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纪念日简介
2009年3月2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2、设立目的
1989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将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确定为“国际减灾日”,旨在唤起国际社会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敦促各国政府把减轻自然灾害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设立“国际减灾日”的同时,世界上许多国家也都设立本国的防灾减灾主题日,有针对性地推进本国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如日本将每年的9月1日定为“防灾日”,8月30日到9月5日定为“防灾周”;韩国政府自1994年起将每年的5月25日定为“防灾日”;印度洋海啸以后,泰国和马来西亚将每年的12月26日确定为“国家防灾日”;2005年10月8日,巴基斯坦发生7.6级地震后,巴基斯坦政府将每年10月8日定为“地震纪念日”等。2008年5月12日,我国四川汶川发生8级特大地震,损失影响之大,举世震惊。设立我国的“防灾减灾日”,一方面是顺应社会各界对我国防灾减灾关注的诉求,另一方面也是提醒国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更加重视防灾减灾,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国家设立“防灾减灾日”,将使我国的防灾减灾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加有效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3、重要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在全球气候变化和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损失不断增加,重大
自然灾害乃至巨灾时有发生,我国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严峻复杂,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剧。在这种背景下,设立“防灾减灾日”,既体现了国家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通过设立“防灾减灾日”,定期举办全国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4、开展活动
围绕5月12日“防灾减灾日”,国家减灾委决定从2009年4月底至5月中旬在全国集中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其中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同时,国家减灾委对各地、各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提出了要求,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一是开展中小学防灾减灾专题活动。宣传周期间,全国中小学普遍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专题活动。通过组织防灾减灾演练、主题班会、板报宣传、观看防灾减灾影视作品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主题活动,提高学生防灾减灾素养。二是开展各类防灾减灾教育活动。针对本地本部门主要灾害风险,立足群众广泛参与,有针对性地向广大干部和群众介绍灾害基本知识、防灾减灾基本常识和避险自救互救的基本技能。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演练。针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卫生防疫、自救互救、转移安置等内容,针对特定人群,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防灾减灾演练。针对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医疗救护等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和技能练兵活动。四是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各类媒体集中开展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活动。通过开设专栏、专题,播出有关专题片和影视节目,报道各地活动开展情况、防灾减灾措施经验以及取得的成绩,宣传防灾减灾政策法规,营造防灾减灾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