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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办函[2012]8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四川省“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及四川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2012年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