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卫生监督所对高温作业的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根据相关法规和部门要求,本次将重点检查存在高温作业的生产企业是否按规定组织从事接触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高温作业职业禁忌人员调离及采取的其他预防保健措施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使用职业禁忌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将依法督促其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卫生监督人员提醒,用人单位发现患有二期及三期高血压、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慢性肾炎、未控制的甲亢、糖尿病以及大面积皮肤疤痕等高温职业禁忌症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