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3-10-12 48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2月印发《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巩固提升试点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切实解决小微企业急难愁盼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理问题,我部组织编制了《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张龙

电话:(010)65645786

邮箱:hwmd@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3.《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8月2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

反对 0举报收藏 0评论 0
相关法律法规
推荐法律法规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EHSCity  |  产品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隐私政策  |  EHS微信群 EHS论坛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9037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