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建议2014年职业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12个项目立项

   2013-10-23 521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3年第3号)要求,卫生计生委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于2013830日通过网站公布(http://www.niohp.net.cn/tzgg/201308/t20130830_87492.html)、电子邮件及公文邮寄等形式公开征集2014年职业卫生标准立项建议。本次公开征集得到了全国省级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院、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等有关单位的积极响应。截至目前,共有54份项目建议书及标准研制草案提交至标委会秘书处。

秘书处对立项建议进行了分类汇总,并请各委员按照今年立项的优先原则及赋分原则为每项建议赋分。职业卫生标准立项优先原则为:①工作场所化学、物理和生物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以及生物接触限值等职业卫生基础标准的制、修订;②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及生物接触限值指标相配套的检验、检测方法标准;③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系列技术指南标准。赋分原则为:优先考虑在本年度立项赋5分,考虑逐步立项赋3分,暂不考虑立项赋1分。秘书处汇总了评分结果。

20131013日,秘书处组织召开了遴选2014年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讨论会,卫生计生委等领导、标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出席了会议。经会议研究,确定了如下遴选原则:①优先工作场所化学、物理和生物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以及生物接触限值等职业卫生基础标准的制、修订。②优先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及生物接触限值指标相配套的检验、检测方法标准。③优先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系列技术指南标准。④优先支持自主研发的标准,前期应有一定工作基础。⑤关于检测方法标准,优先考虑没有检测方法标准的物质。⑥修订的标准必须是存在原则问题、不修不行的标准,其他可暂缓。⑦标准负责人应当具有专业基础、副高级职称及以上。⑧对指南标准原则上审慎。⑨对自筹经费项目,应给予鼓励,但应当考虑合理性和必要性。⑩建议书及草案书写应规范,有翔实的技术内容。

基于以上原则,经过研究讨论,遴选出12项亟需研制的标准项目,其中申请经费项目11项,自筹项目1项(详见表1)。

会议还讨论决定,“二百六十余项《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方法标准编号结构调整及文本整理”作为整体性的重点工作,单独行文上报。

此次遴选工作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此次申请立项建议未能立项的单位和个人,请参照以上原则的优先领域和制修订重点,为今后申请立项做好准备工作。(卫生计生委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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