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踩踏!2死20伤!安全责任制为何没防住?官方通报称因集中入厕导致拥堵

   2017-03-23 5321
核心提示:3月22日上午8时半左右,河南省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的学生上厕所时发生踩踏事故。截至22日上午11时45分,事故已造成2名学生死亡,2

3月22日上午8时半左右,河南省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的学生上厕所时发生踩踏事故。截至22日上午11时45分,事故已造成2名学生死亡,20余名学生受伤,受伤学生被送往医院救治。(3月22日中国新闻网)

  讽刺的是,河南省教育厅早在2016年12月12日就发出通知,从当日起至2017年3月底,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其中的重点,就包括治安、教学、建筑等多个领域安全隐患。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发生踩踏事故的当天,离此次安全大检查结束还有不到10天。

  而就在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发生踩踏事故的前几天,3月17日,河南全省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这次颇有指向性的会议就指出:“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话音未落,“2死20余伤”的踩踏事故就接踵而至。

  安全大检查还在“保质期”,旨在校园安全的会议还“余音绕梁”,形势可谓一片大好,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的校园安全更应当是上了“双保险”。毕竟,文件下达了,领导重视了,各个基层的校园哪有不彻底执行的道理?再加反反复复都在强调的“开学第一课”“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活动开展,校园安全的死角看起来也扫得差不多了。但“2死20余伤”的残酷事实却在打脸——校园安全依然有立于“危墙之下”的概率性。

  长期以来,校园安全的权重总是不如教育质量。有些安全教育尽管在计划中,但执行效果如何、能否成为常态,就纯属未知。比如应急疏散演练这样的常规安全教育,按理来说是应该认真落实在中小学校的安全教育课程和校本课程中,并尽量做到中小学校每月一次的演练频率。如果真能保质保量的执行,一次课间上厕所又怎么可能有“2死20余伤”如此大的“杀伤力”?但如果等到付出生命代价,又开始“自上而下的全面重视”,是不是有些晚了呢?

  校园安全,别再靠“检查”“会议”来推动,其自身也到了该全面向自觉型转变的时间节点了。前几年,当校车安全事故、校园周边侵害学生事故一次次地拉响警报之后,制度和执行的“补锅”才到,各种投入也随之到位。校园安全总在后知后觉,大概是基于自我经验的过度自信,认为中小学生的活动范围和行为能力,皆在校方的掌控之中。这种心态,已无法适应当下校园安全的新常态。对于安全的缺课,校园要赶快补上,更应该让它成为能够让学生们受益终生的真本领。这比事后“某某责任人被控制”“全面开展大检查”诸如此类的后续报道,要来得更加实在。

 

家长曾反映安全隐患

记者获悉,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创建于1998年,是一所六年一贯制完全小学,现有在校生1000余人,教职工近百人,2008年1月曾获濮阳市“安全文明学校”荣誉称号。

“孩子的安全最让家长揪心。”一名学生家长向记者透露,早在2016年9月秋季开学不久,就有家长在网上反映出行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记者查阅发现,2016年9月7日,有网友反映,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东校区上下学交通拥挤,车辆横穿,摊点混乱,严重影响孩子安全出行和饮食安全。建议教育部门负总责;交管部门在该路段限时管控,控制车辆进入;综合执法部门对摊点进行规范经营;食药监部门对食品加强安全监管。同时希望各有关单位不要一阵风,要形成长效机制。

2016年10月24日,濮阳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回复称,县公安局在红旗路北街口设立“护学岗”,指派值班人员负责高峰期的指挥疏导,并在国庆路北街口设置每天早6时至晚9时“禁止机动车左转弯”标志,并安装了“禁左”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县执法局加强对第三实验小学周边违章流动摊点的监管,确保学生上下学期间道路畅通。

安全责任制早有安排

“痛定思痛,谁也不愿发生这样的事故,但不管是什么原因,与相关人员的责任心有关。”河南一位不愿具名的教育界人士坦言,“河南并非没有校园安全责任制,甚至还很严格。”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自2015年以来,河南相关部门已多次就校园安全出台规定。

2015年1月,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由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4个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指出,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都要指定一名校舍安全专管员。学校每半年都要进行一次全面校舍安全自查和整改,各级教育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情况组织一次排查。校舍排查鉴定结果和新建校舍信息将及时录入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该《意见》要求,对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要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学校存在校舍安全隐患不报告的,将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而对于学校报告而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未及时排除校舍安全隐患的,将依法追究当地政府分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河南省教育厅的一个通知则明确提出,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学习和掌握牵扯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范和要求,完善充实学校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安全措施,狠抓责任落实,严肃追究由于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形成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既然规定这样明确,为何还会发生这样的伤亡事故呢?”一些受访家长仍然不解。(记者 赵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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