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明确交接班的流程和内容,确保污水运行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污水处理场污水处理的交接班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 环境安全科负责污水运行人员交接班的管理,制定交接流程,检查交接内容,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4.2 污水运行人员严格按照此流程进行交接班。
5 工作程序和要求
5.1 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岗,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工作,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准离开岗位。
5.2 交班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5.3 接班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5.4 遇到下述情况不准进行交班:
5.5 正式办理交接班手续,双方认为无疑问时共同在交接班日志签字后交班人方可下班。
5.6 因交接班手续不全或交接班不清而导致的事故由接班人负责。
6 相关文件
6.1《污水处理场管理制度》
7 相关记录及保存期
7.1《交接班记录》 保存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