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禁止滥用酒精、药品及毒品政策》

   2017-03-27 25400
核心提示:1. 目的:为规范公司管理,提高生产力和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杜绝酒后上岗及督促员工合理使用药品,特制定本程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管理,提高生产力和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杜绝酒后上岗及督促员工合理使用药品,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  定义:

酒精饮料:是指供人们饮用的且乙醇含量在0.5%(vol)以上的饮料,包括各种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预调酒

特定药品:是指容易导致药物使用者产生瞌睡、眩晕、晕厥、视力障碍等副作用的药品(副作用详见药品使用说明书或医嘱)。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4.  作业流程:

4.1酒精管理

4.1.1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包括中午、值班和节假日值班时间)都禁止饮酒或饮含有酒精的饮料。

4.1.2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日召开内部会议或组织各类活动等,午餐一律不得饮酒(公司组织的特殊活动期间除外)。

4.1.3禁止任何人员在公司办公室、工作场所饮酒;禁止在受到酒精影响时进入工作区域。

4.1.4工作场所(岗位)或工作过程中,发现有饮酒后上班的人员或闻到满身酒气的人员,

要立即劝其离开工作场所(岗位)。

4.1.5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下酗酒和酒后驾驶。

4.2药品、毒品管理

4.2.1严禁任何员工在公司范围内使用、持有、出售、转让、接受、索要或购买管制药品、麻醉剂、兴奋剂及毒品;

4.2.2服用能引起嗜睡症状药物的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区域。

4.2.3因医疗和健康目的由医生开处方或从药店购得药品除外。

4.2.4禁止在工作区域内(任何地点)使用(食用)任何可能引起或者造成不可接受的工作表现、异常行为的受控药品或毒品。

4.2.5工作场所(岗位)或工作过程中,发现有精神恍惚或举止异常的人,要立即劝其离开工作场所(岗位)。

5.预防措施

5.1公司需健全本政策,落实措施,确保公司不发生任何涉毒、药品和酒精事件。

5.2公司行政部及车间负责人应组织公司员工学习、贯彻国家有关禁止毒品、药品和酒精的法律法规,说明其严重危害性,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预防控制能力;

5.3公司行政部和车间/部门负责人需定期对车间员工的工作状态进行巡查,对可疑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和跟踪。

6.所有进入公司工作区域的人员需严格遵守公司酒精、药品、毒品政策,如有违反本政策的,都应立即离开工作区域或所从事工作,直至不再受到酒精/药品/毒品的影响;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当地执法部门。

7.本公司保留对该政策进行变更、更正或修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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