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有望明年出台实施

   2015-01-01 12902
 

28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局大型保卫活动办公室获悉,近年哈尔滨市各类大型活动项目、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为加强哈尔滨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制定起草了《哈尔滨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据哈尔滨市公安局大保办主任徐建伟介绍:“目前,落实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的法理依据,只有国务院颁布的《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对于哈尔滨市实际的需求,很多细节问题没有明文规定。所以,大保办通过一系列的调查走访,制定起草了《哈尔滨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此规定目前正处于送审阶段,预计明年出台实施。”

记者在《哈尔滨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送审稿)》中看到,第十一条中规定:在大型活动举办之前,应由举办相应专业能力和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其中规定:承担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的机构应当按照高、中、低三个档次的标准,结合大型活动举办场所人员构成、人群规模密度、活动场所周边区域治安状况、应急出入口等开展风险评估。第三十六条中规定:承办者、场所管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承办者、场所管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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