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我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厉查处职业病防治违法违规行为,要求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危害严重的小微企业关闭退出。
职业病防治 “谁主管谁负责”
根据我市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管业务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病防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本行业和业务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其技术服务行为。
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医疗救治以及职业病监测、报告等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的监管,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做好职业病患者的社会保障工作。
工会组织要依法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山东省和青岛市关于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有关规定抓好本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
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建立职业病防治协调推进机制,推动政府及各部门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统计分析制度,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调查,全面摸清掌握辖区 遭受或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人数及其行业分布等基础数据,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小微企业关闭
为了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凡未依法进行备案、审核、审查的 建设项目,一律不予竣工验收。要按照“整治一个行业、淘汰一批落后产能、推动一批企业科技进步、制定一套先进适用技术标准”的总体要求,结合经济结构调整 和转型升级,推动危害严重的小微企业关闭退出。
建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
我市将强化职业卫生监管执法,提高监管执法覆盖率,做到不缺位、不越位。通过开展暗查暗访,严厉查处职业病防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职业病防治 法律法规,致使职业病危害严重,劳动者罹患职业病或者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损害的,要依法予以处罚;性质恶劣、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 的刑事责任。要建立违法违规用人单位“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曝光典型案例,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要通过青岛市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填报有关资料,及时、如实向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配合职业病鉴定、诊断机构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现 场调查。要加强作业现场管理,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区域警示线、报警设备,配置现场 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记者 陈珂)
重点治理职业病
严重职业中毒苯、甲醛等高毒物质危害铅、镉等重金属危害粉尘职业病防治矽肺、石棉肺等尘肺病
重点治理行业
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
石棉制品
矿山开采
石材加工
水泥制造
箱包加工
皮革制鞋
陶瓷制造
船舶制造
金属制品涉爆粉尘等行业(领域)
将督导用人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重点车间、工艺、工种和岗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快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改善作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