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部公告 2024年第1号《应急管理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4-09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公  告

2024年 第1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要求,我部编制了《应急管理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予公布。

 

应急管理部

2024年1月24日

 

应急管理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所涉及信息核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应急管理部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定位,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依法公开、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守正创新,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高质高效做好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及时发布安全风险防范信息。制定发布《关于做好中央企业防汛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等防灾减灾指导性文件,公开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信息,发布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形势12期、全国自然灾害情况12期,引导社会公众理解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制定印发工贸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等安全生产指导性文件,发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等情况信息,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二是依法发布灾害事故应对信息。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编制、灾害调查评估、灾害重建救助、事故调查报告编制等工作,制定印发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参考,重特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试行)。公开发布15起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主动向社会公布4起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发布应急响应与救援信息,竭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公开发布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信息。制定发布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制修订统筹协调工作细则,发布一批行业标准,修订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推动构建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四是主动公开强化应急队伍建设信息。编写出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干部自觉运用其中的立场观点开展工作。向社会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矿山救援技术竞赛相关信息。发布人事、奖励表彰等信息64次。五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向社会发布解读信息446条,通过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编写解读材料、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重大政策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38件,共收到意见建议4157条,公开征求意见结果33件。部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国森林草原防灭火网共收到网民留言6467条,其中公开答复469条。全年共接听各类政策咨询电话400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7件。从申请主体看,公民提交申请132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申请5件;从办理结果看,予以公开83件,部分公开5件,不予公开14件,无法提供17件,不予处理18件;从申请形式看,网络申请占78%,邮寄申请占22%;从申请内容看,主要围绕灾难事故情况、重大政策制定、消防救援、安全生产举报、安全生产执法、安全评价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专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制度文件,明确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压实各单位审查主体责任。持续动态更新、规范发布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建议提案答复、规划、许可、部门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法定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加强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杜绝政治类敏感信息错误,积极发挥智能问答和智能检索功能作用,不断提升网站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全年发布信息10994条,网站点击量超6亿次。重点加强部“两”建设管理,强化策划引领,创新传播形态,原创应急科普、图解、动图、海报、视频等新媒体作品,部微博发布信息8310条,总阅读量超11.62亿部微信发布信息2421条,粉丝量逾606万。

(五)监督保障方面。制修订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工作指引和答复模板,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更加重视教育培训,两次在部相关工作会议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应用课程列入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基层专区第一常设课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4

2

71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3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725.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减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0

4

0

0

0

1

1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3

0

0

0

0

0

8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6

0

0

0

0

0

6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3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0

1

0

0

0

1

12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2

4

0

0

0

1

1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1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2

1

7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部政府门户网站规章栏目设置不够规范、部分单位对该项工作不够重视、有关人员相关业务不够扎实等问题,应急管理部2023年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对标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办公室有关要求,在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突出位置,重新设置并展示规章栏目,督促有关单位规范发布、动态更新;二是在两次组织专题培训的基础上,总结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当前新形势新任务,通报情况,剖析原因,提出要求,督促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梳理法定公开事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严格落实公开全过程安全保密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应急管理部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来源: 应急管理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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