源和力量,科学设立食品安全监测点,严格遵循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突出重点品种,将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评估抽检紧密结合,全面掌握并深入分析评估全市食品安全状况,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风险分析、信息发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障全市人民食品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一)科学统筹规划。市食安办结合我市实际,统一制定和下达年度监测计划,合理分配抽检品种、批次,积极拓展监测覆盖面,各部门根据监管需要确定监测项目。拟定每年每千人4批次抽检水平,按我市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全年共需抽检约4.15万批,其中市区抽检1.6万批次,五市抽检2.55万批次(见附件)。
(二)标准化数据收集。市食安办组织专家研究分析各部门检测报告,经整合后统一为标准化报告。由检验机构以标准化方式录入到系统进行数据收集,为后续监测预警、综合评估打好基础。
(三)监测资源整合。各检验机构将检测设备、检测能力进行备案,定期填报运转情况,定期进行交流学习,积极推进各大检验机构互相协作,共同应对突发性的食品安全事件。
(四)信息互通共享。通过市、县、区多部门联动,实现多环节、跨地区、高性能的信息快速传输。各地各部门可在授权下查看相关抽检信息,认真分析原因,实现数据共享。
(五)监测预警提示。根据已录入数据信息,设定相关预警参数,当某段时间内达到设定的预警阀值,系统自动发出提示,结合食品安全专家意见适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和消费提示。
(六)后续监管加强。根据监测信息发出相关通报,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不合格产品相关处理,积极查找问题消除隐患,改进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率。
(七)科学分析评估。从时间、地域、食品种类、污染物、有害因素等多角度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借助苏州市食品安全专家库力量,开展危害分析和风险分析。
(八)引导正确消费。由市食安办统一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检测数据,由专家进行分析,报市政府同意后,统一向社会发布日常监管信息,科学指导市民正确解读,理性消费。
三、责任分工
市食安办(卫生局)负责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机制,制定全市监测工作方案,每月上旬下达月度监测任务。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食品监测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适时开展评价性监测,汇总监测数据,组织专家分析评估后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同意后统一对外发布。
市农委负责生产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工作,督促和指导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测工作。
苏州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测、监管工作,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强自检体系建设。
苏州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监管工作,督促和指导全市农贸市场、商场食品自检体系建设和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开展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测、监管工作。
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进出口食品监测、监管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实事项目的资金安排和使用监管,保证建立全市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各市、区政府落实全市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经费,按照2012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分解表,积极统筹、合理分配本地区各环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面完成全年任务。已建有监测信息平台的地区配合做好数据对接和导入等工作,未建信息平台的地区要按具体要求按时做好数据汇总、分析和上报等有关工作。
各检验机构完成各地各部门的食品安全检验任务,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科学性,辅助各地各部门做好检验结果数据分析。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2年1月~2012年3月)。主要任务:1.全市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进行设计论证。2.调研全市食品检测资源,制定并下发项目实施方案,统筹全市食品安全重点监测品种、内容、责任部门及时序进度,将全年食品安全监测工作列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督查考核,确保任务如期完成。3.市食安办试行下发每月监测任务,各地各部门按时完成,信息平台建成前,各地各部门以纸质报告形式报至市食安办。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2年4月~2012年9月)。主要任务:1.按程序进行全市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信息网络平台招投标、软件开发等工作,初步建成内部管理体系.2.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信息网络平台进入试运行,对各地各部门各检验单位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各检验单位的检测设备、能力、运转情况在平台进行备案。3.市食安办按月下发食品安全重点品种监测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根据市食安办统一协调安排,按时完成各项抽样任务,各委托检验单位及时完成检测任务后上传检测结果,各地各部门对上传抽检信息进行确认和原因分析。4.市食安办每两个月综合汇总数据信息,聘请专家评估分析,经市政府审核后发布相关信息。有关食品举报投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等检测信息,有关部门应及时上报。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0月~2012年12月)。加强对检验检测信息分析和综合利用,各地各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检测信息,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企业自律,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是2012年苏州市民生服务方面一项实事项目,是“民心工程”,是加强政府监管、促进企业诚信、强化社会监督的有效载体。抓好食品安全监测工作是从源头上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套人力、财力、物力,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层层推进圆满完成。
(二)认真部署,严格程序。全市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任务重、时间紧。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实际,积极部署。各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抽样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程序合法有效,结果准确可靠,确保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三)确保准确,报送及时。各检验机构要提高检测能力,积极开展项目开发及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培训,确保检验检测的准确率和权威性。已建有监测信息平台的地区要及时做好数据转换导入工作,其他地区检验数据一经确认后立即上传至全市平台,各地各职能部门确认后及时报送至市食安办。各检验单位要严格信息管理,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
(四)保障经费,严格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确保监测工作有效开展。市食安办、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绩效考核制,科学制定相关责任指标、量化考核指标、绩效评估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对食品安全监测绩效考核成绩优秀的地方、部门、单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或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苏州市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2012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分解表
附件
苏州市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2012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分解表
区域说明 |
承担部门或地区 |
任务批次 |
经费来源 |
市区1.6万批次 分配情况 |
市农委 |
1200 |
市财政 |
苏州质监局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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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商局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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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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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 |
1700 |
||
苏州检验检疫局 |
500 |
||
市食安办 |
500 |
||
高新区 |
1600 |
高新区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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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 |
2000 |
工业园区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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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 |
2600 |
吴中区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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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 |
1700 |
相城区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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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2.55万批 次分配情况 |
昆山市 |
6600 |
昆山市财政 |
常熟市 |
6000 |
常熟市财政 |
|
吴江市 |
5100 |
吴江市财政 |
|
张家港市 |
5000 |
张家港市财政 |
|
太仓市 |
2800 |
太仓市财政 |
|
合计 |
41500 |
/ |
注:分配任务以当地常住人口为基数,拟定每年每千人4批次抽检水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