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374-2024《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2024-05-01 74
 

DB31/374-2024《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4-2024)为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现予以发布。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有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为60mg/m³,VOCs无组织排放应符合GB 37822的要求,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应符合DB31/ 1025的要求。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反对 0举报收藏 0评论 0
相关法律法规
推荐法律法规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EHSCity  |  产品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隐私政策  |  EHS微信群 EHS论坛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9037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