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名称 |
是否必备 |
1、江苏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称核准的相关证明文件 |
必需 |
3、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试运行的应提供试运行批复, |
必需 |
已投入使用的应提供监测资料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报告 |
必需 |
4、3名以上环境保护专业或者与申请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和经营方式相关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
必需 |
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名单及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履历、 |
必需 |
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从事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 |
必需 |
5、与所申请经营危险废物的特性、数量相适应的专用运输车、船清单, |
必需 |
并提供相应车辆的行驶证、加盖"道路危险货物专用章"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证、押运员证 |
必需 |
船舶的船籍证书、适航证等。无自备运输工具的,应提供与专业运输单位签定的委托运输合同或者 |
必需 |
运输工具租赁合同,以及相关单位的资质证明。 |
必需 |
合同应包括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及承运人抛洒、遗弃、倾倒危险废物的责任条款。 |
必需 |
6、包装工具清单及说明(包括种类、用途、规格、容积、材质、数量等情况,并附相关图纸或照片); |
必需 |
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清单及说明(包括名称、用途、规格型号、容积或面积、高度、材质或建筑结构类型 |
必需 |
标识标签式样、数量,并附相关图纸、照片和平面位置图);贮存设施设备清单, |
必需 |
并对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说明具体情况及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以及安全、环保等部门对贮存设施、 |
必需 |
设备的验收情况和验收意见。 |
必需 |
7、处置(包括预处理)设施、设备的详细情况,包括名称、规格型号、工作原理、处置能力、主要技术参数、 |
必需 |
制造商、生产日期或预计交付日期、投用或预计投用日期等情况,提供核心设备的结构图、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书、 |
必需 |
照片,是否符合有关环保标准、技术要求的详细说明;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工作原理、 |
必需 |
处理能力、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商、运行情况等,附核心设施、设备的结构图、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书、照片; |
必需 |
危险废物处置过程的污染物产生分析、预期处理效果分析或实际处理效果监测数据。试运行的, |
必需 |
提供环保部门的试运行批复。 |
必需 |
8、所申请经营的各类危险废物的处置技术和工艺的详细说明,包括工作原理、流程图、反应方程式等, |
必需 |
并提供处置技术和工艺的适应性说明,如有关处置技术和工艺的试验数据、鉴定意见或科学论据, |
必需 |
与其他处置技术和工艺在处置效果、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的比较。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的, |
必需 |
详细说明危险废物的去向、用途、接收单位的资质情况等(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已明确的可从简)。 |
必需 |
9、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文本和污染防治管理措施文本及相关证明材料。 |
必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