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

   2012-06-04 8360
核心提示:1目的本文件用以规范公司员工和承包商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如何采取纠正预防措施。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

          目的

本文件用以规范公司员工和承包商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如何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承包商及来访者。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1          事故

事故是发生在工作场所的事件,导致员工受伤、生病或死亡,或导致产品、财产受损失,或导致生产停止,引起火灾、爆炸、化学品倾覆或泄漏等。

4.2          损时事故

根据医院医生诊断,伤者需要在医院24小时内接受手术治疗或药物治疗的事故(正常情况下下一班次不能上班的事故),如比较大的截断事故、骨折事故等;如果伤者只是在医院留院观察而不需要接受任何治疗的事故则不能计算为损时事故。
注1:也称作LTA 事故

 

4.3          可记录事故

根据医院医生诊断要求伤者需要在医院接受一定的治疗(24小时内),经过治疗后伤者可以返回到原岗位或其它岗位工作的事故。如一些小的缝针、包扎事故等。

4.4          急救事故(First Aid

在医务室或医院经过医生简单治疗处理或包扎后就能重返岗位的事故。

注1:也称作轻微事故。

4.5          未遂事故(Near Miss

4.5.1          隐患事故是发生在工作场所的事件,但未导致:

4.5.2          员工受伤、生病或死亡;

4.5.3          产品或财产受损失;

4.5.4          爆炸、火灾、化学品倾覆或泄漏;

4.5.5          停产。

          职责

5.1          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

所有在工厂工作的员工都有责任迅速向其上级主管报告所有发生的事故,包括损时事故、可记录事故、轻微伤害和隐患事故、职业病、疾病。来访者及承包商的陪同人员(或对口接待单位)应告知来访者或承包商应报告发生的上述事故。

5.2          职责分工

工作内容

职责

事件/事故汇报

当事人或发现人

完成事件/事故调查(包括直接原因分析)

事故调查小组成员

事故归属到wise要素中的哪一个要素没有做好

事故调查人员和安全员

后续工作

调查小组成员

记录保存

安全专员

          事故调查小组

6.1事故调查小组成员包括(但不仅限于):

   6.1.1事故调查小组组长:由每月各要素小组负责人轮流担当;

   6.1.2安全专员;

   6.1.3事故发生部门的主管;

   6.1.4事故的直接相关人员包括发现人,报告人和当事人;

       6.1.5事故的其它相关人员(可能包括维修、HR等负责人)。

 6.2事故调查的方法:

 why-why法(树形分析法),也可是因果法,推荐使用why-why法;

          事件/事故报告与调查步骤

7.1          发生事故员工或发现人应立即向其上级汇报所有事件/事故;事故部门主管应及时(应不超过1小时)向工厂安全员及厂长报告;对所有可记录以上事故由安全专员在不超过24小时之内向总部报告;对于LTA 事故安全专员应立即向总部安全经理和人事经理汇报;对于重伤事故安全专员应立即向中国区HR总监汇报。

7.2          对包括可记录事故、轻微伤害(First Aid)和隐患事故(Near Miss)在内的所有事件/事故都需要进行调查。所有事故报告经安全专员确以后,应跟进其纠正措施并落实整改。

7.3          发生事故的部门主管得到事件/事故报告后,应和现场的事故调查小组成员一起完成事件/事故调查报告。事件/事故调查报告见附件2。事故调查报告应在48小时内提交。

事故调查的步骤

报告事件/事故→保护现场→减少迫在眉睫的危险→完成事件/事故报告→提交报告表

包括:事件描述、直接原因分析及紧急纠正措施描述

 

7.4          调查应确定事故的根本原因,并应找到纠正措施。事件/事故调查报告应分析事故的根本原因和可行的纠正措施,以防该类事件/事故再次发生。

7.5          纠正措施要及时完成,后续工作都要有确定的日期和指定负责的人员。对纠正措施应跟踪到底。对所有超过一周时间的整改措施必须进行跟踪记录,对一周内必须完成的整改措施,必须进行核实确认是否完成整改。

7.6          事故调查完成后,所有报告交安全员汇总、归档。

7.7          事件/事故调查的结果应在调查结束后立即以通告、会议、电子邮件或网络等方式告知受影响的员工。调查小组应每月向安全委员会通报当月所发生的损时事故、可记录工伤事故和轻微事故及调查结果。另外,各部门负责人应通过讨论和培训等途径向员工传达事件/事故调查的结果和整改情况。

7.8          要跟踪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直至纠正措施得以关闭。

7.9          应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判断是否需要及时修改工作岗位安全分析(SRA)、危险识别、操作规程以及培训。

7.10       严禁事故隐瞒不报。

          培训

8.1          调查小组成员应接受事故调查的培训。

8.2          员工的培训必须有记录在案。

          重大事故报告和记录保存

9.1          导致了死亡、重伤或重大问题的事件/事故应立即向有关管理层汇报。

9.2          重大事故发生后,不论何种情况,对于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别重大伤亡事故须在发生后立即用电话/传真/电报或事故快报及时向企业的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9.3          所有事故调查相关的记录应由下述部门保管:

工作内容

职责

事件/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部门/安全员

纠正措施计划

事故部门/安全员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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