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当时的公司内部手册明确记载了堆芯熔化的判断标准,但事故发生后的5年间却一直忽视了这一标准。东电是根据验证事故应对的新潟县技术委员会的请求开展调查后,于本月弄清了上述事实。
东电在当天的记者会上道歉称:“对照标准,在事故发生第4天即2011年3月14日就已经能判断出堆芯熔化了。”但不过仍表示错误判断“对事故平息工作没有影响”。
东电最终在事故发生2个月后的2011年5月才承认堆芯熔化,在此之前一直解释称:“没有判断熔化的依据”。
据东电介绍,总部保管的《核能灾害应对手册》中写明了堆芯损伤比例超过5%时即可判定为堆芯熔化。但是,这一标准在公司内部并没有被很多人知道。
3号机组在测量仪器恢复正常后的3月14日凌晨5点3分时的损伤比例达到30%,1号机组也在上午7点18分时达到55%,两者均处于堆芯熔化状态。东电在向日本政府报告及向媒体说明时均坚持认为当时处于堆芯损伤状态。
关于未能在事故初期阶段判断出堆芯熔化的理由和背景,东电表示将邀请第三方共同参与内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