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个环境管理体系都是围绕着你所界定的区域、范围、活动内的所有的环境影响来说了(当然包括正面的环境影响:如绿化;和负面的环境影响:如污染等),所以你只有识别出所有的环境因素后,才能知道其的环境影响是什么、到底影响有多大(也就是识别出了重要环境因素),那么后期你才会根据你所识别出来的环境因素及其造成的环境影响来确认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是不是满足这些要求了,有那些地方还没有做到等,然后根据这些(要求有了、实际有了)再制定你的目标、指标及具体的管理方案,那么后面呢,就做吧(上人、上设施设备、资金投入、对人培训、对设备选择点检、和内部、外部沟通交流、对文件控制、运行控制、应急的问题也要考虑),作这些事情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实施你所制定的管理方案来达到你所制定的目标指标的要求,来最终达到满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的目的,为什么要达到这样的一个目的呢,为什么要满足这些要求呢,就是因为在你界定的范围内的所有的环境因素你已经识别出了而且识别出了 其最终的影响,所以你要对其进行控制管理,来满足这些要求啊,所以说,4.3.1是环境管理体系的龙头(起始点、发起点),至于4.5、4.6条款吗,那就是检查、监察确认、改进了,该做的已经都做完了,通过你做完这一圈(PDCA),总结出来许多的经验及改进的机会然后再次的输入下一次的管理循环了(PDCA)。我这样说明白吗?!!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