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标准计划《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
范围: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原则、过程和要求。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
主要技术内容: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采用计划(P)、实施(D)、检查(C)、改进(A)动态循环、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创建过程包括诊断、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改进与提高等6个阶段。2.以危险化学品过程安全管理理念为基础,包括机构和职责、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信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重大危险源、生产设施、工艺安全、变更管理、作业安全、承包商、化学品安全、应急管理、事故事件、持续改进等15个A级要素65个B级要素。
二、国家标准计划《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技术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监控项目、组成、功能设计、建设、验收、管理和评估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仓库及生产设施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管理与评估,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本文件执行。非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调试、试验、验收、管理和评估可执行本文件的规定,设计和建设除执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规定外可参照本文件。本项目计划修订的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一般要求,应用环境和供电电源要求,监控项目,系统设计要求,功能设计,软件设计与开发,技术指标与性能要求等方面的要求;安全监测仪器设置要求;安全监控装备的设置要求;气体监测报警器和泄漏控制装备、气象监测及防雷防静电装备、火灾监控装置、电视监控装备、手动报警按钮、重要机泵状态监控装置、周界入侵报警、联锁控制装备设置等要求;门禁管理、通讯与广播、其他设置、安全监控供电与传输电缆敷设等相关设置要求;系统集成与人机界面、安全监控装备管理、安全监控系统的调试、试验与试运行、验收与评估等方面的要求。
三、国家标准计划《危险品 爆炸品的认可和分项程序及配装要求》
范围:本标准规定爆炸品认可程序和危险性分项程序,可作为判定危险化学品的爆炸性识别,以及确定其危险性项别的标准。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爆炸品的定义、爆炸品认可程序和危险性分项程序、危险性分项试验程序、配装要求的一般规定。
来源:危险化学品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