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安全管理规范
目 录
第一章 油库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
第二章 油品收发作业管理
第三章 油品储存管理
第四章 油库安全管理
第五章 油库设备设施管理
第一章 油库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
第一节 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
一、组织架构
二、岗位设置
1、油库设置主任岗位。
2、油库设置安全员、设备员、统计员岗位。
3、必须设置专职计量、化验、收发油、司泵巡线、维修电工及警消门卫等岗位。
4、应设置后勤人员。
三、程序与权限
油库主任根据组织架构负责油库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承担油库在运营过程中的主要责任。其它相关权利与义务见公司相关的制度。
第二节 岗位职责
一、油库主任岗位职责
1、油库主任是油库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油库的运行管理全面负责。
2、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的有关的方针、政策、计划、制度和规定。
3、组织审订油库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现场运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组织划分油库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协调各部门之间工作。
5、定期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和解决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制订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6、每日对油库进行一次现场巡视,每周组织召开生产例会,每月组织一次油库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向油库管理部门上报油库自身无力解决的安全隐患和其他运行中的重大事项。
7、组织审定上报油库月度及年度工作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落实执行。
8、负责向上级机关报告的各类申请、及业务报表的审核。
9、组织协调处理发生的各类质量、计量纠纷、安全事故调查,协调周边关系。
10、总结经验教训,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油库管理水平。
二、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负责油库的安全工作,协调油库主任贯彻好上级安全工作的指示的规定,并监督执行。
2、负责油库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对油库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和完善。
3、负责组织实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培训、消防演练及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培训。
4、负责油库动火、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票的申请。检查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5、负责油库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操作及时纠正和处理。组织有关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6、负责组织油库的周边安全检查工作,及上级QHSE指令落实。
7、负责组织油库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定期检测工作。
8、负责与地方消防、环保、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及证照办理。
9、负责事故的现场保卫和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设备员岗位职责
1、负责油库设备台帐建立,负责设备运行相关记录报表整理归档。
2、制定库设备日常检修计划,并按规程实施维护。
3、每天对运行设备进行全面巡视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向油库主任及时汇报。
4、按规程对备用设备定期试运行、监测,确保完好。
5、负责设备运行管理,制定设备大修理计划并参与落实。
6、参加有关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统计员岗位职责
1、执行公司的统计制度,积极为油库生产运营服务。
2、每日准确、及时地做好进销存台帐和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与收发油班长、计量员以及财务等部门核对数据和报表,保证业务数据的准确性。
4、每天登记、核对提油单。
5、按有关规定对过期未提的油单进行处理。负责单据的作废、记录和封存,并保证所有单据的完整、安全。
6、负责与上级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对帐、结算。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计量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机关计量管理的法规、条例、办法。严格执行计量操作规程。
2、按规定及时、准确做好日常油品收、发、存的计量管理工作。
3、按时向油库统计岗提供油品收、发、存数据。
4、对当日油品收、发、存数据进行分析,在发生超溢耗时及时向油库主任汇报,并协助查找原因。
5、及时向油库主任汇报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
6、配合上级做好月、季、年度油库盘点工作。
7、参与油库收、发计量纠纷的处理。
8、负责所使用计量器具的维护与保管。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化验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检验标准进行操作。
2、负责对收发存油品的质量管理及品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3、负责化验室每月物料消耗品的计划上报及领取、使用、保管。
4、做好化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5、负责化验室设备器具的建档、维护保养、定期检定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6、负责化验油样的保管及处理。
7、负责符合油库生产实际的实验方法研究与改进。
8、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油品质量检验信息,协助处理油品质量纠纷。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收发油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油库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装卸油船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及巡检工作,并做好记录。
2、熟悉岗位生产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工艺流程;按照规定时间、路线和内容进行巡检,巡检中如发现紧急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坚守工作岗位,热情为客户服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静电、防跑、冒、防中暑,确保安全作业。
5、对违反油库规章制度的车(船)和人员有权制止、纠正。
6、按规定保养好收发油的各种设备,并负责工作场地周围整洁、卫生。
7、按规定填写收发油记录,与核对当班发油量。
8、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司泵巡线岗位职责
1、负责油品的接卸和转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熟悉离心泵、齿轮泵、管道泵等设备的性能和工作原理,熟悉相关工艺流程。
3、负责保养和维护泵房内的设备,使各种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配合有关人员做好管线放空过程中油品的回收工作,防止混油、溢油事故的发生。
5、坚守岗位,泵运转时注意观察油泵运行情况,并做好运行记录。
6、及时制止、纠正巡检时发现的违章操作行为,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7、保持泵房内外整洁。
8、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并做好交接班。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维修工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各种设备的检修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
2、严格执行《石油库电气安全规程》及电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3、掌握油库设备设施性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负责对油库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日常检查、维护,做好定期测试工作。
5、负责绘制油库电气区域等级分布图,并负责检查各区域的电器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6、每天要对储油、输油设备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检修中应严格执行动火和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
8、作业后认真填写有关检修记录、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警消门卫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熟悉本单位的平面布置、建筑结构、作业流程、交通道路、水源设施、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物品)性能、及岗位的危险性,熟练掌握灭火方法,并定期进行演练,一年不得少于两次。
3、严格执行油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4、对进出油库人员及提油车辆做好入库安全检查及登记工作。
5、负责油库门卫区域正常秩序的维护,以保证提油车辆进出顺畅。
6、负责门卫周边环境卫生。
7、负责出库车辆提油单据收集。
8、负责油库的治安保卫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 油品收发作业管理
第一节 水运油品收发作业程序
一、水运油品接收的作业程序
1、准备阶段
(1)下达任务
①接到油船进港通知后,油库主任应召集有关班组人员,明确交待任务,严密组织分工,提出注意事项;
②油库主任必须到达收油现场,负责收油现场的协调与指挥工作,并通知安全员、司泵巡线员、计量员、化验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码头;
③油库主任填写《油品输转收发作业票》,并组织实施作业,
(2)接船
①码头工作人员协助油船做好停靠码头、对准泊位的工作;安全员上船检查油船安全情况;计量员、化验员上船索取证件,检查铅封,核对化验单、运号、船号、《油品发货凭证》。根据规定,油船停靠码头时,其他无关船舶应一律离开;
②计量员在油船静置30分钟、油面稳定后,逐舱测量油高、油温、密度,填写《船检记录》(一级库必须填写),与《油品发货凭证》或《油品分提单》计算核对后,来油数量差异超出正常损耗范围的立即起动《油品数量差异处理程序》。
(3)检查、化验
化验员按照要求,逐舱检查油品外观,水分杂质情况,取样进行接收化验。检查和化验结果应立即报告油库主任,对于质量合格的来油,由油库主任按规定组织接卸,对于质量差异的起动《油品质量差异处理程序》执行。
(4)作业前的检查
①所有作业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着装、使用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
②各场所通讯是否通畅;
③是否根据接收油品的品种、牌号,已测量接收油罐和放空罐内的存油数量,并做好记录;
④作业工艺流程上所有设备是否正常,阀门开闭是否正确;
⑤布置消防和警戒,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放置是否妥当,技术状况是否良好;
⑥码头静电接地线是否连接,并确定连接有效;
⑦连接码头至油船的软管,是否放置顺畅,留足长度,在通过船舷处是否搭有跳板或用绳索吊起;
⑧接收油罐的呼吸管路是否畅通,呼吸管路上阀门是否已打开;
⑨启用新管、新罐或经检修后的管、罐前,是否经过严格的质量验收,对不用的管道、阀门和支管管头,是否用盲板堵死;
⑩上述检查完成后,由各作业负责人向油库主任报告检查结果。油库主任还必须亲自复核以下情况:罐区作业人员报告的本次接收油罐编号与作业方案是否一致;司泵巡线员报告的输油作业流程及沿途开启阀门与作业方案是否一致。
2、实施阶段
(1)开泵输油
①准备就绪,经检查无误后,油库主任即可通知油船卸油;
②作业开始时,油船与油库要同时发出作业信号,一般用对讲机等方式联系,双方应始终保持联系,并按规定严格操作。
(2)输油中的检查及情况处理
①指定司泵巡线员、计量员观察油船液面下降情况,随时巡查管线、阀门、油罐等有无异常现象,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油库主任,及时处理,必要时停泵关阀进行检查;
②作业人员应坚守岗位,加强联系,与船员密切协同。油库油泵与油船油泵串联工作时,司泵巡线员应当不断观察油泵压力、真空表指示和运转情况,做到同油船油泵协同一致;
③接收油罐转换操作,当接收油罐油品装至接近安全高度时,打开下一接收油罐罐前门,迅速关闭当前油罐阀门;
④输油作业中遇大风、大浪和雷雨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⑤连续作业时,油库主任应当组织好各岗位交接班。一般不得中途停止作业,特殊情况中途停止作业时,需经油船、油库双方同意,停泵关阀后,没有胀油管的输油管线,应将输油管线内的油向放空罐放出一部分,防止因油温升高胀裂管线;
⑥油库主任应当随时了解情况,严密组织指挥,督促检查,严防跑、冒、混、漏油品和其他事故的发生。油库主任因事临时离开岗位时,应指定专人代行其职责。
(3)停输
①当最后一舱油品卸完时,油库主任下达停泵命令,司泵巡线员应立即停泵,关闭罐前阀门;
②油库主任会同司泵巡线员登船确定油船舱底油品已抽净。
3、收尾阶段
(1)放空管线
按照吸入管路、输油管线、泵房管组顺序,依次进行放空。放空时,油库主任通知司泵巡线员打开输油管线放空阀。司泵巡线员应密切注意放空罐的油面上升情况,防止溢油。放空完毕后,由油库主任通知并检查各岗位作业人员关闭所有阀门并上锁。
(2)收尾工作
①收油完毕后,撤收码头至油船的软管,密封管口,放回原处,收回静电接地线;
②静置30分钟后,油库主任会同船方、计量员测量接收油罐、放空罐的油高、水高、油温、密度,核算收油数量;
③计量员填写《收货单》、《收货验收计量记录》、《油库散装油品进销存计量保管帐》、《油库油罐动态分户帐》。油库主任填写《油品输转收发作业票》并签字,交统计员留存;
④安全员解除消防部署,撤收消防器材,撤收警戒;
⑤各岗位作业人员负责清理本岗位作业现场,整理归放工具,擦试保养各种设备,清扫现场,切断电源;
⑥收油员或计量员通知调走空油船;
⑦油库主任进行作业讲评。
二、水运油品发出的作业程序
1、准备阶段
(1)下达任务
①接到船发油通知后,油库主任应召集有关班组人员,明确交待任务,严密组织分工,提出注意事项,做好发油准备工作;
②通知安全员、司泵巡线员、计量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码头;
③发油员填写《油品输转收发作业票》,由油库主任签发,并组织实施作业;
④计量班长签发《付油密度系数通知单》,并经油库主任审核,作为当日发油依据。
(2)接船
①发油员协助油船做好停靠码头、对准泊位的工作,并检查船方出具的分提单、品种和数量。根据规定,油船停靠码头时,其他船舶一律离开;
②安全员上船了解油船性能和设备是否符合所运油品防爆等级要求,不符合要求时,应当及时上报,并拒绝装油;
③化验员按油船洗刷标准及验收方法,对油船逐舱进行检查,不合格者,应当立即请船方洗船;
④油船同时装两种以上油品时,计量员应当督促船方对隔舱进行认真检查,防止串油。
(3)作业前的检查
①所有作业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着装、使用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
②各场所通讯是否畅通;
③是否根据接收油品的品种、牌号,已测量接收油罐和放空罐内的存油数量,并做好记录;
④作业工艺流程上所有设备是否正常,阀门开闭是否正确;
⑤布置消防和警戒,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放置是否妥当,技术状况是否良好;
⑥码头静电接地线是否连接,并确定连接有效;
⑦连接码头至油船的软管,是否放置顺畅,留足长度,在通过船舷处是否搭有跳板或用绳索吊起;
⑧接收油罐的呼吸管路是否畅通,呼吸管路上阀门是否已打开;
⑨启用新管、新罐或经检修后的管、罐前,是否经过严格的质量验收,对不用的管道、阀门和支管管头,是否用盲板堵死;
⑩上述检查完成后,由各作业负责人向油库主任报告检查结果。油库主任还必须亲自复核以下情况:罐区作业人员报告的本次发出油罐编号与作业方案是否一致;司泵巡线员报告的输油作业流程及沿途开启阀门与作业方案是否一致。
2、实施阶段
(1)发油
①准备就绪,经检查无误后,油库和油船同时发出作业信号;
②若放空罐内的油品较多,可由司泵巡线员启动油泵,先将放空罐内同品种、同牌号油品泵输到油船内;
③计量员打开发油罐罐前阀门,自流发油。如使用油泵发油,司泵巡线员按照操作规程,启动油泵,并将油品流速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④油库主任会同油船人员及时观察并报告油品到油船的起始时间,核对并了解中途是否发生跑油事故。
(2)发油中的检查及情况处理
①指定计量员观察油罐内液面下降情况,随时巡查管线、阀门、油罐等有无异常现象,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处理;
②码头作业人员应坚守岗位,加强联系,与油船密切协同;
③输油作业中遇大风、大浪和雷雨天气时,油库应与船方商定停止作业;
④连续作业时,油库主任应当组织好各岗位交接班。一般不得中途停止作业,特殊情况中途停止作业时,需经油船、油库双方同意,关阀停输后,没有胀油管的输油管线,应将输油管线内的油向放空罐放出一部分,防止因油温升高胀裂管线;
⑤油库主任应当随时了解情况,严密组织指挥,督促检查,严防跑、冒、混、漏油品和其他事故的发生。油库主任因事临时离开岗位时,应指定专人临时代替指挥作业。
(3)停发
当发油结束时,发油员或计量员发出停止作业的信号,如泵发油,司泵巡线员立即按程序停泵,油库主任随即通知司泵巡线员关闭发油罐罐前阀门。
3、收尾阶段
(1)放空管线
按照吸入管路、输油管线、泵房管组顺序,依次进行放空。放空时,油库主任通知司泵巡线员打开输油管线放空阀,应密切注意放空罐的油面上升情况,防止溢油。放空完毕后,由油库主任通知各岗位作业人员关闭相应阀门并上锁。
(2)测量检查
①化验员逐舱检查油品的外观和底部水分杂质情况,按规定采取油品留存备查,并按要求出具化验单;
②计量员测量每个发油罐、放空罐的油高、油温,填写《罐检记录》、《油库散装油品进销存计量保管帐》、《油库油罐动态分户帐》;
③发油员撤收码头至油船的软管,密封管口,放回原处,收回静电接地线;
④油库主任核对化验和计量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⑤计量员将发油凭证、化验室出具的化验单,送交船方随船带走。
(3)收尾工作
①作业人员填写本岗位各种作业记录和设备运行记录。油库主任填写《油品输转收发作业票》,并签字后,交统计员留存,发油员填写完成《油库付油记录》;计量员做好罐检记录,并与发货量核对;
②各岗位作业人员负责清理本岗位作业现场,整理归放工具,撤收消防器材,擦试保养各种设备,清扫现场,切断电源,关锁门窗;
③油库主任进行作业讲评。
第二节 公路发油和装桶作业程序
一、公路发油作业程序
1、检查手续
油罐车在进入付油区前在门岗口进行登记,汽车排气管安装防火罩,并接受门卫或安全员的检查。
2、准备
(1)发油员检查设施,将工具器材和消防器材就位,做好发油前的一切准备;
(2)计量员提供《密度发油单》,经油库主任审核,交分提员和发油员,作为当日付油依据。
3、灌装油品
(1)油罐车按规定路线驶入发油现场,停在指定的鹤位,将《油品分提单(付油联)》交给发油人员核实;
(2)连接导静电接地及放置挡车标志,打开罐口,将鹤管插入油罐底部,用石棉被盖好罐口。同时要检查罐内是否有残油,罐车卸油阀是否关闭;
(3)打开阀门向油罐车灌油。半自动或自动灌装油系统按付油联数量设定;
(4)装至规定数量后,关闭阀门,静止1分钟后,揭去罐口石棉被,取出鹤管,关闭罐口,拆除静电接地;
(5)油罐车开至指定“升进升出”计量区,静止15分钟后,计量员检测油品密度、温度等换算V20数,填写《油库散装油品V20付油随车运单》交与押运员。发油员填写完成《油库付油记录》。
4、汽车离开现场
装油结束后,押运员持《油品分提单(出库联)》出库,将汽车开至门岗口,交回防火罩与出库联,警消门卫填写出库登记。
二、装桶作业程序
1、客户凭油库分提单灌装发油。
2、准备并检查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
3、使用流量表计量的,应按规定测定油品温度、密度,并校准流量。
4、检查灌桶管线各阀门油路通、断是否正确,并关紧不使用的管线和灌油栓阀门。检查灌油栓旋塞阀是否灵活。
5、检查桶内是否含水杂。禁止使用塑料漏斗。禁止对塑料桶内灌装闪点在60℃以下的油品。
6、灌装油品时应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尽量避免使油品接触皮肤。下班后和饭前要洗手洗脸。
7、集中精力,按规定的安全流速掌握灌油,保持流速平稳。用泵输灌装时,该泵组各灌油栓(龙头)避免同时关、停,防止压力增高,如灌装压力太大,应通知调低泵速,防止压脱胶管,损坏发油闸阀而喷、溢油品。
8、按照不同油品及季节确定每桶的装油量,并按照灌装定量掌握灌装量。
9、灌足量后,上紧桶盖。如需推倒转移的,桶倒处应铺软垫,严禁用力以桶推桶。
10、灌装作业过程中,应指定专人对空桶检查,发现桶内含水质和有漏缝、漏孔或装过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应换桶装油,发现渗漏,立即倒装。
11、不允许在大风、雨、雪天或大雾潮湿气候下,进行露天灌装作业。
12、灌装作业用的工具,如扳手等,必须是铜、铝合金材料制成的。操作中严禁铁器敲击。保持灌油间通风良好。夏季采用机械通风,所使用的电器及其安装,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13、灌装完毕,及时排空放管线余油,关紧灌桶间所有输油闸阀,收整工具设备;清理现场,关闭灌桶间门窗。清点核对灌装数量,标清桶面上墨头(品名、规格、重量等),及时登记油品保管帐、卡。
第三节 铁路油品接收作业程序
1、准备阶段
(1)下达任务
①接到来油通知后,油库主任必须到达收油现场,负责收油现场的协调与指挥工作;
②通知安全员、巡线司泵员、计量员、化验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铁路栈桥;
③油库主任填写《油品输转收发作业票》,并组织实施作业。
(2)接车
①机车进入库区前,接车人员指挥调车人员将罐车调到指定位置,索取证件,检查铅封,核对化验单、车数、车号、《中油华东销售油品铁路配送凭证》。若发现铅封破坏,油品被盗,应当立即与接轨车站作出商务记录,并会同铁路运输部门按章处理。
(3)化验、测量
①化验员按照要求,逐车检查油品外观,水分杂质情况,取样进行接收化验。检查和化验结果应立即报告油库主任,对于质量合格的来油,由油库主任按规定组织接卸,对于质量差异的立即起动《油品质量差异处理程序》执行;
②计量员罐在车静置30分钟、油面稳定后,逐车测量油高、油温、密度,填写《收油计量单》,与《凭证》计算核对后,计量员对来油数量差异的立即起动《油品数量差异处理程序》。
(4)作业前的检查
①所有作业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着装、使用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
②各场所通讯是否畅通;
③是否根据接收油品的品种、牌号,已测量接收油罐和放空罐内的存油数量,并做好记录;
④供水、供电设备是否完好,作业工艺流程上所有设备是否正常,阀门开闭是否正确;
⑤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放置是否妥当,技术状况是否良好;
⑥鹤管是否插入油罐车底部,罐口是否用石棉被围盖,静电接地设施是否良好,连接是否可靠;
⑦接收油罐的呼吸管路是否畅通,呼吸管路上阀门是否已打开;
⑧启用新管、新罐或经检修后的管、罐前,是否经过严格的质量验收,对不用的管道、阀门和支管管头,是否用盲板堵死;
⑨上述检查完成后,由各作业小组负责人向油库主任报告检查结果。油库主任还必须亲自复核以下情况:罐区作业人员报告的本次接收油罐编号与作业方案是否一致;司泵巡线员报告的输油作业流程及沿途开启阀门与作业方案是否一致。
2、实施阶段
(1)开泵输油
①准备就绪,经检查无误后,由油库主任下达开泵卸油命令;
②开真空泵引油,使吸入管路和离心泵充满油品;
③司泵巡线员打开接收油罐罐前阀门,油泵输油稳定后,输送油品,司泵巡线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开启离心泵卸油,密切注意泵、电机、仪表的工作情况。
(2)输油中的检查及情况处理
①指定计量员观察油罐车液面下降情况,司泵巡线员随时巡查管线、阀门、油罐等有无异常现象,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必要时停泵关阀进行检查;
②油罐车转换操作:当一组油罐车油品快抽尽时,适当关小鹤管阀门,同时打开下一组油罐车门,听到前一组油罐车鹤管发出进入空气的响声时,迅速关闭鹤管阀门,全部打开下一接收油罐的罐前阀门;
③接收油罐转换操作:当接收油罐油品装至接近安全高度时,适当开启下一接收油罐的罐前阀门,并关闭罐前阀门;
④输油作业中遇雷雨、风暴天气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应盖严罐口,关闭有关重要阀门,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开关;
⑤连续作业时,油库主任应当组织好各岗位交接班。一般不得中途停止作业,特殊情况中途停止作业时,必须关闭接收油罐和泵的进出阀门,断开电源开关,盖好罐盖。没有胀油管的输油管线,应将输油管线内的油向放空罐放出一部分,防止因油温升高胀裂管线;
⑥因故中途暂时停泵时,必须关闭有关阀门,防止因位差或虹吸作用造成跑油;
⑦油库主任应当随时了解情况,严密组织指挥,督促检查,严防跑、冒、混、漏油品和其他事故的发生。油库主任因事临时离开岗位时,应指定专人临时代替指挥作业。
(3)停输
①当最后一节油罐车油品即将抽完时,油库主任下达准备停泵命令。司泵巡线员接到准备停泵命令后,先慢慢关小排出阀,当真空表指针归零时,迅速关闭排出阀,立即停泵。油库主任通知司泵巡线员关闭罐前阀门;
②抽油罐车底油可在作业过程中分散进行或最后集中进行,真空罐内的油品应及时抽(放)空。
(4)放空管线
按照吸入管路、输油管线、泵房管组顺序,依次进行放空。放空时,油库主任通知司泵巡线员打开输油管线放空阀。司泵巡线员应密切注意放空罐的油面上升情况,防止溢油。放空完毕后,由油库主任通知各岗位作业人员关闭相应阀门并上锁。
3、收尾阶段
①静置30分钟后,油库主任会同计量员测量接收油罐、放空罐的油高、水高、油温、密度,核算收油数量;
②计量员填写《大罐计量动态表》、《收油计量单》、《计量保管帐》;
③油库主任填写《油品输转收发作业票》,交统计员留存;
④各岗位作业人员负责清理本岗位作业现场,整理归放工具,撤收消防器材,擦试保养各种设备,清扫现场,切断电源,关锁门窗;
⑤接车人员通知车站调走空油罐车;
⑥油库主任进行作业讲评。
第四节 收发油作业的安全措施
一、油库收发油作业中防着火爆炸的安全措施
1、机车运送轻油时,应加挂隔离车,进库时要分别戴防火罩,基本对位后要脱钩固定,防止溜车。
2、油船或驳船停靠时要减速,抛锚和拉锚链时应冲水润湿和加垫。
3、汽车入库要戴防火罩,接地拖刷应可靠触地。收留驾驶员及其他入库人员随身携带的火种及手机。
4、检查绝缘法兰和绝缘轨缝的可靠性,防止杂散电流窜入作业线。同一作业线和同一码头的各种装卸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为等电位。
5、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和鞋帽,不使用碰击能产生火花的工具,活动照明要使用防爆手电筒。
6、鹤管或输油臂装油时要插入底部,如采用分层卸油时应有安全员监守。随液面降低,进油口也相应下降,避免吸入空气。
7、铁路油罐车和油船的装油速度,在出油口淹没前的初始阶段,要控制在1m/s以下。
8、气温过高,接近或超过油品闪点时,根据条件和可能,采取降温措施,操作孔用浇水的石棉被盖住,停止操作孔附近的非必要操作。
9、不准在危险场所穿脱衣服、挥舞工具和搬动物品。
10、雷雨天禁止装卸油作业。
11、收发油作业时,拿取工具、开关罐盖、收送鹤管等,都要做到既轻又稳,不得碰掉静电连接线。口袋中的钥匙、钢笔等物品不得掉出,并防止手表碰击。
12、司泵巡线员在油泵运行中,不能撤离岗位,应监视电动机及泵的温升、润滑、冷却水温度、轴承温度、轴封和各个接口的泄漏量、压力、真空度、电流、电压、声响、颤动等,发现异常及时排除,或停机检查。
13、适时对油泵房进行通风排气,使油泵房内油蒸气浓度不超过1.58%(体积)。
二、防止跑、冒油的安全措施
1、在装卸和倒装油品作业之前,应仔细检查冒油报警装置和自动停泵装置是否良好,检查管线连接是否牢固严密。
2、输油作业时要巡查管线,计量员应注意观察罐内的进油情况,油库主任每隔10min~15min了解一次各岗位上的作业情况,全面掌握,督促检查。
3、连接作业时,油库主任要组织好交接班,一般不应中途停止作业,必须停止作业时,应将输油管内的油品放出一部分,以防止温升时胀裂管线。
4、作业完毕后,应关闭所有阀门,并认真检查有无不安全因素。
5、油船上的缆绳禁止挂在管线及阀门上,防止拉断油管,损坏阀门。码头与油船连接的胶管应有足够的长度,以免由于潮水的涨落,船身起伏,拉断胶管。
6、油罐进油或油罐之间相互倒装油品时,应对原油罐装油高度进行准确的测量(装有报警和液面指示器的油罐除外),计算出实际的装油高度,以免装油时发生冒油事故。当地面接近安全高度时,应减慢流速,及时换罐。
7、装油容量应严格控制在安全高度之内,装油过满会使油品在容器内温度升高膨胀而从容器口冒出。
8、维修油罐、阀门、管线及其附件时,修理人员要与有关人员密切联系。离开现场或暂时停止修理时,应将拆开的管道用封头堵住,并将修理情况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修理结束应经技术人员或值班员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9、对严寒地区的储油罐、管线、阀门等,在严冬季节到来之前,应充分做好防寒准备工作,如放尽罐底及管线内的水分,以防气温骤变而使容器、管线、阀门等冻裂或折断。
10、对容易遭受山洪、暴雨影响的油罐、管线等,应及时采取防洪等安全措施。
11、油库应定期维修并使用管理好所有阀门,使阀门技术状况完好。
12、对装有安全高度自动报警仪的油罐,在装油前,应仔细检查这些设备是否正常,只有一切良好后,方可进行装油。
三、防止混油的安全措施
混油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牌号或不同产地的油品混装在一起,结果轻则造成降质,重则变质。混油虽不造成数量的损失,但却造成油品质量的下降。防止混油的安全措施如下:
1、接收铁路油罐车(油船)油品时,要认真核对证件,逐车(仓)检查油名、车号、铅封等,经测量和化验合格后方可卸油。发油时,亦应逐罐检查是否存在其他不同品种和残油,严禁不同油名、牌号的油品混装。
2、同一条管线的管组,严禁混装不同品种、牌号的油品。如因设备有限,必须混装时,应先将管线冲洗干净,并在管线在有关连接处用隔板隔开或用堵头堵住。
3、保持阀门严密,防止罐与罐串油。阀门使用中,混入油品中的机械杂质沉淀在闸板与密封圈之间,使用一定时期后在密封圈上出现伤痕而使密封圈不严密,因此油品放空时,应对阀门进行试压检查。
4、变质(降质)油品的掺和和质量调整,需经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油品掺和作业前,应做小型试验,经化验合格后,在技术人员或化验员的参加下,进行正式掺和。
5、在发油、倒装作业中,发现有混油疑点或已经混油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混油单独存放,待化验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再作处理。
6、加强计量员、司泵巡线员的责任心。进行收发油作业时,严禁擅自离岗,参加作业的人员不宜中途更换,如需更换时,须将整个作业的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7、收发桶装油品时,应逐桶检查和逐桶标记。
8、加强技术培训,严禁技术不熟练的人或让他人操作泵房、阀门。
四、铁路油罐车装油时防静电灾害的安全措施
1、排除气体。装过汽油的油罐车,如未经清洗又装煤油、柴油等油品,会因吸收汽油蒸气而使混合气体进入爆炸范围。从注入柴油开始,经10s~15s左右便进入这个状态,所以对这类油罐车必须进行清洗。
2、消除人体静电。装卸油品作业人员,需先用空手接触接地的裸金属进行人体放电后再从事操作。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服、鞋和防静电手套。
3、接地。装油前,油罐车必须可靠接地,使鹤管、油罐车和钢轨成为等电位体。
4、装油方法。应将鹤管插入到距油罐底部200mm处。
5、控制流速。装轻质油品等易燃液体时,初始流速要慢,不得大于1m/s,直到鹤管口完全浸入在油中以后才可逐渐提高流速。
6、过滤器的设置。要求过滤器至装油栈台间留有足够的间距或者采取设置消电器等措施,以便消除过滤器所产生的电荷。
7、检测及采样。检尺、测温、采样等工作需要待装完油且静置30分钟后进行外,还需对作业器材作可靠的接地。严禁罐装作业中进行检尺、测温和采样作业。
五、油船装油时防静电灾害的安全措施
1、限制流速。在装油品之初,由于管内多少总有存水,故应低速进行,一般不应超过1m/s。
2、合理使用过滤器。一般油品只能使用粗孔的过滤器,管线产生的静电较小。当使用精密过滤器时,则必须采取相应的消静电措施。
3、防止气体和水的混入。当用空气或惰性气体将管线内、软管内及输油金属管内残油驱向油舱内时,应注意不要将空气或惰性气体放入油舱。另外,油船上应有防雨水浸入设施,以防止水混入油中。
4、注意加油方式。禁止通过外部软管从舱口直接灌装挥发性油品以及超过其闪点温度作业的其他油品,这种罐装法只限于高闪点油品。
5、油船上禁止使用化纤碎布或丝绸去擦抹油船舱内部,并要合理使用尼龙绳索。
6、良好的接地。在有可燃性油气混合物的场所,为防止金属面之间或金属面与地面之间发生火花,这些金属部件均需良好的接地。
7、防止人体带电。在油船上工作的人员必须避免穿化纤衣服并要穿防静电服、鞋。
8、检尺、测量和采样。油船装完油后,须经充分静置后方可进行测温、检尺和采样。
六、汽车油罐车装油时防静电灾害的安全措施
1、卸油之前,必须将车体进行可靠的接地。
2、加油鹤管必须做可靠的静电接地,且与汽车油罐车的静电接地是同一静电接地体。
3、罐装速度不宜大于4.5m/s。
4、加油鹤管必须插入罐底,距底部不大于100mm为宜,其出油口宜制成45°斜面切口。
5、加油完毕后,必须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才能提升鹤管,拆除静电接地线。
6、改装不同品种的油品时,特别是装有汽油的罐车改装煤油、重柴油时,必须放尽底油并清洗,在确认无爆炸混合气体后才能进行装油作业。
七、油罐装油时防静电灾害的安全措施
油品在管线输送过程中,虽然有静电荷的产生,但由于管线内充满油品而没有足够的空气,不具备爆炸着火的条件。如果把已带有电荷的油品装入储油罐,则因电荷不能迅速泄掉便积聚起来,使油面具有一个较高的电位。此时若油面上部空间有浓度适宜的爆炸混合气体,那么就十分危险。为此应采取以下防静电措施:
1、收油前,应尽可能地把油罐底部的水和杂质除净。
2、严禁从油罐上部注入轻质油品。
3、通过过滤器的油品,在接地管道中继续流经30m以上后方可进入油罐。
4、加大伸入油罐中的注油管口径,以便流速减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设置缓和器。
5、进入油罐的注油管尽可能地接近油罐底部,管口呈45°斜面切口。
6、在空罐进油时,初流速度应小于1m/s,当入口管浸没200mm后可逐步提高流速。
7、收油时,罐顶除留有定时观察油面高度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尽量避免在罐顶活动。
8、检尺、测温和采样作业必须待罐内油品静置30分钟后,方可进行,且检尺、测温和采样工作还须作可靠的静电接地。严禁在进油时进行检尺、测温和采样作业。
9、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鞋、手套。
八、铁路机车进入收发油作业区的安全措施
1、蒸汽机车应带好烟筒帽,关闭灰箱挡板,禁止清炉,内燃机车应带好防火罩。
2、电力机车入库时,油库铁路专用线与接轨线应采取绝缘措施。
3、按规定加挂隔离车,禁止超越停车标志停车。
4、机车停稳后,要采取固定措施。
5、取送油罐车的机车,其行驶速度在库内不得超过5Km/h,接近被挂车时,不得超过2Km/h。
6、禁止使用明火作信号灯。
7、严禁在消防通道、横道口停留车辆。
九、检尺、测温和采样作业的安全措施
1、禁止让未经专业训练的人员进行检尺、测温和采样作业。
2、轻质油品进入储油罐后,须经静置30分钟后,方可检尺、测温和采样作业。
3、测量人员在检尺、测温和采样时,必须清除人体所带静电,作业时必须穿着防静电服、鞋。
4、凡是用金属材质制成的测温和采样器,必须采用导电性质良好的绳索,并与罐体进行可靠接地。
5、检尺、测温和采样时不得猛拉猛提,上提速度应不大于0.5m/s,下落速度应不大于1m/s。
6、储罐测量口必须装有铜(铝)测量护板,钢卷检尺进入油罐时必须紧贴护板下落和上提。
7、严禁在测量时用化纤布擦试检尺、测温盒和采样器。
8、测量人员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作业,上衣口袋内不得装有金属物件,以防跌落在罐口上产生火花。
9、进行上述作业时,应背风进行,避免吸入油蒸气,作业后应立即将罐盖盖严。
十、油罐车发油时的安全措施
1、不是本班值班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台。严禁穿铁钉鞋、拖鞋,戴老光镜,携带火种、打火机及其他易燃物上岗。严禁酒后上岗。
2、凭正式提货单发油,严禁白条或口信发油。
3、灌装油前应认真检查汽车排气管消火装置是否佩带;静电接地线是否连接;罐内是否清洁;罐体有无明显损漏迹象;并提前让司机检查罐底阀门是否关好。
4、灌装油时集中精力,按照油库规定掌握流速并准确掌握灌装量。装、卸油管应轻拿轻放,勿使铁器敲击碰撞。
5、装发油完毕,如系按车上容积表交货的,待油面平静后即进行测量。关闭罐车灌油口,将实发数通知提油司机,把车辆调离现场。
6、当班人员工作完毕,必须关闭所有动过的阀门,收整好油管、工具,做好作业记录,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离开现场。
7、若连续作业需要交班时,应将设备、工具及作业进度等情况,双方交接清楚,记入交接班记录。
十一、汽车装油区管理的安全措施
1、装油区内禁止带入任何火种,不允许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2、设置专职门卫,装发油任务量大的油库,还应在该区设置警、消人员值班,严格执行油库安全制度。
3、外来提油人员应凭提货单据入库,凭出门证出库;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一切引燃引爆、易燃易爆物品和着铁钉鞋入库。
4、非油库发油人员不得动用发油设备。
5、入库的油罐汽车排气管应装灭火罩装置。静电导地链应能拖及地面,并应配备有灭火机。装油时,应连接好接地导线。
6、严禁在装油区修车。在灌装汽油时不允许发动车辆。
7、杜绝滴、洒、冒、漏,保持装油台、设备、场地无油污,清洁卫生。
第三章 油品储存管理
第一节 油品的储存管理
一、库存油品的检查
司泵巡线员必须每天进行巡回检查,一般情况下,应有两人参加。新建与大修的油罐,装油第一周每天应检查两次,对焊缝、附属设备要特别注意观察。检查的情况,应认真记于“巡检记录”内。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库存油品储存检查要点如下。
1、油罐技术状况是否良好(按油罐安全检查要求进行);
2、装油前,油罐是否洗刷干净,罐内有无锈蚀、残余油品及其他异物;
3、油罐是否按规定安全容量充油;
4、呼吸阀压力控制是否适当,油气压力计的负压力是否超过规定值;
5、阻火器、呼吸阀、呼吸管道、放水阀、防尘帽等附属设备是否冻结或堵塞;
6、管、罐、阀及其接头、焊缝有无渗漏;
7、油罐周围有无渗水、积水现象;
8、油罐周围有无油迹、罐底沥青是否稀释流出,罐底有无渗漏油现象;
9、定期检查罐内是否有水分杂质;
10、是否定期检查油品的质量情况;
11、计量台帐是否与存油品种数量相符,配备的工具是否齐全,设备是否完好;
12、是否按规定定期测量油罐存油情况,并与上次测量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13、是否有两人以上共同检查。
二、库存油品的测量
为了防止油品损失和准确掌握数量,应对油品进行定期测量,随着储存条件、方法的改变,测量的时机有些不同。通常的做法是:
1、新建或刚修理过的油罐,在装油后的第一周内,每天至少测量二次。
2、每次收发油前后必须进行测量。
3、每月底前将全库罐装油品普测一次,并编制“盘库表”,上报库存。
4、不动转油罐必须每三天测量一次,并将测量记录登记入“油罐动态分户帐”。
5、发现油罐、管线有异常现象时,应增加测量次数,防止发生漏油、跑油事故。
6、每次测量后,要如实汇总,按时上报,并及时账,不准在帐外存油。
第二节 油品库内倒罐的作业程序
1、下达任务
(1)库存油品需库内倒罐时,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待同意后再进行倒罐作业;
(2)倒罐作业前,油库主任召集安全员、计量员、司泵巡线员,明确交待任务,严密组织分工;
(3)计量员填写《油品输转收发作业通知单(作业票)》,由油库主任签发;
(4)计量员组织实施作业。
2、作业前的检查
(1)所有作业人员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着装、使用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
(2)各场所通讯是否畅通;
(3)是否根据接收油品的品种、牌号,已测量接收油罐和放空罐内的存油数量,并做好记录;
(4)供水、供电设备是否完好,作业工艺流程上所有设备是否正常,阀门开闭是否正确;
(5)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放置是否妥当,技术状况是否良好;
(6)收发油罐的呼吸管路是否畅通,呼吸管路上阀门是否已打开;
(7)启用新管、新罐或经检修后的管、罐前,是否经过严格的质量验收,对不用的管道、阀门和支管管头,是否用盲板堵死;
(8)上述检查完成后,由各作业负责人向油库主任报告检查结果。油库主任还必须亲自复核以下情况:罐区作业人员报告的本次收发油罐编号与作业方案是否一致;司泵巡线员报告的输油作业流程及沿途开启阀门与作业方案是否一致。
3、测量
计量员测量倒转各罐和放空罐内存油数量,填写《油罐计量动态表》,并报告油库主任。
4、倒罐
(1)准备就绪,经检查无误后,油库主任下达倒罐命令;
(2)司泵巡线员打开倒转各罐罐前阀门。司泵巡线员按照操作规程,启动油泵,先将放空罐内同品、同牌号油品泵送到倒入罐内,然后进行油品倒罐作业;
(3)指定计量员观察倒入罐液面上升情况,司泵巡线员巡查管线、阀门等有无异常现象,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油库主任,及时处理;
(4)倒入罐油面即将上升到规定高度前,负责观察的计量员应及时报告油库主任准备停输。如采用自流倒罐,罐内应留出管线放空的容量;
(5)接到油库主任停输命令后,司泵巡线员停泵,计量员应当密切注意倒入罐内油面上升情况,防止溢油。放空完毕,油库主任通知各岗位作业人员关闭所有阀门并上锁。
5、收尾工作
(1)待到静置30分钟后,计量员测量接收油罐、放空罐的油高、水高、油温、密度、核算收发油数量,填写《倒罐损溢表》;
(2)作业人员填写本岗位各种作业记录和设备运行记录。计量员填写完成《油品输转收发作业票》,经油库主任签字后,交统计员留存;
(3)各岗位作业人员负责清理本岗位作业现场,整理归放工具,撤收消防器材,擦试保养各种设备,清扫现场,切断电源,关锁门窗。
第四章 油库安全管理
第一节 油库组织机构
一、QHSE委员会章程
1、总则
1.1 质量、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以下简称QHSE委员会)是油库QHSE工作的最高领导决策机构。由油库主任担任委员会主任,安全员、设备员、统计员和各班组长任委员,通过各岗位对油库的QHSE工作实行全面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1.2 各岗位必须认真贯彻中国石油华东公司QHSE方针和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接受QHSE委员会对QHSE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检查。
2 职责
2.1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公司有关QHSE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通过油库各岗位组织实施。
2.2 研究、决定油库有关QHSE重大问题。审定油库QHSE工作计划;审查对各岗位的QHSE考核指标;认定QHSE考核结果和奖惩。
2.3 研究和申报QHSE技术措施项目和事故隐患整改计划。
2.4 组织油库日常的QHSE检查工作,对“三违”行为引起的事故隐患进行调查,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2.5 组织部署油库各岗位的QHSE工作。
2.6 负责油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组织实施预案的演练。
3、工作制度
3.1 QHSE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各班组的QHSE工作汇报,研究有关QHSE工作的问题。
3.2 如有必要,在主任的提议下,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决策紧急的QHSE问题,日常工作可通过安全员负责。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则
油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执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员安全管理原则的关键。
2、安全职责
2.1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2.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全面负责油库的安全工作。
2.1.2 组织审定油库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2.1.3 研究、决定石油库有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审定油库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教育计划、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和作业报告等。
2.1.4 部署检查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定期研究改进油库安全管理工作。
2.1.5 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油库发生的事故及进行调查,查清原因,明确性质,分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2.1.6 审查、决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班组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2.2 主任安全职责
2.2.1 油库主任对油库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在油库各岗位的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油库管理、生产作业和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到“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2.2 组织审订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规程和实施细则。
2.2.3 定期和不定期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部署和解决安全方面的问题;制订年度油库安全工作目标。
2.2.4 组织建立油库安全网络,配备或建议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利用经济、行政、思想政治等手段充分调动班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2.5 组织油库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向主管公司报告较大以上事故隐患以及油库自身无力解决的事故隐患。
2.2.6 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四级以下事故,有权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处理;对四级以上事故,要积极配合主管公司调查,执行主管公司的事故处理意见。
2.2.7 组织审定上报安全生产技改计划、事故隐患整改计划、设备检修计划和年度安全奖惩方案等。经主管公司批准后实施。
2.2.8 参加并指挥油库重大作业。监督、检查职能岗位人员和员工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
2.2.9 每月召开油库全体员工大会,向员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员工监督。
2.3 员工安全职责
2.3.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油库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3.2 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2.3.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领导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工作记录。
2.3.4 按照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2.3.5 保持作业环境清洁,搞好文明生产。
2.3.6 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2.3.7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防训练。
2.3.8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应加以劝阻和制止。
2.4 安全员安全职责
2.4.1 在安委会和油库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安全消防和保卫管理工作。
2.4.2 协助主任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的指示、规定,检查监督各班组对安全消防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在业务上直接接受安全部门指导,有权直接向主管储运安全部门汇报工作。
2.4.3 参与制定、修改有关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2.4.4 负责编制所属油库的安全消防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4.5 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安全消防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督促班(组)认真执行岗位安全规程。
2.4.6 提出所辖警卫、消防泵房、义务消防队每周安全活动日活动的安排意见和消防演练、反事故演练计划,并监督实施。
2.4.7 开具动火票申请单、经过公司会签同意后,检查落实动火防范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2.4.8 每日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禁止“三违”行为,在紧急情况或可能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2.4.9 负责油库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抢救设备和事故隐患的管理、监督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4.10 负责事故的现场保卫和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做好事故隐患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协助领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4.11 对班(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2.4.12 组织每月一次的油库安全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并及时在每月安全生产委员会上进行通报。
2.4.13 做好化验、计量、保管、司泵和装卸油作业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
2.4.14 参加设备安装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4.15 负责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4.16 负责健全安全管理基础资料,管好安全档案工作。
2.5 设备管理员安全职责
2.5.1 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设备运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5.2 负责设备、电气、动力、仪表、储罐、管道、通排风设备及建筑物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5.3 负责组织设备安装以及防毒、防雷、防静电装置和安全设施定期检查、校验工作。
2.5.4 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2.5.5 参与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认真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2.5.6 负责一般设备、动力事故和检修技术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
2.5.7 熟悉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制度、各种设备的检修操作规程、安全须知以及动火管理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登高作业安全管理等办法,落实安全措施。
2.5.8 每天要组织专人对储输油设备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5.9 负责或参与编制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工、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5.10 在本专业范围内参与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技术练兵活动,并定期考核。
2.5.11 参加设备安装、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验收,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6 义务消防队长安全职责
2.6.1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做遵守纪律的模范。
2.6.2 掌握油库主要生产过程中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各岗位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道路畅通。负责扑救油库内的一切火灾。
2.6.3 组织本库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技术训练,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2.6.4 生产区域内进行特种作业时应对现场进行监护。
2.6.5 确保油库门卫全天候有专人值班,每周按规定对消防泵进行试运转不低于1次,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6.6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2.6.7 负责编制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并做好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
2.6.8 负责健全防火档案,对油品储罐区、接卸区等要害部位,应有周密的灭火方案,并为消防员所熟知。
2.6.9 认真维护好消防灭火设施和设备,保证随时都处于完好状态,执勤人员要坚守岗位,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奔赴现场进行扑救;如果是罐区发生火灾时,应启动消防泵使用固定的灭火设备灭火。
2.6.10 警消班必须建立正规的执勤秩序,实行轮班昼夜执勤制度,并加强节假日值勤。
2.7 收发油班长安全职责
2.7.1 认真贯彻执行油库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带领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2.7.2 负责组织班组人员做好付油作业的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混、跑油,防自然灾害和防人身伤亡等工作。
2.7.3 负责安排好接卸车(船)人员,做好分工明确,秩序井然。
2.7.4 装车(船)前,负责核对车(船)号、票据,检查设施完好情况;作业过程中应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车(船)装完后,应全面检查,设备复位。
2.7.5 负责作好每日作业前的安全检查;组织好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
2.7.6 严格执行散装油品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坚持文明服务,优质服务。
2.7.7 熟悉付油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工艺流程、掌握石油商品基础知识。
2.7.8 作业前,严格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作业人员的着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7.9 组织班组人员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8 计量班长安全职责
2.8.1 认真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计量管理的法规、条例、办法等,严格执行计量操作规程和有关的《石油库静电安全规程》等安全规定和禁令。
2.8.2 按规定对计量器具、流量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查,保证符合计量精密和安全使用要求;检查油罐计量孔盖及其他附件,使其保持完好有效。
2.8.3 按规定及时、准确测量进、销、存油容器内的油高、水高、温度、密度,并计算油量,填报测量结果,做到测量和计算准确。防止油品不正常的溢、耗事故。
2.8.4 负责对收油油罐的中间输油情况进行监视。防止发生跑油、冒油事故。
2.8.5 认真组织油品的定期盘点工作,保证各种帐卡、记录、凭证可靠、准确、清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8.6 研究总结计量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找出经验和教训,探讨降耗措施,组织本岗位人员进行业务技术练兵活动。
2.8.7 负责检查计量人员操作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保证计量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工具(如防爆手电筒等)的按期发放或供给。
2.9 化验班长安全职责
2.9.1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对化验人员登槽登罐取样,应负责检查其着装情况。未有取得证(件)的化验员,不准单独操作。
2.9.2 进行有毒有害和有强烈刺激性气体化验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配带好劳动防护用品。
2.9.3 做好化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2.9.4 化验室内的电气设备,均应接地良好。
2.9.5 对化学试剂、药品,特别是剧毒药品,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2.9.6 药品出入库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建立药品出入库手续制度,对剧毒药品应实行双人双锁制。
2.9.7 药品室内的照明设备,应符合《石油库电气安全规程》。
2.9.8 化验中产生的废物、废液要集中处理,不得乱扔乱倒。
2.9.9 对化验设备应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2.9.10 每日工作完毕,对设备全面检查一遍,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2.10 维修电工班长安全职责
2.10.1 严格执行《石油库电气安全规程》及电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2.10.2 熟悉油库的电气设备性能、检修规程、验收标准。
2.10.3 负责组织对油库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检查、维护、测试工作,并负责检查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2.10.4 负责电器设备按规定选型、安装,严格执行防火、防爆规定。
2.10.5 负责绘制油库电气区域等级分布图,并负责检查各区域的电器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2.10.6 检修后的设备,会同有关部门验收,试运转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2.10.7 入库检修设备,应按规定着装。进入爆炸危险区应使用防爆工具并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鞋。
2.10.8 定期组织对电器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和校验工作,发现隐患,应及时消除。
2.10.9 负责做好电器设备的防火安全管理。
2.10.10 组织业务技术学习。
2.11 警消门卫班长安全职责
2.11.1 要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
2.11.2 坚持经常进行警戒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和训练。
2.11.3 负责制订油库复杂情况下的警戒方案。
2.11.4 负责油库内外警戒和门卫工作。
2.11.5 要严密监视要害部的警戒区域,交接时要接交警戒情况并做好记录。
2.11.6 严格门卫制度,对外来入库人员和提油人员要严格执行入库制度并宣传入库须知。
第二节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及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 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有关防火责任条款。
2、组织管理
2.1 油库安全员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2 油库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①组织贯彻《消防法》,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②确定油库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并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明确防火安全责任。
③针对油库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④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⑤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训练。
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⑦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专用消防通道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⑧定期分析油库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2.3 油库消防安全工作由安全员和警消人员负责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①掌握主要生产过程中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通畅。
②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灭火知识和宣传教育。
③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措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
④组织制定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消防灭火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两次。
⑤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消防隐患的整改。
⑥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统计上报火灾事故。
⑦负责建立和健全油库防火档案。
2.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
①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参加消防训练,参加实地消防演习。
②协助油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③教育义务消防队员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油库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④扑救初起火灾。
3、火灾预防
3.1 油库应当将消防布局、消防泵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纳入到油库总体规划,落实消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消防设施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3.2 储存、装卸易燃易爆物品的装置、罐区、栈台、码头、仓库和泵房等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安放明显的安全标志。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测。
3.3 应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油库的安全管理部门应参加审查,并按规定将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3.4 工程消防设施应当按照防火设计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油库消防管理部门对消防设施的施工实施监督检查并参与竣工验收。
3.5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火种和无关人员、车辆入内。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押运员、装卸员和车辆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证件。
3.6 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动火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7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禁止使用未经有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的消防产品。
3.8 对消防监督部门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项登记,凡是油库能够整改的,要定责任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凡油库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并报请上一级主管部门解决。重大火险隐患,要建立档案,对消防监督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4、消防教育培训
4.1 油库要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要结合自身实际,拟订员工消防培训规划和计划。
4.2 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消防专项培训,学习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4.3 对新入库及转岗员工和进入生产区的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时,应有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
5、消防设施
5.1 油库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与项目建设相配套,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发展。
5.2 油库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维修应由有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工程施工、维修许可证的单位承担,并报上级公司安全部门审核、备案。
5.3 油库应从实际出发,配置必要的照明、灭火、防护、训练器材,以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
6、灭火救援
6.1 发现火情时,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人不得阻拦报警。不得谎报火警。
油库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控制和扑救火灾,组织其他人员疏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2 油库在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时,应及时设立临时灭火指挥部,由分销公司经理任总指挥,油库主任任副总指挥。灭火总指挥有权根据扑灭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①使用各种水源。
②截断电、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
③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④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⑤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临近建筑物、构筑物。
⑥向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请求灭火救援。
⑦向临近公安消防部门请求增援。
6.3 对因参加火灾扑救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
6.4 应当保护好现场,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
6.5 火灾事故的报告统计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报告统计制度》。
第三节 油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油库要严格执行《石油库十大禁令》、《消防条例》和《要害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禁烟规定》。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加强部门、岗位工种之间的联系,做好罐、泵、管道、阀门等作业动态的自查和巡回检查,接卸油料时,严格控制初始速度,掌握油罐安全收油高度,严禁液面超高,防止跑油、混油及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3、油罐区及泵房内不得使用铁制工具敲击,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和作业无关的其他杂物。
4、油罐收发油作业时禁止放水。放水一般在白天进行,操作人员需二人以上,不得离开出水口,严禁污水直排入下水道,放水完毕经检查无误才能离开。油罐防火堤阀门不得任意开启,以防发生事故油料外流。
5、动态阀门要挂警语牌,无作业的阀门一律关闭上锁。
6、保护库区整洁,消防通道畅通。
7、新工人进库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取得上岗证书后方能上岗,实习上岗,实习期末满的新工人不得单独操作。
8、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对照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查安全生产情况,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二、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
(一)入库安全须知
1、未经允许、未接受安全教育者不准入库。
2、车辆入库须装防火帽。
3、不准乱动库内任何设备、设施。
4、不准擅自排放库内易燃易爆物品。
5、不准私自带香烟火种、易燃易爆品入库。
6、不准在易燃易爆区使用手机等非防爆器具。
7、不准穿铁钉鞋和易起静电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
8、未经批准,不得在库内施工和作业。
(二)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上岗操作。
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区域。
3、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现场。
4、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5、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者,严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6、未办理维修作业票,严禁拆卸停用与系统连通的管道、机泵、阀门等设备。
7、未办理电气作业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8、未办理施工破土作业票,严禁破土施工。
9、严禁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好的设备。
10、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三)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严禁携带香烟火种、手机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库。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票,在库内进行施工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5、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服、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7、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其他化学品。
8、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非防爆设备、器材、工具。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任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严禁损坏库内各类防火防爆设施。
(四)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
2、严禁无证开车、非岗位司机驾驶车辆,严禁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
3、严禁空档放坡或采取直流供油。
4、严禁人货混装、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
5、严禁违反规定装运危险物品。
6、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
7、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司机疲劳驾驶。
8、严禁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违规装卸。
9、严禁工程车辆违章载人行驶或作业。
10、严禁运送化学危险品车辆随意行驶或停放。
(五)防止油罐跑油十条规定
1、按时检尺,定期检查,认真记录。
2、油品脱水,不得离人,避免跑油。
3、油品收付,核定流程,防止冒串。
4、切换油罐,先开后关,防止憋压。
5、清罐以后,认真检查,才能使用。
6、现场交接,严格认真,避免差错。
7、呼吸阀门,定期检查,防止抽瘪。
8、贮罐加温,不得超标,防止空沸。
9、管线停用,及时处理,防止凝冻。
10、新罐投用,验收签证,才进油料。
(六)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1、在有中毒及窒息危险的环境下作业,必须指派监护人。
2、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
3、在有中毒和窒息环境作业时,必须佩带可靠的劳动防护用品。
4、进入含有毒有害气体或缺氧环境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
5、对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岗位,要进行风险评价并制定应急计划和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6、要定期对有毒有害场所进行检测,采取措施,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7、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8、检测毒害物质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校验,保持完好。
9、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及时、方法正确。
10、健全有毒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输油泵房安全规定
1、运转中严禁擦试设备,各种工具等不准放在泵和电机上。
2、严禁非司泵员操纵设备。
3、遇停电,应切断电源;遇雷雨,暂停作业。
4、在泵房内禁止使用非防爆工具。
四、油库码头装卸作业安全规定
1、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控制输油速度,正确使用设备,主动消除脏、松、缺、乱、漏,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严格执行防静电“十不准”规定,油轮卸油和装油作业需按规定。
3、装卸作业时应使用防爆电筒和防爆工具。
4、连接软管要留有一定的长度余量,以免受到浪损被拉断,造成跑油事故。
5、装卸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巡回检查危险品货船的倾斜度。如发生非因装卸物品引起的倾斜,应立即报告上级,查明原因,尽快处理。
6、严禁2条(包括2条)以上油品货船同时停靠同一趸船(栈台)进行装卸作业。
7、装卸完毕后,应将软管、输油臂内的余油除净,并关紧阀门,不得用高压水冲洗橡胶、塑料管。
8、集装箱装载易燃液体不得超过两个桶高。同时需按指定部位加以固定、防止自由滑动、撞击而发生危险。
9、遇有雷电或烟囱、排气管冒火,应立即关阀,封舱停止装卸作业。
10、油品货船或趸船任何一方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按紧急布置采取果断行动,必要时,砍断船缆把货船拖到安全水域。
11、收放锚链应采取洒水措施。
12、油品和重油输送要加温时,应按工艺规定的要求进行。
五、油罐区安全须知
1、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库。
2、严禁将火种、易燃品、非防爆通讯工具、电器带入该区。
3、严禁穿化纤服装、钉子鞋进入该区。
4、严禁佩带首饰、戒指登罐作业。
5、禁止在暴风雨和雷雨时,进行作业。
6、禁止敲打或擅动罐区设备、消防器材。
7、油罐装油不准超过安全高度。
8、进出油流速不准超过呼吸阀的允许流通量。
9、进油中间计量人员不准脱岗(有油罐自动计量仪器者除外)。
10、罐前阀门的启闭作业必须实行双人复核制或加锁管理。
11、计量和检修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呼吸阀并按季清理阻火器。
12、巡检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时、逐罐、逐点进行检查。
六、班组安全活动管理规定
1、为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教育的有效性,提高安全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和职业危害,促进安全生产,根据股份公司有关安全教育的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班组安全活动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①活动要有针对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做好安全记录,要严格保证安全活动时间,不准挪作他用。
③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活动,班组长要认真组织,严格考勤,保证出勤率,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向班组长请假批准,并做好出勤记录。
3、班组安全活动内容
①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文件、通报、安全生产制度。
②围绕班组一周生产工作,讨论、制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③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反事故能力。
④开展事故预想训练和岗位练兵,结合岗位生产工作特点开展岗位安全技能训练。
⑤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
⑥开展安全技术座谈、攻关活动。
⑦总结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讨论设备、班组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实施整改。
4、班组安全活动情况要认真记录,做到真实、齐全、清楚、实用。记录内容包括参加人数、参加领导、活动内容、发言情况。要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和弄虚作假。
5、安全活动情况要经济责任制挂钩,严格考评,安全管理部门对活动有成效的班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达到要求的要给予曝光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七、油库安全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实施油库安全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制定本制度。
1.2 油库应配备兼职巡检人员,负责对油品收、发、储设备(施)进行巡检。
1.3 安全巡回检查实行不同岗位交叉检查,不得以此代替维修、电工、消防等专业巡检工作。
2、组织和人员
2.1 巡检组负责人,由安全员兼任。
2.2 巡回检查人员,必须由身体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熟悉业务、有生产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
2.3 巡回检查人员每次不应少于2人。
3、巡检人员的职责
3.1 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本制度各项规定。
3.2 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发扬“严、细、准、狠”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3.3 工作中,要做到:看、查、听、问,必要时应携带并使用安全检测仪器,进行科学检查。
3.4 既监督又服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协同有关人员督促整改、处理,并认真进行交接。
3.5 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内容包括发现的问题、隐患部位、建议、处理结果等,做到表格化、标准化,并存档。
3.6 经常反映情况,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做好安全信息反馈工作。
4、巡检线路和工作内容
4.1 安全员会同有关岗位,应制定责任明确、内容具体的包括:人员、巡视线路、时间要求和巡视内容的制度、规定。经油库安委会批准后实施。
4.2 巡视线路应以输油管路为主导,并对其中的阀门、油罐等储输设备的重要部位实行“点检制”。巡检内容主要应包括:
4.2.1 列入各级事故隐患的项目。
4.2.2 油罐的出、入口等阀门、底部焊缝;胀油管阀的开关状态。
4.2.3 输油管路中的阀门、法兰、补偿器(金属软管)等。
4.2.4 泵房、付油区域内的管路、阀门、流量计等。
4.2.5 针对不同季节(汛期、台风、雷雨、炎夏、严冬)的特点和生产变化(开、停工、生产不正常)情况,进行特殊地巡回检查。
4.3 巡检线路和检查点数应会制成图表并上墙。
4.4 巡检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能进行现场处理或纠正的要及时处理;一时无法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4.5 巡检中发现偷盗或其它破坏事故,应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配合有关人员调查处理。
5、考评和奖惩
5.1 油库安全员应对巡检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主要有:
5.1.1 不定期的对巡检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查。
5.2 建立考评制度。每月安全生产委员会上由安全员对巡检人员进行考评,考评包括查出的隐患数、整改率、避免事故次数、安全合理化建议及价值等。
5.3 巡检人员避免重大事故或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时,应受到奖励。成绩突出者,上报主管公司,给予适当嘉奖。对于工作失职的巡检人员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应依照刑法对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节 油库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增强油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不断提高油库职工的安全消防专业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制定本制度。
2、组织和管理
2.1 安全教育由主任牵头,安全员、设备员等参与,其主要内容有:
2.1.1 与有关人员共同制定油库员工安全教育计划,经安委会批准后,组织或监督实施。
2.1.2 聘请或安排教师,购置教材、教具,安排教学或安全技术讲座场所。申请教育经费等。
2.1.3 组织考试、考核。
2.1.4 安全教育卡片的收集存档。
2.2 油库安委会,应利用广播、板报、图片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并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技能竞赛活动。
2.3 油库负责人要支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竞赛活动;搞好安全工作;发挥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
3、油库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3.1 教育对象
凡新职工(包括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专院校实习学生等)必须经公司、库、班(组)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
3.2 三级教育的时间、主要内容和要求
3.2.1 一级(公司级)的安全教育
新职工报到后,由人事或安全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消防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内容是:
3.2.1.1 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3.2.1.2 本单位的性质、特点;石油商品危险特性知识。
3.2.1.3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消防知识。
3.2.1.4 典型事故分析及其教训。
经一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否则油库不得接受。
3.2.2 二级(库级)安全教育
油库安全员或指定专人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其教育内容是:
3.2.2.1 本库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3.2.2.2 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2.2.3 安全设施、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等。
3.2.2.4 以往的事故教训。
3.2.3 三级(班组)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用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其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教育内容为:
3.2.3.1 本岗位的操作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3.2.3.2 本岗位(工种)各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方法、消防器材的保管及使用。
3.2.3.3 本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安全制度。
3.2.3.4 本岗位(工种)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经班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
3.2.4 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应逐级写在安全教育卡上,经储运安全部门审核后,方准许发放劳保用品和本工种享受的劳保待遇。
3.2.5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发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单位领导负责。
3.2.6 新入库职工经过一段时间培训、学习和实际工作后,经有关部门对其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特殊工作,应持证上岗。
4、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4.1 凡属临时工、外包工、办事和参观人员,进库前必须接受油库的安全教育。
4.2 教育内容:
4.2.1 对临时工(包括来库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招工和任用单位负责。教育内容:本单位特点、入库须知,担任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以及安全、消防制度。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
4.2.2 对外包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分别由基建部门(或委托单位)和外借人员主管部门负责教育,教育内容同上。
4.2.3 对进入要害部位办事、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教育内容:本单位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并要有专人陪同。
5、日常安全教育
5.1 教育时间和要求:
5.1.1 各油库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
5.1.2 安全活动不得被占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
5.1.3 员工必须参加安全活动。油库领导必须经常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活动日。以了解和解决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5.2 日常安全教育内容:
5.2.1 学习安全文件、通报和安全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消防设备操作使用技术等。
5.2.2 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事故教训。
5.2.3 开展事故预想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
5.2.4 安全检查制度、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5.2.5 开展安全技术讲座、攻关和其它安全活动。
5.2.6 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简报、图片、安全报告会、故事讲演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6、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6.1 对特殊工种(锅炉工、电工、气电焊工、泵工、计量、化验、消防等)必须由各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作业后,方可从事操作(作业)。
6.2 对特殊工种,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培训或参加地方组织的特种作业培训。
6.3 防灾教育,临震前的抗震教育及汛期前的防汛抗灾教育等。
6.4 新设备投产前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新建、扩建、新工艺、新设备和设备改造、更新投产前,设备管理人员应写出适应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工人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6.5 职工在库内工作调动或脱离半年以上重返岗位者,应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新的岗位工作。
6.6 对严重违章违纪职工,应由有关部门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合格后,再回岗位。
第五节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1、油库应将防雷、防静电设施纳入设备管理内容进行管理,油库安全员对防雷防静电工作进行监督。
2、防雷设计应严格遵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中国石油华东销售公司石油库管理制度汇编》等规范要求执行。
3、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便于分别对各接地点进行检测,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应采用可拆装式螺栓连接。
4、新建工程的防雷、防静电设施,要做到“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5、单项工程交工时,竣工图、检测数据以及有关资料要一并交给油库,油库要做好建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6、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查、测试档案,档案的内容应包括竣工图纸和测试报告、防雷防静电设施平面布置、编号等内容。
7、油库要进行防雷防静电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
8、防雷防静电设施每年应根据国家规定定期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应于两周内处理完毕,检查测试工作由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油库安全员负责组织实施。
9、防雷、防静电设备接地电阻值,一般不宜大于10欧姆。
10、为使防雷防静电设施处于完好状况,凡使用15年以上的接地极必须挖开检查,对截面积腐蚀五分之一以上者,必须更换。
11、爆炸危险场所、输送可燃液体的管道、设备、容器应按要求进行接地,汽、煤、柴、溶剂油等易燃物的阀门、法兰之间,其接触电阻大于0.03欧姆时,应增设金属跨接线。检修时需拆开的跨接线,检修后要原样恢复。
12、为了防止感应雷损坏设备和伤害人员,电话线、照明线,不准穿越避雷网或绑绕避雷塔而架设。
13、对易燃、可燃液体的装卸、输送、采样、检尺、测温及设备清洗;易燃、可燃液体贮罐、汽车罐车、鹤管以及设备、管线;防止人体带静电作业等,应按中石油股份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均应采取相应的防静电产生和消除静电措施。
14、油库应对操作员、计量员、化验员、发油员等每年进行防静电知识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15、采样、测温、检尺等作业工具投用前应仔细进行安全检查,符合防静电要求才准许使用。
16、上岗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公司指定的防护用品,在爆炸危险场所不准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鞋靴,不准穿、脱衣服和鞋靴,不准梳头。
17、禁止使用汽油溶剂擦试设备、器具,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不准使用化纤布料擦试设备和地板。
18、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的投用必须对静电情况做出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消除静电措施。
第五章 油库设备设施管理
第一节 设备设施管理办法
1、本办法适用范围为中国石油江苏销售分公司下属油库生产经营所涉及的设备。主要包括:
(1)油罐、输油管线及其附件。
(2)各类生产经营场所需要的动力机械,如发动机、发电机、油泵、水泵及配套设备,如配电柜、电能表、电压表、电流表、真空表、蓄电池等。
(3)消防设备、消防器材。
(4)各类仪表:包括流量计、压力表等。
(5)各类化验设备、器材。
(6)计量器具。
(7)其它经营生产设备及附属的电脑、数字显示仪器、维修工具等。
设备管理以日常保养为主,专业修理为辅,保养重于修理,杜绝重使用轻管理,克服只管用、用坏修的思想。
2、设备管理职责的划分
2.1 江苏分公司储运安全部负责制定油库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设备管理的业务指导、监督工作。
2.2 分销公司经理是分销公司设备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分销公司油库设备管理直接责任人,油库主任是油库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油库设备管理员为油库设备管理直接责任人。
2.3 分销公司储运安全部为油库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油库生产经营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细则的制定和监督、考核。
2.4 油库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及保养。
2.5 油库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查、保养和维修,由分销公司储运安全部、油库主任各负其责,组织实施。
3、设备档案管理办法
3.1 分销公司储运安全部应建立油库设备管理档案,油库应建立设备管理的“帐—卡—物”制度,以油库为单位,建立设备管理档案资料。
3.2 油库每台设备配备“两卡一档一帐”。“两卡”即每台设备配备两张设备管理卡或设备保养卡,其中一张卡配置在设备上,一张卡集中存档备查;“一档”即设备技术档案;“一帐”即设备运行台帐。
3.3 各油库应建立齐全、准确、保管良好的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分为静止设备(油罐)技术档案、转动设备(泵、动力机械)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的内容应包括设备的规格、性能参数、使用日期、构造简图、照片等技术资料,还应包括附属设备及其技术参数,以及维修保养的技术参考数据。
3.4 设备管理卡、设备保养卡应包括设备的基本参数和日常维护保养的记录内容。
3.5 设备管理帐、卡、物三者应统一,“两卡一档一帐”技术数据应详实。
3.6 设备日常检查、运行、保养及巡检档案。
3.6.1 各单位应建立包含如下内容的日常管理档案:
(1)设备日常检查记录;
(2)设备运行记录;
(3)设备保养记录;
(4)设备管理考核记录。
3.6.2 油库设备日常检查记录填写由油库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运行记录填写由操作人员负责,设备保养记录由保养操作人员填写,油库设备管理考核由油库主任负责。
3.7 各油库还应建立包括如下内容的档案资料:
①原始技术资料:产品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罐容积检定表、设备设施验收单。
②试运行记录:安装、试压及试运转记录。
③维修检修记录:设备设施的检修计划、检修记录、清罐记录及维修记录、计量检定证书。
④设备日常维修档案:包括:
(1)设备设施报修单;
(2)设备设施检修单。
⑤报废记录。
3.8 分销公司、油库建立的设备管理档案要求形式统一、集中存放、统一管理。
4、设备使用、保养管理办法
4.1 油库应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四定”(定人管理、定时检查、定时养护、定期换药)、“三包”(包卫生、包不渗不漏、包完好率),将设备的维护保养落实到具体人员。
4.2 设备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员对设备操作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工艺流程,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载运行,并做好相应的运地记录。
4.3 凡是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每台都有完整的使用、保养规程。对新安装使用的设备,要在设备投产前一周制订出使用、保养的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由分销公司储运安全部审核批准执行。
4.4 设备使用过程中要根据设备的使用状况、用途对原有规定、程序进行适当修改或补充,以保证时效性。
4.5 操作人员在执行设备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中,发现内容不完善时要及时反映,设备管理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对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4.6 在油库设备发生故障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安全、可靠的设备临时性使用、保养制度,故障排除后执行日常设备使用规定。
4.7 设备运行必须有监控措施,可采取“看、听、闻、摸、巡”的方式对运行设备进行巡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主动消除脏、乱、松、缺、漏等缺陷,做到轴见光、沟见底、设备见本色。
4.8 在用设备按照设备“十字作业法”(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
4.9 备用设备定时盘车,做好防冻、防腐、清洁等工作,对封存、闲置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5、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5.1 油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停止运行,油库主任在接到设备维修申请后应即刻安排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5.2 检修中的设备设施需挂检修牌作为标识。
5.3 油库维修人员无法排除的故障应立即报告分销公司储运安全部,并填写《设备检修计划》。
5.4 设备的一般性检修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较大检修一般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但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特殊规定程序按规定执行)。
5.5 检修好的设备使用前由使用班组负责人签字认可,使用班组应将检修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对应的《设备管理卡》上,现场所使用的状态符合要求的设备不再另行标识。
5.6 较大维修在五个工作日内不能安排的,储运安全部应及时通知油库并讲清原因,同时要做好防护工作,保障维修前的安全工作。
5.7 为保证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处在可控周期内,避免“疲劳操作”、“带病运转”,拒绝设备事故,规定对设备实行检修制度。
5.8 每月11月10日之前,各油库及时上报当年应大修的设备名称、设备状况。分销公司储运安全部审核、汇总情况,编制《中油江苏销售**分公司设备检修计划表》,统筹安排大修。
①大修时间:各分销公司依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安排时间,原则上在春节前大修完毕。
②大修组织:由分销公司储运安全部负责组织公司内部维修人员或聘请有关技术专家进行维修。
③大修期间应严格保证油库安全运行,大修期间分销公司必须派出管理人员在现场监督。
5.9 油库经营生产中发现需要大修的设备,应及时上报分销公司储运安全部安排临时大修。
6、设备检查管理办法
6.1 江苏公司储运安全部每半年对公司所属油库设备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为:设备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设备管理档案的填写情况;“四定”管理的落实情况;日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维修设备的制度执行情况;油库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制定落实情况;设备管理员设备知识掌握情况、设备使用情况。
6.2 分销公司应建立设备普查制度,每年11月份,储运安全部与财务部对公司所属的各油库设备的实存、帐存,设备问题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3 分销公司储运安全部每月组织对油库设备管理的检查,如实做好每月检查情况记录,月检查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应记录到对油库管理的考核中。
6.4 油库应建立设备日检查制度
设备操作人员负责每日对自己所使用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各班组每日交接班应交接设备情况,两班员工应共同巡查本单位内的设备设施,做到设备数量不清不交、设备故障责任不清不交。
6.5 对在检查中发现设备存在问题的解决程序如下:
6.5.1 当班员工应立即报告油库主任,油库主任接到报告后应核对情况,职权内可解决的设备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内解决,不得延误造成事故,无法解决的在半小时内以“先电话后书面”的形式(含电子文档)报告分销公司储运安全部组织维修。
6.5.2 紧急情况下(若继续生产将造成重大事故)油库主任有权停止设备使用。
7、灭火器的维护与保养管理办法
7.1 各型号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7.2 灭火器应按规定期限进行试压检查;当发现筒体有损伤、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亦应进行试压检查。
7.3 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
7.4 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压力表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7.5 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7.6 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7.7 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应符合要求,否则必须更换。干粉灭火器的防潮膜如有损坏,必须更换。
7.8 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7.9 二氧化碳贮气瓶出厂5年后以及每隔3年必须做水压试验,并合格。
7.10 灭火器头要求
7.10.1 灭火器头不允许存在裂纹、螺纹失效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7.10.2 塑料器头使用2年后必须与筒体一起做水压试验检查,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7.10.3 金属器头从出厂之日起,每隔5年必须与筒体一起做一次水压试验,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7.10.4 化学泡沫灭火器的内剂瓶不得有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7.10.5 水型或泡沫型灭火器的滤网损坏的,必须更换。
7.10.6 所有需更换的灭火器零部件应尽可能采用原厂产品。若采用其他厂或自制的零部件,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7.10.7 经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在灭火器的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上永久性维修铭牌。
第二节 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一、离心油泵操作规程
1、准备工作
1.1 作业前的检查
①电压正常,不超过额定电压(380V)±5%;电气开关和设备接地线正常。
②各固定连接部位应无松动。
③各润滑部位加注润滑剂。
④各指示仪表、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控装置均应灵敏、准确、可靠。
⑤盘车应灵活、无异常现象。
1.2 根据作业通知单,选定工艺流程。根据流程开启吸入管和排出管路的有关阀门;关闭泵前排出阀。
1.3 打开门窗自然通风或启动机械通风。
1.4 备齐工具等。
2、启动
2.1 启动真空泵进行灌泵作业,当泵真空管路上的视油器连续进油时,启动离心油泵,并停止真空泵作业。
2.2 泵启动后待压力表指示正常读数时,再慢慢打开排出阀门。但关阀运转时间不宜超过3min。
3、运行作业
3.1 正常运行中,应通过调节泵出口阀门的开度,将泵调节到高效区工作,不得在性能曲线驼峰处运转;不得长时间在额定流量30%以下运转。
3.2 禁止使用吸入管阀门进行泵的流量调节。
3.3 在装卸甲、乙类油品时,应严格执行《石油库静电安全规程》中关于控制流速和初速度的规定。
3.4 运行中应检查:
①经常观察压力表、真空表中的读数是否正常。
②经常查看电流表、电压表的读数是否正常。
③各固定连接部位不应有松动。
④转子及各运动部件运转应平稳,不得有异常声响和摩擦现象。
⑤附属系统的运转应正常,管道连接应牢固无渗漏。
⑥滑动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70℃,滚动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80℃。
⑦泵的安全保护和控制装置及各部分仪表均应灵敏、正确、可靠。
⑧机械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5mL/h,填料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
当流量为50m3/h以下时,15(mL/h)
当流量为50~100m3/h时,20(mL/h)
当流量为100~300m3/h时,30(mL/h)
3.5 按规定进行真空泵抽吸罐车底油作业,并及时排空真空罐中的油品。
4、停泵
4.1 先慢关排出阀,后停泵。
4.2 根据规定回空泵内和集油管、吸入管线内的油品。关闭所有阀门。
4.3 检查设备技术状况,并进行擦试保养,整理归放工具,清扫泵房,关闭机械通风机,及时处理用过的油。
4.4 填写作业记录,切断电源,关闭锁门。
5、安全注意事项
①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交接班制度,未经许可严禁非司泵员操纵设备,防止发生事故。
②保持泵房与站台、罐区等作业点通讯联络畅通。
③运转中严禁擦试设备,各种工具等物品,不准放在泵和电机上。
④发现异常现象和故障,立即报告班(组)长,经同意后采取措施;特殊情况可先采取措施后报告。
⑤遇停电,应切断电源;遇雷雨、暂停作业。
⑥自吸式离心油泵和管道泵和第一次启动前要灌泵,此后使用不必灌泵。
⑦离心泵用于控制流量的出口闸阀宜为单闸板阀(或平板闸阀)。
二、齿轮泵、螺杆泵操作规程
1、准备工作
1.1 作业前的检查
①电压是否正常,当超过额定电压(380V)±5%时,不准启动作业。
②各紧固连接部位不应松动。
③润滑良好。
④盘动联轴器,应无滞阻现象。
1.2 打开门窗通风,并备齐工具。
1.3 根据作业通知单,选定工艺流程。按照阀门操作图开启吸入阀、排出阀、回流旁路阀以及吸入和排出管路上的有关阀门。关闭无关阀门。
2、启动
①泵体放空时,应充填引油。启动泵。待运转正常后关闭回流(旁路)阀。
②严禁关闭排出阀门启动,严禁泵空转。
3、运行作业
3.1 齿轮泵、螺杆泵的流量调节一般应通过调节回流(旁路)阀的开度来实现。
3.2 泵运行中应注意检查:
①观察。压力表、真空表、电压表、电流表指示值是否正常(螺杆泵的真空度不得超过40KPa)。
②运转中应无异常声响和振动,各结合面应无泄漏。
③轴承温升不应高于35℃或不应比油温高20℃。
④填料密封当流量≤50m3/h,不大于15mL/h;50~100m3/h,不大于20mL/h。或机械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5mL/h。
3.3 发现异常现象和故障,应立即停泵检查并关闭排出阀和回流阀。查清原因,排除故障。
4、停泵
4.1 作业结束后,先停泵,后关排出阀;严禁先关后停。回空泵内和管线内的油品,关闭所有阀门。
4.2 检查设备技术状况,并进行擦试保养,整理归放工具,清扫泵房,及时处理用过的油布。
4.3 填写作业记录,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5、安全注意事项
5.1 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交接班制度,防止发生事故。
5.2 严禁非司泵员操纵设备。
5.3 保持泵房与站台、罐区等作业地点通讯联系畅通。
三、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
1、柴油机操作规程
1.1 准备工作
1.1.1 启动前的检查
①各部件、螺栓是否紧固。
②油路完好、通畅。
③润滑油及冷却水是否充足。
④各种仪表完好有效。
⑤储气瓶是否有足够的压力。
1.1.2 用手压泵以0.14MPa的压力注油润滑以下部位:进排气阀杆、摇臂轴油杆、燃油泵控制杆、轴承、油孔等。
1.1.3 转动发动机3~5圈,并转动到起动位置,同时开启油、水路阀门,使之处于启动状态。
1.2 启动
1.2.1 将调速器转到慢车位置(液压调速器应保持0.147~0.169MPa的压力)。
1.2.2 慢速运转至机器温度升到规定值后,方可逐渐加快至额定转速。
1.3 运行
1.3.1 运行中应注意检查:
①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②汽缸、汽缸盖、轴承温度无异常;
③各仪表示值不应有急剧变化;
④排气烟色应正常;
⑤润滑油压力和温度,冷却水进出口温度无异常。
1.3.2 柴油机不允许超负荷运转。
1.3.3 发现下述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并在故障排除后重新启动。
①如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减速或停车,并查明原因,待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发动。
②如发生“飞车”,立即切断油路,严禁减低负荷。
1.4 停机
①调节调速器慢速运转10min左右,将操纵直推到停机位置,同时打开示功器,放净气缸内废气,使之停车。
②关闭各有关阀门。冬季放净冷却水。
③检查各部机件、螺丝、接头等有无松动,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④擦试机器,清理操作间,归放工具,填写作业记录。
⑤柴油机每月必须空载试车一次,每半年加负荷试车一次。
2、发电机操作规程
2.1 准备工作
①清除机身及周围的灰尘(必要时机体用皮老虎吹),并细心检查轴承润滑和内部可观察到的情况。
②测量定子绕组、励磁线圈、励磁机、电刷架对机座间等绝缘电阻,均不得小于0.5MΩ。如有降低,应及时查明原因。
③检查发电机的接地装置,出线铜头与导线连接是否牢固可靠。初次运地的发电机,必须复查接地线是否正确。
④检查电刷在集电环或换向器上的位置是否适当,接触是否良好,电刷压力应合乎规定要求,光滑无裂痕,必要时用细玻璃砂布(禁止用金刚砂布)磨光。
⑤检查发电机的机械部位是否牢固。
2.2 运行
2.2.1 柴油机达到额定转数时,将发电机逐渐调到额定电压。在运行中电压要保持稳定,并注意观察相电压是否平衡。
2.2.2 发电机不得超过额定负荷。开始送电和加负荷时,电工和柴油机操作工应互相联系,协同动作。
2.2.3 发电机在运行中要保持环境清洁,注意检查外壳绝缘(试电笔)、集电环、换向器的工作情况,电刷有无冒火、摆动或卡住,轴承润滑、各部温升是否正常。
2.2.4 并车时,两台必须频率相等,相序一致,电压相同;若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并车。
2.2.5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温升超过允许限度,异常震动或杂音,发生短路,突然减少励磁,机内冒烟或烧坏绝缘的气味,以及其他有威胁安全的故障时。
2.3 停机
停机后,及时进行清理卫生,维护检查,做好工作记录。
2.4 安全注意事项
①运行中禁止进行修理保养。
②发电用油应存放在安全地点;储气瓶的气压和电瓶的蓄电应保护充足;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③严守岗位,遵守制度和规程。非作业人员不准乱动设备。
四、变电室设备操作规程
1、变、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
1.1 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是禁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其基本顺序是:
闸送电时,由电源侧逐级向负荷侧延伸送电。应先合电源侧隔离开关,再合负荷侧隔离开关,最后合断路器或负荷开关。
拉(分)闸断电时,应由负荷侧逐级向电源侧延伸断电。其操作顺序与合闸送电时相反。
1.1.1 变电和高低压供电设备的合闸与拉闸操作顺序:
①合闸—高压互感器隔离开关(检查三相电源是否平衡)—高压开关柜隔离开关—高压油开关—运行变压器和隔离开关—低压油开关(或低压总闸)—根据需要合各分闸供电。
②拉(分)闸操作顺序与合闸顺序相反。
1.1.2 倒换变压器时,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拉下低压总开关—拉下高压油开关—倒换变压器隔离开关—合高压油开关—合低压总闸—根据需要合各分闸供电。
1.1.3 倒闸操作的安全规定
①倒闸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票规定的顺序执行。操作人员应根据监护人的口令完成手指示意、复诵、操作、划勾程序;监护人手持操作票按顺序逐项唱票,并密切注意操作人和设备的动态。
②在合闸时,应注意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发现问题,立即依次拉闸,查明原因,待检修后再依次合闸。
③操作高压设备时应穿好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并带好绝缘手套。
1.1.4 倒闸操作结束,经检查无误,情况正常时,操作人、监护人应填写操作开始与完成时间、签字后保存半年。
2、供电运行
2.1 供电前应检查并确认电气设备:
①电气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
②配电盘上的仪表除工率因数表、周波表外,均应正确指零。
2.2 供电操作应先合总闸,后逐个合供电分闸。停电时程序相反。
2.3 工作时,注意观察仪表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好记录。
2.4 发现跳闸应查明原因,排除后方可合闸供电。
2.5 发生火警,除消防系统用电外,其余均停止供电。雷雨或大风时,应停止禁区供电或全部停电。
2.6 利用自发电源时,应切断外电源。
3、安全注意事项
3.1 变电设备检修时,应注意:
①绝对禁止带电检修。
②先通知各用电场所,再停电修理。突然发生电气事故除外。
3.2 检查高压设备时,应注意:
①应由专人先与供电部门联系停电。
②将三相线临时短路接地。
③停电期间,电闸上应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语牌。
④修复后要详细检查,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再由专人联系送电。
3.3 低压电气设备检修时,应注意:
①应将该设备可能来电的各个方向的电源全部断开,拔下熔断器,在刀闸上加装绝缘板或绝缘罩。
②在断开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③工作开始前,必须用低压试电笔等验电。
五、消防给水设备(施)操作规程
1、电动消防给水泵操作规程参见离心油泵操作规程。
2、柴油发动机消防给水泵操作规程。其柴油操作参见3.1柴油机操作规程。给水泵参见离心油泵操作规程。
3、消防水池的使用应注意:
3.1 保证满水。发现泄漏要及时修理。
3.2 池内的水草、杂物要及时清除。
3.3 周围消防通道应畅通无阻。
3.4 吸入口管口滤网应完好有效。
3.5 往给水泵的阀门应常开。
3.6 冬季应有防冻措施。
3.7 用后的补水时间不应超过96h。
4、消火栓的操作
4.1 室外消火栓操作
①先用扳手打开出水口上的闷盖。
②接上消火栓连接器或直接接上吸水管。
③用消火栓扳手套在消火栓阀杆上端,逆时针方向转动扳手即可出水;顺时针方向转动则关闭。
4.2 室内消火栓操作
遇有火警时,迅速打开消火栓箱,取出水带、水枪,将水带一端接在消火栓上,另一端与水枪连接,随即把消火栓手轮逆时针方向旋开,即能喷水扑救火灾。
六、灭火设备(施)操作规程
1、电动消防泵、柴油机消防泵的操作规程。
2、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操作。
2.1 起火后,应立即打开沿途所有阀门,用自动或手动装置启动水泵,打开出口阀门。
2.2 将负压空气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指针旋转到所需要的泡沫量指数上,此时混合器泡沫自动地按比例与水混合,形成泡沫混合液,再经水泵、管路输送到泡沫产生器,吸入空气,形成空气泡沫。
2.3 灭火后,必须对整个系统进行冲洗、检查,使之全部恢复到工作状态。另外,在24h内将消耗的泡沫液补充完毕,并使系统重新处于完好状态。
3、比例混合器的操作
3.1 PH系列环泵式负比例混合器的操作。
(1)泵及相关设备,应满足以下使用条件时,方可进行有效操作。
①使用PH系列环泵式负压比例混合器时,水泵进水口压力不大于0.05MPa,否则压力水倒灌混合器破坏吸液。
②使用PH系列环泵式压力比例混合器时,必须使混合器的进口工作压力保持在0.6~1.4MPa之间。只有这样,才能正常按比例吸取泡沫液。
③吸液高度为1.5m,超过这个高度将影响吸液量。
④使用6%型低倍数泡沫液或3%型低倍数泡沫液。
⑤使用时,必须开启进水阀和进液阀。
⑥各管路和法兰的连接处应保持良好的密封性,不然要漏进空气,影响吸液量。
⑦泡沫储罐必须通过接管与大气相通。
⑧泡沫液与水的混合比为6:94或3:97。
(2)操作
①启动水泵,将水压调整到泡沫混合器所需的压力,即调到0.6~1.4MPa。
②开启混合器的水源和空气泡沫液管路的阀门。
③将混合器调节阀指针转到所需要的泡沫量指数上,如供应2支PQ8型的空气泡沫枪,需将指针转到“1.6”位置上。
④混合器的混合室上铸有箭头表示流向。安装时,箭头端的出水口应与水泵进水管连接。
⑤混合器每次使用后,应关闭吸液管阀门,开启其余阀门,并启动水泵,将混合器内部及管路冲洗干净。
⑥平时混合器的零部件应经常保持完整,连接处应紧固密封。
3.2 PHy系列储罐式压力比例混合器的操作
3.2.1 设备等应满足以下使用条件,方可进行有效操作:
①与该系列混合器配套的消防水泵压力,必须达到混合器进口工作压力(0.6~1.2MPa)的要求;
②混合器必须在标定的工作压力范围内使用,否则将影响混合比,降低空气泡沫质量;
③混合器的标定的工作压力范围内使用的压力大小,取决于所配用的泡沫喷射设备的工作压力和管当量长度的摩阻损失;
④混合器使用时,应首先开启排气阀,随后开启进水阀,当排气阀出水时即可关阀,待储罐内压力升高所需要的压力值时,开启出泡沫液阀,混合器即可输出;
⑤混合液停止使用时,要将出液阀、进液阀分别关闭,然后开启放液阀,待压力表指针回到零位时,开启排气阀,将储罐内泡沫液和水放尽,因为储罐内剩余的泡沫液已与水混合,不能第二次使用,必须重新充填新的泡沫液。
3.3 加放液操作
①加液操作。将联动手柄扳至“开”位置,关闭放液阀,打开加液口法兰,注入泡沫液,直到泡沫液从罐内溢出时为止,然后盖紧加液口,再把联动手柄扳至“关闭”位置。
②灭火操作。调整消防水泵供水压力到1.0MPa左右,然后把联动手柄扳至“开”的位置;灭火完成后,应放尽储液罐内的残余泡沫液,并用水泵吸取清水冲洗干净。
③放液操作。开启放液阀,打开加液口法兰,把残余泡沫液和水排出储液罐。
4、泡沫产生器的使用
4.1 液上喷射泡沫产生器使用中应注意:
①定期拆开泡沫室盖,清除内部杂物。检查玻璃盖,滤尘罩是否完好;
②发现玻璃片损坏,应及时更换;
③检查各连接处橡胶垫有中损坏,松动部分及时拧紧。
4.2 液下喷射泡沫产生器使用中应注意:
①罩管、扩散管应保持完好、无损坏变形;
②压力表及正回阀灵敏有效;
③喷嘴通畅;
④各连接处胶垫紧密,无松动。
七、灭火器的使用和操作方法
1、灭火器的使用范围
1.1 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
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
灭火器类型 使用温度范围(℃)
清水灭火器 +4~+55
酸碱灭火器 +4~+55
化学泡沫灭火器 +4~+55
干粉灭火器 贮气瓶式 -10~+55
贮压式 +20~+55
卤代烷灭火器 -20~+55
二氧化碳灭火器 -10~+55
1.2 使用中应避免不相容的灭火剂(见表1.2)同时使用
不相容的灭火剂
类型 不相容的灭火剂
干粉与干粉 磷酸铵盐 碳酸氢钠、碳酸氢钾
干粉与泡沫 碳酸氢钾、碳酸氢钠 蛋白泡沫
碳酸氢钾、碳酸氢钠 化学泡沫
1.3 使用的灭火器类型必须适用于场所火灾种类
灭火器适用性
灭火器类型
灭火机理
火灾种类 水型 干粉型 泡沫型 卤代烷型 二氧化碳
清水 酸碱 磷酸铵盐 碳酸氢钠 化学泡沫 1211 1301
A类火灾
系指含碳固体可燃物燃烧的火灾。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 适用
水能冷却,并空透燃烧物而灭火,可有效防止复燃 适用
粉剂能附着在燃烧物的表面层,起到窒息火焰作用,隔绝空气,防止复燃 不适用
碳酸氢钠对固体可燃物无粘附作用,只能控火不能灭火 适用
具有冷却和覆盖燃烧物表面,与空气隔绝的作用 适用
目前世界各国均认为它具有扑灭A类火灾的能力,经过试验证明这一点 不适用
灭火器喷出的二氧化碳量少,无液滴,全是气体,对A类火基本无效
B类火灾
系指甲、乙、丙类液体燃烧的火灾。如汽油、柴油、甲醇、乙醇、丙酮等 不适用
水流冲击油面,会激溅油火,致使火势蔓延,灭火困难 适用
干粉灭火剂能快速窒息火焰,具有中断燃烧过程的链锁反应的化学活性 半适用
覆盖燃烧物表面,使燃烧物表面与空气隔绝,可有效灭火。由于极性溶剂破坏泡沫故不适用 适用
卤代烷灭火剂能快速窒息火焰,抑制燃烧链锁反应,而中止燃烧,灭火不留残渍、不污染、不损坏设备 适用
二氧化碳靠气体堆积在燃烧表面,稀释并隔绝空气
C类火灾
系指可燃气体燃烧的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 不适用
灭火器喷出的细小水流,对立体型的气体火灾作用很小,基本无效 适用
喷射干粉灭火剂能快速扑灭气体火焰,具有中断燃烧过程的链锁反应的化学活性 不适用
泡沫对平面火来火有效,但灭立体型气体火基本无效 适用
卤代烷灭火剂能抑制燃烧链锁反应,而中止燃烧灭火不留残渍、不污染、不损坏设备 适用
二氧化碳窒息灭火,不留残油、不损坏设备
八、闸阀研磨操作规程
1、闸阀研磨前必须先检查试压,确定是否能研磨修复,然后打下标记拆卸(当关闭闸板时,闸板过低、减小密封面积或密封面严重碰伤、变形均无法研磨修复,但亦可用补焊修磨)。
2、将闸板放在研磨机调整板上,旋动底板调整螺丝钉,使其研磨面呈水平位置。在研磨盘上均匀地涂上研磨砂,放在闸板或通过闸板口放进阀座的研磨面上,降下磨杆,连接三角弧形磨头,磨杆与磨盘留1~2mm的间隙,紧定磨杆套固定螺钉,按起动按钮,使磨杆按顺时针方向旋转,带动研磨盘以自身重压力作无规则的摆动。磨好一面后,用同样方法研磨另一面。
3、单闸板闸阀最好采和先研磨闸板的方法。先把阀座密封圈粗磨平整好两面,再将闸板平面均匀涂上显示剂(显示剂用红丹调机油即可),按拆卸时打上的标记,端正地放入阀座,用木柄敲打闸板上端,使闸板与阀座紧合;然后用左手将闸板往上提,用右手握锤轻轻敲击阀体,闸板便可取出;取出后根据显示出的凸起部分进行刮削;刮削要按闸板的圆周方向进行;刮削一次完毕,用棉纱擦净,再涂显示剂刮削,循环往复,直到闸板与阀座接触面分布均匀为止;最后用一块标准平面研磨盘,涂上显示剂,检查闸板顶端未参加工作的凸起部分,进行顶端刮削,待顶端与闸板成一平面后,即可进行研磨。双闸板可直接进行研磨。
4、磨料以碳化硅为宜,调剂时可用25%的机油、75%的煤油,浓度以不流失为宜。研磨时,按粗、中、细的先后顺序进行研磨。研磨时间视闸阀的好坏程度而定。
5、研磨中必须勤检查,研磨机的蜗轮转动部分,必须经常注油保持润滑。
6、研磨完毕。
第三节 油库设备完好标准
1、储输油设备
1.1 油罐及附属设施
1.1.1 安全间距及场地
①油罐距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建(构)筑物等的防火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②油罐之间、罐组(区)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③罐区消防通道宽度3.5(m)与防火堤坡脚线的距离(不小于3m)符合规范要求并完好通畅。
1.1.2 油罐罐体应符合以下标准:
(1)罐底的基础与罐底板
①基础的不均匀沉降,其偏差不超过下表值:
油罐容量(m3) 每隔6m的两点间距偏差(mm) 任意两点间偏差(mm)
<700 ±20 40
700~1000 ±30 60
2000~5000 ±40 80
10000~20000 ±30 80
②罐底局部隆起高度:不超过150mm;隆起的面积,不超过2m2。
③罐底边缘板腐蚀减厚不超过30%;中幅板腐蚀减厚不超过50%;底板不应出现折皱。
(2)罐壁
①新罐罐壁铅垂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罐壁高度的0.4%,且不得大于50mm;使用中油罐允许偏差,不应大于罐壁高度的1%,且对于浮顶罐不应大于90mm,对于其它类型油罐则不应大于120mm。
②罐壁焊缝或壁板无明显裂纹或渗漏。壁板厚度不小于下表规定值。
油罐容量(m3) 各层圈板钢板的厚度(mm)
1 2 3 4 5 6 7 8
100~200 2.0 2.0 2.0 2.0
300~400 2.0 2.0 2.0 2.0 2.0
700 3.3 2.6 2.3 2.0 2.0 2.0
1000 3.8 3.2 2.6 2.1 2.0 2.0
2000 5.5 4.7 4.1 3.4 2.7 2.0 2.0 2.0
3000 7.5 6.5 5.2 4.5 3.5 2.5 2.0 2.0
5000 8.0 6.9 5.9 4.8 3.8 2.7 2.0 2.0
10000 12 10 9 8 7 6 4.5 4
20000 17 16 14 12 10 8 7 5
③壁板麻点深度不超过下列规定值:
壁板厚度(mm) 3 4 5 6 7 8 9 10
麻点厚度(mm) 1.2 1.5 1.8 2.2 2.5 2.8 3.2 3.5
④壁板折皱高充不超过下列规定值:
壁板厚度(mm) 4 5 6 7 8
折皱高度(mm) 30 40 50 60 80
(3)罐项
①顶板腐蚀减厚,不超过50%;且厚度不得小于1.2mm。
②桁架罐的支承结构件腐蚀减厚,不应超过厚度的30%。
③焊缝或顶板无裂缝、剥层、结疤及大块腐蚀损伤。
④罐顶护栏及防滑踏步齐备完好。
(4)油罐漆层完好,不露本体,面漆无老化现象,严重变色、起皮、脱落面积不大,底漆无大面积外露。油罐涂以规定的颜色;轻油罐为银白色,粘油罐、重油罐为深灰色。
1.1.3 附件齐全并符合技术要求
①甲、乙类油品油罐呼吸阀盘为铜质或铝质合金材料,重量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安装密封性良好。阻火器有效,无冰冻,垫片严密。呼吸阀口径符合油罐进出油流量要求。丙类油品油罐通气管口应装铜网并向下弯曲。
②油罐量油孔、人孔、光孔等齐全有效。不渗不漏。升降管灵活,排污阀出口宜装盲盖。排污阀有效,扶梯牢固。
③油罐液位下与油罐连接的各种管线上的第一道阀门(含排污阀)必须采用钢阀。罐前的挠性连接波纹管及罐前胀油管等宜设于操作阀之后,不宜设在操作阀与钢阀之间。
④接地装置完好、有效。
⑤油罐上的消防泡沫或冷却水管牢固、完好;进入油罐的自动计量等管线或金属浮子等,必须与罐体进行良好的电气连接。
1.1.4 浮顶油罐
①浮顶油罐皮膜及连接螺丝、配件无腐蚀、损坏、开裂、剥离现象,皮膜装置无张紧情况,浮顶中央无凹陷处,夹层中无漏油,固定零件不与圈板磨擦。
②浮盘密封圈的密封完好有效;浮盘升降灵活。
③浮盘油罐的浮盘与罐体之间的两根截面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完好。油罐防火堤,应符合以下规定,并完好有效。
1.1.5 油罐防火堤,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防火堤的高度(1~2.2m;卧罐为0.5m),堤顶宽度(0.5m)人行踏步(两处),距立罐及卧罐的距离(罐高度的一半及3m以上),堤内的有效容积(固定顶罐为堤内一个最大罐容、浮顶罐为最大罐容的一半,半地下罐应大于高出地面部分的容量)等符合上述规定。
②防火堤中隔堤内的油罐设置应符合:当≥10000m3的罐时,应不多于2座;当为3000~10000m3的罐时,应不多于4座;当<3000m3的罐时,应不多于6座。隔堤应比防火堤标高低0.2~0.3m。
③管线穿越防火堤外应加套管,套管与管线间隙应采用非燃烧物严密填实。
④防火堤外设置的排水阀完好,并在正常时间保持关闭状态。
⑤防火堤内无树木及农作物,杂草高度不超过15cm;防火堤附近的树木,当位于两罐组(区)之间时,不应高出罐顶。
⑥覆土罐顶部附件周围5m内无枯草。
1.1.6 技术资料齐全
①油罐建设的原始资料: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资料以及油罐配件材质、图纸、附属设备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焊缝探伤报告,严密性及强度试验报告,基础沉陷观测记录;
②维护检修记录:设备卡片、清罐、修理及验收记录;
③储罐容量表等。
1.2 输油管线
1.2.1 管线工艺
①管线应分组合理,尽可能的满足油库收、发油、倒罐的油品质量和作业要求。
②管线的口径选择应合理。以使流速经济、安全并满足作业要求。
③管线应有适宜的坡度以利于自流放空。
1.2.2 管线敷设
①管线敷设的管座设置、热力补偿、及进入罐区、泵房、灌油间时的隔断等措施应正确并保持状态良好。
②管线穿越、跨越库内铁路和道路时,应符合穿越时其交角(不小于60°)、套管路轨面和路面的深度(0.8、0.6m),套管两端伸出边坡长度(不小于2m)的要求。管线跨越轨面和路面时,其净空高度(不小于5.5和4.5m),管线立柱边缘距铁路和道路的距离(不小于3m和1m)。穿越及跨越管段上,不得装阀门等管件。
③库内管线不宜埋设。库外埋地管线的管顶距地面,在耕地段不应小于0.8m,在其它地段不应小于0.5m。严禁将法兰管件等直接埋地(可设阀门井)。
④法兰符合技术标准,连接的螺栓齐整满扣,并不准加双垫和偏垫。管线焊缝无夹渣、裂缝等缺陷。
1.2.3 防护与管理
①钢管及附件外表面应涂规定颜色的防腐涂层;埋地管线的防腐绝缘或其它防护措施,应完好无脱落。
②钢管无严重锈蚀和麻点,法兰管件等不渗不漏。
③不放空的地上输油管线,每条管线在一个罐前安装用于泄压和管线放空用的胀油管应完好并开关标志明显。
④爆炸危险场所地面管线间距距离不足10cm时的跨线以及按规定每200~300m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1.2.4 技术资料
① 管网平面布置和纵断面图等设计资料以及管线的材质合格证及焊接、施工验收等原始资料齐全、准确。
②管线的维护、检修、试压、测厚等记录齐全。
1.3 阀门
1.3.1 阀门选型与安装
①阀门的结构型式、压力、口径等适合输送油品的双向流动、启闭状态明显等作业要求;适用于特殊场所的安全要求,如码头和油罐第一阀为钢阀等。
②阀门的安装要便于操作和维修,距管座的距离应大于100mm,且不得设在两管座中间。截止阀、止回阀、安全阀等安装方向应正确。
③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电动阀门的防爆等级不低于dⅡAT3。
④阀门连接正确,法兰螺栓紧力均匀。
1.3.2 阀体及结构
①阀杆无锈蚀,润滑良好,开关灵活,(手动DN150以下阀门12s内能打开,10s内能关闭),密封良好,不漏油、不串油。
②阀体大盖、支架、手轮等各处螺栓、紧固件齐全、满扣、无锈蚀。阀门外观无损伤、弯形等缺陷。
③阀体整洁、漆层完好、填料有效、无油迹。
1.3.3 维护管理
①所有阀门均应编号、易造成混油事故的阀门宜加锁,或实行严格的阀门开关复核制度。
②室外阀门保护罩完好,铸铁阀防冻措施有效。
③按规定检修、试压。在1.5倍工作压力下进行强度试验并合格。
1.3.4 技术资料
①阀门出厂产品合格证齐全;
②设备卡片,检修及试压验收记录齐全。
1.4 离心泵
1.4.1 运行与效能
①压力、流量平稳,油泵经常处于高效区运行,流量不低于额定流量的50%。
②运转平稳、无杂音,无异常震动。
③润滑、冷却系统畅通,选用的润滑油(脂)符合规定。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0℃。
④密封好。工作状态下,填料密封泄漏;轻质油不超过20滴/min;重质油不超过10滴/min。机械密封:轻质油不超过10滴/min;重质油不超过5滴/min。停止工作时,不渗不漏。
1.4.2 泵体与安全
①泵体完整、无裂纹及渗漏,外观清洁,轮轴见光,铜见本色,沟槽见底,无油迹。铭牌清晰。
②基础、泵座牢固完整,地脚螺丝及各部连接螺丝满扣、齐整、牢固。机座水平偏差不超过0.2mm/m。
1.4.3 仪表和附件
①压力表及真空表齐全、准确,压力表量程为额定量程的2倍,精度不低于1.5级。
②进出口阀门、止回阀、过滤器吸真空管线,安装合理,不堵不漏。吸入管径不小于泵的吸入口径;过滤器滤网(20~25目)净流通总面积为进口管面积的8~9倍。
③离心泵出口阀门应有良好的调节功能,以便控制输油时的初速度。
1.4.4 技术资料
①产品出厂合格证、说明书、易损配件图纸等原始资料齐全。
②设备履历卡片、检修及验收记录、运行及缺陷记录、易损配件图纸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1.5 齿轮泵、螺杆泵
1.5.1 运转及效能
①压力、流量平稳,无杂音、无异常震动。
②泵运行的实际流量和压力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不低于铭牌规定流量的90%。
③轴承密封好,工作状态下泄漏量不超过10滴/min,停止工作不泄漏。
④轴承润滑良好,温度不超过70℃。
1.5.2 泵体与安装
①泵体完整、无裂纹及渗漏,外观整洁,油漆完好,铭牌清晰,轴(轮)见光,无油迹。
②机座牢固,泵体安装水平,地脚螺丝紧固、满扣。机组同心度良好。联轴器防护罩完好有效。
1.5.3 仪表及附件
①压力表、真空表齐全、准确。压力表量程为额定量程的2倍,精度不低于1.5倍。
②需要对流量进行调节的应装设回流管。按规定装配的安全阀的定压为工作压力1.1~1.2倍,方向正确。
③吸入管径不小于泵的吸入口径;过滤器滤网(30~40目)净流通总面积为进口管面积的10~12倍。
1.5.4 技术资料
①产品出厂合格证、易损配件图纸技术资料齐全。
②设备履历卡片、检修等及验收记录、运行及缺陷记录齐全、准确。
1.6 往复泵
1.6.1 运行与效能
①压力流量平稳,流量不低于铭牌规定流量的90%,无杂音、无异常震动。
②润滑系统部件齐整好用,效果良好,无渗漏油现象。
③轴封泄漏。工作状态下,轻油不超过20滴/min;重质油不超过10滴/min。
1.6.2 泵体及安装
①泵体无裂纹及渗漏,外观整洁,油漆完好,铭牌清晰,轴(轮)见光,沟槽见底,无油。
②固定安装的往复泵,基座牢固,泵体安装水平偏差不大于0.2~0.25mm/m,地脚螺比紧固、满扣,管路中装有安全阀及回流管。
③缸体、填料箱、活塞杆安装后同心度良好,电动往复泵的传动皮带完好,松紧适度。盘车时传动灵活,无卡涩现象。皮带防护罩完好、有效。
1.6.3 仪表及附件
①压力表、安全阀定期校验、灵敏准确。
②回流管、进出口阀门安装合理,不渗不漏。
③吸入管径不小于泵的吸入口径;过滤器滤网(20~25目)净流通总面积为进口管面积的8~9倍。
1.6.4 技术资料
①产品出厂合格证等原始技术资料齐全。
②设备卡片、检修及验收记录、运行及缺陷记录等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1.7 真空泵
1.7.1 转行与性能
①运转平稳,无杂音、无异常震动。真空度达到铭牌规定的80%以上,泵内流水的温度不超过40℃。
②轴封填料装压适度,工作状态下泄漏为5~10滴/min。
③轴承温度适宜,滚动轴承的工作温度低于70℃。
1.7.2 泵体与安装
①泵体外观整洁,轴(轮)见光,沟槽见底,无油迹,铭牌清晰。
②机座牢固,泵体安装水平,地脚螺丝紧固、满扣。机组同心度良好。联轴器防护罩完好、有效。
1.7.3 仪表及附件
①供水装置水量充分,压力一般为0.05~0.1MPa。
②真空表、油位计、水位计齐全准确,真空罐、水箱及油、气、水管线安装合理,不堵不漏。
1.7.4 技术资料
①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齐全。
②设备卡片、检修及验收、运行及缺陷记录等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2、装卸油设施
2.1 铁路专用线及栈桥
2.1.1 专用线的安全距离要求
①铁路专用线一般应为平直线,其终端车位的末端至车档的安全距离符合20m的规定。
②装卸油品作业线中心线与库内非罐车铁路装卸作业中心线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20m(丙类油品为10m)的规定。
③距库内道路(消防道路除外),不应小于10m。
④距油库铁路大门不应小于3.2m(无附挂调车作业时,不应小于2.44m)。
2.1.2 栈桥
①铁路装卸油栈桥的桥面,宜高出轨面3.5m。其安全栏杆、两端及中间(每60~80m处)设置的上、下梯子,牢固可靠。
②装卸油栈桥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栈桥桥面材料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大于1MΩ。栈桥与罐车之间的搭桥应有防撞措施。
2.1.3 装卸油鹤管
(1)安全距离
①距铁路大门不应小于20m。
②甲、乙类油品与丙类油品合用一条线时,距离不宜小于24m。
当不同工作时,不定此限。
(2)鹤管的效能与管理
①装卸油鹤管升降方便,转动灵活,最小活动半径不小于3m。注油管能插入距油罐车底部200m处。
②装卸油设施应有能够控制灌装油品初速度和控制流速不大于4.5m/s的控制调节阀门等。
③鹤管密封性能好,不漏油、不进气。
④鹤管整洁,内外无锈蚀。
2.1.4 照明及防静电、防杂散电流等附属设施
①场所照明应良好。
②集油管、胶管等不渗不漏,完整清洁。
③栈桥及专用线的跨接及接地完好、有效。
④库外铁路轨道上的两组钢轨绝缘缝齐全、有效。
2.1.5 技术资料
①设计施工图纸资料及产品出厂合格证等齐全。
②各种检修、测试等记录资料齐全、准确。
2.2 公路装卸油设施
2.2.1 安全距离
①距甲、乙类油罐1000m3及以下为15m;1000m3~5000m3为20m;5000m3及以下为25m;距丙类油罐则分别减少12m;15m;20m。
2.2.2 场地
①场地应采用混凝土地面,不宜使用沥青地面,并应有坡向集油沟的坡度。排水沟应设水封井。
②车辆进出方便,不宜倒车并无碰撞危险。
③付油车(罐)位后边6m处的场地上应涂刷警戒线,以使等候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④场地照明应良好。
2.2.3 鹤管
①装卸油鹤管升降方便,转动灵活,最小活动半径不小于3m。注油管能插入距油罐车底部200m处。
②装卸油设施应有能够控制灌装油品初速度和控制流速的控制调节阀门等。
③鹤管密封性能好,不漏油、不进气。
④鹤管整洁,内外无锈蚀。
2.2.4 附属设施
①输油管线、过滤器、流量计、阀门、胶管、加油枪(灌油栓)等完好有效、不渗不漏。
②胶管跨线牢固,防静电卡子及接地装置测试并有效。
2.2.5 技术资料
①设计图纸、施工验收等原始资料齐全。
②检修及定期测试等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2.3 装卸油品码头
2.3.1 安全距离
①码头距油库容量1000m3及以下、1000~5000m3、5000m3的安全距离分别不少于35、40、50m;距铁路作业线不小于20m;距泵油房不小于15m。
②码头宜为独立的装卸油品作业区。与沿海河口的安全距离不小于300m,与内河客运码头及公路桥梁、铁路桥梁下游的安全距离不少于150m,与内河客运码头及公路桥梁、铁路桥梁上游的安全距离不少于150m。(专门装卸柴油和重油码头,以上三项距离可分别减小1/3)。但与内河大型船队锚地、固定停泊所、城市水源取水口的上游的安全距离,则不分油品种类,均不小于1000m。
2.3.2 码头及相关设施
①码头的建造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支柱坚固,平台平稳结实,无裂纹,钢筋不外露。
②码头输油管线上的阀门应采用钢阀;并在岸边适当位置上装设紧急关闭阀(如球阀等)。码头上的卸油管线应设止回阀。
③引桥灵活可靠,锚、链完好有效,护栏牢固,护舷装置完整,防滑措施有效。
④系缆桩无明显变形和腐蚀。
⑤趸船漆层完好,无严重锈蚀,不露金属本色。趸船上的机动舱、工作舱、办公室、生活间、备品间等完好、牢固。
⑥停靠需要排放压舱水或洗舱水油船的码头,应设置接受压舱水或洗舱水的设施。
2.3.3 电气、照明及通讯
①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及安装符合规定。
②装卸甲、乙类油品码头、趸船的照明灯柱和变配电间的设置位置,应在距离油船注入口水平方向15m,垂直方向7.5m外设置。仅用于卸油的码头,上述距离可分别减少为3m和1.5m。也可采用适合场所要求的隔爆型灯具及电器。
③照明良好。
④通讯、报警、信号灯(旗)等设施齐全,线路畅通,反映及时准确。
⑤接地装置符合规定,定期测试并合格。
2.3.4 技术资料
①码头设计、施工图纸及验收资料;机电设备、材料等的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等原始资料齐全。
②设备卡片、各种检修、试验记录等齐全、准确。
2.4 流量计
2.4.1 性能良好
①流量计转动灵活、平稳、无异常杂音。
②流量计精度不低于0.5级。
③流量表的实际流量应在其额定的某一粘度值下的流量范围之内。
2.4.2 表体与安装
①外观整洁,油漆完好、无油污。
②字盘分度值、字码清晰、没有影响读数的缺陷。
③机械流量表表盘应按说明书要求正确安装。
2.4.3 附件齐全有效
①流量计在压力 较大、有过载冲击、水击等条件工作时,管网系统中设置的保护装置应可靠、有效。
②流量计及其过滤器、消气器、整流器、恒流阀、进出口阀门、管线等配件选用安装合理,好用。
③二次仪表的防爆等级选型及安装布置符合《石油库电气安全规程》要求。
2.4.4 技术资料
①产品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等原始资料齐全。
②设备卡片、检修记录、检定证书等齐全、有效。
3、电气部分
3.1 发电机
3.1.1 运转与效能
①发电机运行电压保持额定电压±5%范围内。频率保持49~51HZ范围内。定子三相电流不平衡系统不超过10%。在额定功率下,短时间过负荷运行不超过下表规定数值。
过负荷电流为额定电流的倍数 1.1 1.12 1.15 1.25 1.5
过负荷时间(min) 60 30 15 5 2
②运行正常,各部温度不超过以下规定:定子线圈A级绝缘不超过65℃,B级绝缘不超过90℃;转子线圈温度不超过120℃;轴承温度不超过65℃;进出口风温差不大于25℃。
③滑环、整流子无火花运行。无剧烈震动,3000r•p•m振幅不大于0.05mm;1500r•P•m振幅不大于0.07mm。
3.1.2 机体与绝缘性能
①发电机、励磁机及冷却器外观清洁,漆层完好,铭牌清晰,零附件齐全、好用。
②发电机绝缘无裂纹和起泡现象,绝缘预防性试验合格。定子线圈的绝缘电阻与以前测定结果比较,不小于原值的1/3~1/5,转子线圈的绝缘电阻不小于0.5MΩ。轴承座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发电机中性点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3.1.3 仪表及零附件
①仪表及零附件齐全、好用。
②按规定安装的一、二次附属设备齐全有效。密封式通风系统严密,冷却水管无渗漏,无厚的水垢。
③发电机与供电网之间的联锁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3.1.4 技术资料
①产品出厂合格证、说明书、安装及试运转等原始资料齐全。
②运行记录、检修和试验记录、设备卡片等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3.2 变压器
3.2.1 运转与效能
①运行无杂音、变压器上层油温一般不超过55℃。
②一、二次引出线及其接点温度不超过70℃。
③变压器油色泽正常,油位在规定监视线内。
3.2.2 机体与绝缘性能
①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外壳、散热管、油枕、防爆管、套管等无渗漏、无锈蚀、无破裂。瓷件完整、无裂纹、破损、无放电痕迹,接线柱无烧伤、不滑扣。
②变压器的线圈与外壳间、高低压线圈间的绝缘电阻值不低于制造厂试验值的70%,或不低于下表数值。
变压器线圈绝缘电阻一分钟测量值 单位:M
额定电压
(KV) 绝缘
要求 温度(℃)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3~6 良好值
最低值 900
600 450
300 225
150 120
80 64
43 36
24 19
13 12
8
3.2.3 仪表及零附件
①电压表、电流表、温度计、油位计等主要表计齐全完好,指示准确。
②按规定设置的油枕、吸湿器、防爆管、瓦斯继电器、接地线和冷却系统等完好适用,线圈绝缘良好,零线接地系统电阻不大于4Ω。
③连接的组合导线、铜排等排列规则齐整。
3.2.4 技术资料
①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及设备安装及试运转、验收等资料齐全。
②运行记录、试验和检修记录等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3.3 高压开关柜
3.3.1 运转与效能
①高压开关柜的电压、电流、容量等参数在额定允许范围内。
②各连结点温度不超过70℃。
③运行中无异响,仪表和信号指示准确无误。
④继电保护齐全,整定值正确,动作可靠。操作机构灵活,分闸可靠,闭锁完整、齐全、分合闸标志明显。
3.3.2 主体和绝缘性能
①外观整洁、设备无积尘、油垢及杂物,铭牌清晰。
②盘、柜本体及盘、柜内设备各部件连接牢固,接触良好。
③带油设备无渗漏,油质合格,油位正常。套管清洁、无裂纹和放电痕迹;触头表面无严重烧伤,灭弧装置完整。
④动、静触头中心线应一致,接触良好;手车推入工作位置后动触头顶部与静触头低部的间隙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⑤绝缘预防性试验合格。
3.3.3 零附件及安全防护
①联锁装置、接地线、隔离遮栏及零附件等齐全。
②防潮、防尘、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有效。
③盘、柜的接地应牢固良好,装有电器可开闭的门,应以软导线与接地的金属构架可靠的连接。
3.3.4 技术资料
①设备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安装、试运转等原始资料齐全。
②设备运行、检修和试验记录等齐全、准确。
3.4 低压开关柜
3.4.1 运转与效能
①各种表计应指示正确,表面清洁无灰尘。
②各元件及接头无发热变色及氧化现象。
③灯光、音响反应应灵敏、正确。
④各设备、元件运行应正常,无异声异味。
3.4.2 主体与安装
①安装牢固、位置适宜,不易受潮,便于操作、观察和检修。
②闸刀开关、空气开关、接触器等,接触良好,压力适当,触头无松动、烧蚀和氧化。
③灭弧装置完整。电力电容器无膨胀、渗油。
④接地完好有效。
3.4.3 技术资料
①产品出厂合格证、说明书、配线图及安装、试运转等原始技术资料齐全。
②设备卡片、运行及检修记录等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3.5 电气线路
3.5.1 安全距离及线路间距、档距
①任何一级电压等级的线路,均不能跨越爆炸危险区的上空,通往该区域的线路应采用地下电缆。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的水平距离不小于杆高的1.5倍。
②线路间距、档距、弧垂、架设高度以及导线的最小允许截面的大小,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5.2 架空线路
①电杆垂直不歪斜、无下陷,木杆无腐朽,金属杆无锈蚀,金属件无严重锈蚀,水泥杆无裂纹和露筋。拉线松紧、角度适宜。
②线路导线无断股、松脱、碰线、树枝搭联。
③绝缘子无破损、瓷釉无裂纹和放电痕迹。
3.5.3 埋地电缆
①埋地电缆按规定设置的标志桩完整无缺。
②电缆头接触牢固,无发热,不漏胶、不漏油,绝缘无损坏。
3.5.4 技术资料
①出厂合格证、架空线路和平面图、电缆敷设图纸等原始资料齐全。
②运行及检修记录等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3.6 接地装置
3.6.1 接地装置的技术要求
(1)接地体
①导体的材质与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通常,埋地的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埋地的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扁钢或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100mm,其厚度不应小于4mm;角钢厚度不应小于4mm;钢管壁厚不应小于3.5mm。)在腐蚀性较强的土壤中,应采取热镀锌等防腐措施或加大截面。
②人工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2.5m。人工垂直接地体间的距离及人工水平接地体间的距离宜为5m。
(2)引下线
①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②引下线应以最短路径与接地体连接。
(3)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参见《石油库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3.6.2 埋地的人工水平接地体与埋地的人工垂直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搭接焊,其焊接长度必须达到:
①扁钢宽度的2.5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②圆钢直径的6倍。
③圆钢与扁钢连接时,为圆钢直径的6倍。
④扁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时,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并焊以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扁钢本身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焊缝高度在不小于4mm。
3.6.3 引下线上于距地面0.3m至1.8m之间设接卡时,其接触面积与螺栓规格,应符合下表要求:
接触面积(mm) 400 625 900 1600 2500
螺栓规格 M8 M10 M12 M16 M20
使用场合 室内 室外
3.4 技术资料
①接地装置的设计图纸、油库接地装置分布图应齐备、准确。
②接地装置的测试、检修资料齐全。
4、动力机械
4.1 电动机
4.1.1 运转与效能
①运行平稳,无异常声音,电流在允许范围内,电压变化不超过±10%。
②定子、转子温升和轴承温度在允许范围以内;A级绝缘不超过65℃,B级绝缘不超过80℃,E级绝缘不超过75℃,F级绝缘不超过100℃,H级绝缘不超过125℃;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
③滑环、整流子无火花运行。
④电机轴向窜动不大于规定值。电机的振动(双振幅值)不大于下表规定值。
同步转速(转/分) 3000 1500 1000 750及以下
双振幅值(mm) 0.05 0.085 0.10 0.12
4.1.2 主体结构
①符合使用场所规定的防爆要求(爆炸危险场所电动机应为隔爆型,其防爆标志为:dⅡAT3或dⅡBT3)。
②主体完整清洁,零附件齐全有效。外壳上铭牌清晰。有设备编号。
③电动机内部无明显积灰和油泥。线圈、铁芯、槽楔无老化、松动、变色等现象。
④防爆电机隔爆面无损伤。
4.1.3 零附件齐全、好用
①启动、保护装置齐全,轴承不漏油。
②接线盒、接头、密封盒挠性连接管等在1区采用隔爆型,在2区采用接增安型。
③空气冷却器效能良好,能满足电机温度的要求。
④接地装置完好有效。
4.1.4 技术资料
①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及安装、试运转原始资料齐全。
②设备卡片、检修和试验记录等齐全、准确。
4.2 汽油机
4.2.1 运转与性能
①油路畅通,汽化良好。电器系统完好。电源充足起动迅速。空气滤清器清洁。
②运转无异常振动和噪音,输出功率达到铭牌规定值的90%以上。
③运行中仪表指示正常,平衡,各部件无异响、漏油、漏水、局部过热、冒烟、发臭等情况。
4.2.2 主体结构
①基础、机座坚固完整,地脚螺丝满扣、齐整、紧固。
②外观整洁、漆层完好、铭牌清晰。各种仪表齐全。
③润滑系统良好,冷却系统畅通、不漏水、缸体内无水垢,各部联结牢固、畅通,散热性能好。
4.2.3 零附件齐全、好用
①各种仪表齐全、有效。
②工具及备用件齐全、好用。
4.2.4 技术资料
①产品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等原始资料齐全、有效。
②设备卡片以及检修和试运转记录等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4.3 柴油机
4.3.1 运转与性能
①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杂音,运转时水温、机油温度、机油压力、转速正常。各种仪表齐全,指示准确。
②燃油系统完好;冷却系统水量充足、畅通、不漏水。正常工作时水温在70~80℃;润滑系统畅通,油位符合规定,空气滤清器清洁。
③启动气源(或电源)充足,能够做到一次发动。
4.3.2 主体结构
①基础、机座坚固完整,地脚螺丝满扣、齐整、紧固。
②外观整洁、漆层完好、铭牌清晰。无锈蚀、无渗漏油、水、无水垢。
4.3.3 零、附件齐全、有效
①各种仪表齐全,指示准确。
②气泵、储气罐、水罐(池),油箱、排烟气、增压器等附属设备齐全、有效。
③工具及备用件齐全、好用。
4.3.4 技术资料
①产品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等原始资料齐全、有效。
②设备卡片、检修和试运转记录等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4.4 空气压缩机
4.4.1 运转与性能
①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无杂音。运行中滑动轴承温升不超过65℃,滚动轴承不超过75℃。
②排气压力和排气量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排气量不低于铭牌规定值的85%。
③压力润滑和注油系统完整好用,注油部位(轴承、十字头、气缸等处)油路畅通。油压保护在0.08~0.3MPa范围以内,有十字头的曲轴箱,油温不超过60℃,无十字头的不超过70℃;油位正常;压缩机机油质量合格。
④冷却系统畅通、不漏水,出水温度不超过40℃,压力不超过0.25MPa。
4.4.2 机体与安装
①主体完整、清洁,铭牌清晰,无脱漆、无油垢、不漏水、不漏油。汽缸、活塞、曲轴轴颈、活塞头杆、连杆十字头销无裂纹、损伤、缺陷。
②基础、机座坚固完整;地脚螺丝、各部螺丝满扣、齐整、坚固。
4.4.3 零、附件齐全、有效
①安全阀动作压力不超过额定压力的10%;压力调节器动力可靠;压力表、温度计、电流表、电压表等仪表灵敏、准确;安全护罩、对轮螺丝、锁杆等齐全、好用。
②电动机、起动器及配线合格。接地装置牢固可靠。
③进出口阀门及润滑冷却管线安装合理,不堵不漏。
④空气滤清器洁净。气源净化符合要求,洁净、干燥。
⑤储气罐(风包)无积水,试验压力不低于工作压力的1.5倍。
4.4.4 技术资料
①产品出厂合格证、说明书、易损配件图、安装及试运转等原始资料齐全。
②设备卡片、检修、试压记录等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5、消防设备器材
5.1 灭火器
5.1.1 性能与类型
①灭火器的类型适合于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危险等级及保护物品特点等要求。并不低于场所规定的最小配置数量要求。
②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应选用同一类型、操作方法相同,且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油罐区、桶装场地等露天场所不应配置卤代烷(1211、1301)灭火器。
5.1.2 设置与使用温度要求
(1)设置要求
①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②设置稳固,铭牌朝外。
③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④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的地点,必须设在此处时,应有保护措施。
(2)使用温度要求
化学泡沫灭火器:+4~+55℃;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55℃;干粉灭火器(贮压式):-20~+55℃;卤代烷灭火器:-20~+55℃;二氧化碳灭火器:-10~+55℃。
5.1.3 筒体和零、附件
①筒体外观整洁,漆层完好,无锈蚀。使用不超过规定年限;
手提化学泡沫、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清水灭火器6年;
推车化学泡沫灭火器各8年;
手提贮压干粉10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推车式或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各12年。
②喷嘴畅通,阀门严密,开关灵活。
③支架、车轮完整,各部螺栓紧固。胶管无较严重折裂、老化现象。
④按规定换药并试压。灭火药剂合格有效,压力或重量符合规定要求。
5.1.4 技术资料
①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等原始技术资料齐全。
②检修、试压换药或填充登记、存放地点布置图等齐全、准确。
5.2 消防设施(不包括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
5.2.1 油罐消防设施
①石油库根据规范要求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应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半固定式泡沫灭火或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②油罐消防冷却水系统,当单罐容量≥5000m3,罐高≥17m3时,宜设固定冷却水系统;小于前二值的,可设移动冷却水系统。
③阀门管件及泡沫和冷却水管线等,不渗不漏完好有效。
④泡沫产生器无堵塞、破损、封口玻璃中心有十字划痕且其厚度不大于2mm。
⑤油罐连接空气泡沫产生器的泡沫混合管下部设置的锈渣清扫口有效。
5.2.2 消火栓
①消火栓设置位置适宜,距路边不大于5m,距建筑物不小于5m。安装正确,启闭灵活,快速接头无损伤。周围1.5m内无杂物堆放。
②罐区消火栓的间距不宜超过60m。
③地上式消火栓的大口径出水口应面向道路;地下式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5.2.3 消防设施附件及其它
①各种泡沫枪、钩管、支架等齐全、整洁、摆放位置适当。消防水带盘卷整齐存放在干燥的专用箱内,不霉不烂。耐压力强度符合规定值。
②消防通讯设备畅通。声、光报警设备灵敏有效。
③消防通道完好、通畅。
5.2.4 技术资料
①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及有关设计安装原始技术资料齐全。
②检修及试验(试压)记录齐全、准确。
附录:
1、《设备技术档案》
2、《设备完整性检查表》
3、《设备日巡检记录》
4、《设备管理卡》
5、《设备验收单》
6、《设备检修计划》
7、《设备维修单》
8、《管道在线检验报告》
9、《防爆仪表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