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4.5检查

   2012-06-04 3570
核心提示: ISO14001:2004(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4.5检查4.5.1 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
  ISO14001:2004(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 4.5检查 
4.5.1 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的关键特性进行例行监视和测量。程序中应规定将监测环境绩效、适用的运行控制、目标和指标符合情况的信息形成文件。 
组织应确保所使用的监测和测量设备经过校准或验证,并予以妥善维护,且应保存相关的记录。 
4.5.2 合规性评价 
4.5.2.1 为了履行对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以定期评价对适用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4.5.2.2 组织应评价对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这可以把它和4.5.2.1中所要求的评价一起进行,也可以另外制定程序,分别进行评价。 
    组织应保存对上述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4.5.3 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处理实际或潜在的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程序中应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 识别和纠正不符合,并采取措施减少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b) 对不符合进行调查,确定其产生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c) 评价采取预防措施的需求,实施所制定的适当措施,以避免不符合的发生; 
    d) 记录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结果; 
    e) 评审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所采取的措施应与问题和环境影响的严重性相符。
    组织应确保对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必要的更改。 
4.5.4 记录控制 
    组织应根据需要,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记录,用来证实对环境管理体系和本标准的要求符合,包以及所实现的结果。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于记录的标识、存放、保护、检索、留存和处置。 
    环境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提供可追溯性。 
4.5.5 内部审核 
    组织应确保按照计划的时间间隔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目的是: 
    a)判定环境管理体系 
     1)是否符合组织对环境管理的预定安排和本标准的要求;  
     2)是否得到了恰当的实施和保持。 
    b)向管理者报告审核结果。 
    组织应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方案。此时,应考虑到相关运行的环境重要性和以往的审核结果。 
    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审核程序,用来规定 
    ――策划和实施审核以及报告审核结果、保存相关记录的职责和要求; 
    ――审核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 
    对审核员的选择和对审核的实施均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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