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紧急通知:二级以上医院要配警务室

   2012-05-06 299
  法制网5月4日讯  卫生部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的紧急通知,要求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卫生部与公安部4月30日联合印发了《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通告》指出,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医务人员、倒号等将面临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责。

  紧急通知指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治安防范措施,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切实维护好医院内部治安秩序。

  紧急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及医务、保卫等相关部门办公场所广泛张贴《通告》。切实提高《通告》的社会知晓率。

  紧急通知提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通告》的贯彻执行为契机,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大安保投入,配备必要的装备,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门急诊、病房等重点科室、部位,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要落实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加大内部安全检查和巡查防范力度,严格昼夜巡查制度,要加大门急诊、病房巡视力度,增加巡视密度,及时发现可疑人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开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服务流程,加强医患沟通,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紧急通知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同公安机关共同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形成工作合力。要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好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并及时向辖区公安部门通报,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妥善处理因医疗纠纷等引发的治安事件,维护正常诊疗秩序。(记者 胡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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