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保障员工作业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舒适度,依据人因工程学原理对产品初始设计阶段,以及员工作业过程中涉及的环境场所、动作范围、人机界面、负重程度、重复动作、疲劳程度等一系列人体功效方面进行识别、考量和改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CSMC各厂、生活区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3、定义
人因工程:人因工程学(Ergonomics或Human Engineering)又称工效学、人机工程学、人类工效学、人体工学、人因学等各种名称,是一门重要的工程技术学科。它是研究人和机器、环境的相互作用及其合理结合,使设计的机器和环境系统适合人的生理、心理等特点,达到在生产中提高效率、安全、健康和舒适目的一门科学。
4、权责
4.1 研发部门:负责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进行人因工程学评估改善;
4.2 EHS管理部门:负责评估、监督稽核本公司各岗位的人因工程风险;
4.3 IE工业工程部门:负责针对人因工程评估结果,进行改善和控制该风险;
4.4 作业部门:作业过程需进行人因工程识别和改善之相关部门(如W/H、FATP、PE、SMT、RMA、TE、IQC等),负责协助EHS、IE部门进行岗位危害分析和改善;
4.5 采购部门:相关仪器、设备、设施之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接洽处理相关改善需求;
4.6 财务部门:负责提供人因工程分析、改善等过程中需要之财务支持;
5、管理作业
5.1 人因工程识别
5.1.1 研发部门在产品设计阶段,对产品的外观和使用方法等方面进行人因工程评估,确保产品更人性化,符合客户的预期;同时设计开发对生产过程的策划,需考量人因工程学,避免工伤事故和其他危害事件的发生。
5.1.2 EHS部门需会同IE、作业部门对所有新的制程、环节、现场、仪器设备等进行人因工程分析,并形成评估报告。
5.1.3 EHS部门对各环节、现场识别时使用《制程人体工学检核表》(附件一)进行逐项检查,并与现场人员沟通,确保识别工作的全面有效。
5.1.4 作业部门如有对各之制程、环节、现场、仪器设备等有变更后,需通知EHS部门重新进行人因工程识别评估。
5.2 人因工程评估和改善
5.2.1 对《制程人体工学检核表》中发现的问题项目,EHS部门需填写《人因工程评估改善表》(附件二),进行问题描述和原因分析后,交IE部门进行评估改善。
5.2.2 IE部门依据工业工程设计原理,提出改善建议并进行改善。
5.2.3 EHS部门需对改善结果进行确认,并将评估改善报告呈EHS管代审核,具体流程参照《人因工程识别与改善作业流程》(附件三)。
5.3 人因工程评估改善中有涉及到仪器、设备、设施等,需要改善的,将由原采购之部门负责请供应商改善。有涉及到流程、作业方式等改善所发生的费用归属该作业部门。
5.4 所有相关部门均须配合公司人因工程的识别和改善工作,保障人员工作安全、健康和舒适。识别和改善过程中如遇问题无法决断,将予以提报EHS管理委员会裁决。
6、附则
6.1 本管理办法由管理处EHS负责解释。
6.2 如有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依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6.3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其增删修订报管理中心核准后生效。
7、附件
附件一《制程人体工学检核表》
附件二《人因工程评估改善表》
附件三《人因工程识别与改善作业流程》
8、参考文献标准
1、《安全人机工程学》 张力、廖可兵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
2、《人机工程学》 赵江洪、赵江洪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附件一:
制程人体工学检核表
附件二:
人因工程评估改善表
审核: 评估:
附件三:
人因工程识别与改善作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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