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本次巡查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国务院安委办制定巡查实施方案,专门召开动员会,组织巡查组全体同志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前学习有关文件,研究被巡查地区相关情况。
二是17个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派出8名近年退出领导岗位的老同志和44名干部参加巡查。安监总局选配专家53名,及时调度汇总各巡查组工作情况。
三是各巡查组重点巡查了省级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检验省级政府工作成效。
四是各巡查组普遍采取了列席地方党政会议、受理社会举报、现场督导事故查处、与地方政府有关领导个别谈话、广泛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工作。
据介绍,经过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巡查组的共同努力,首次安全生产巡查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全面检查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8个省(区、市)党委、政府以及大部分市县党委政府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态度坚决、行动迅速,认真履行了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系统梳理了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各巡查组发现8个省(区、市)存在基层政府和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不完善,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滞后,化工、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以及城市运行、人员密集场所等仍然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信息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技防安防工程建设进展缓慢,职业健康工作尚未摆上重要位置等问题。
三是发现总结了一批安全生产的经验做法。如山西在11万户重点企业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天津制定出台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规定了18项企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广东增加基层专职安监员近1万名。贵州颁布实施了《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湖南18个县(区、市)退出了煤炭产业。江苏各地安全投入达15亿元。广西把安全生产知识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选调培训的重要内容。云南省委书记、省长对全省14个安全生产重点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集体约谈,要求安全生产必须作为“一把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