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标手”、颈椎病、腰椎病、视力疾病等,这些在白领阶层中相当普遍的疾患,却不是“名正言顺”的职业病,劳动者更别说去维权。来自企业的张华荣委员,非常关注这些新型职业病,积极在两会上建言献策,让我们看到了一位政协委员的责任担当。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经济转型及产业结构调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使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的职业病危 害因素更为多样、复杂。有资料显示,职业病危害出现从传统的煤炭、化工行业,向计算机、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蔓延的趋势。在一些发达城市,职业病的高发地正 从传统的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延伸。2015年修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6类,包含459项因素。而包括PM2.5、长期接触电脑 等新因素还没有纳入职业病危害因素范畴。应该说,该目录是于法有据的,因为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认定必须具备4个条件:患病主体必须是企 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在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应该受到极大的关注和呵护。毋庸置疑,职业病是妨碍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罪魁祸首。传统的职业病固然要高度 关注,积极防治,但新型职业病也不可熟视无睹。因此,防治新型职业病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首先,全国人大要做好新型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工作。在依法治国被提 升到前所未有高度的今天,立法工作一定要与时俱进,及时将新环境、新行业、新领域下出现的新问题纳入立法规划,从而做到有法可依。其次,政府相关部门及工 会组织要加强劳动监管,为防治新型职业病织造“防护网”。新型职业病的产生,与工作性质、劳动环境、劳动时间等密切相关,故而政府相关部门及工会组织要加 大这些方面的劳动监管力度,努力为劳动者幸福而有尊严的劳动创造良好环境。再者,媒体要为防治新型职业病提供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向社会鼓与呼。
新型职业病是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隐形杀手”,某种程度上讲,它们所造成的危害并不亚于某些传统职业病。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为了构建幸福中国,新型职业病真的该有人问有人管。 (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