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回了趟老家。农村的夜晚,夕阳西下、小桥流水人家,炊烟袅袅、柳絮残花随风舞。
突然不知从哪里飘来一股怪味,浓重的塑料烧焦的味道,四处看去才知道原来是街道旁边的垃圾收集站,不知是谁点着火在烧。细数下来整个村庄的差不多大大小小十几个都在烧。应该是垃圾转运的人懒得转移,现场焚烧处理罢了。
一路返回市里,沿途穿过村庄数个,这味道伴我一路,不禁让我在心底里鄙视村长、鄙视环保部、鄙视政府,可联系当下,社会又给了环保多少该有的重视?
4月4日,环保部长陈吉宁突击检查燕山石化,20分钟等不来一本环保台账……后来,该厂的厂长和环保负责人被就地免职,相关隐患于17年年底前完成整改。环保部长的检查只不过是把隐患识别出来,公示、政府公告,该整改的问题还是要9个月才能改完,不过他带给厂长和环保负责人调任它地机会,从HR角度说也算是一大功劳。
4月16日,环保部督查组到济南某公司检查,受阻、并被非法拘留。这说明山东民风彪悍,可现实是多少人冒着上级领导下来吃拿卡要,也是被骗怕了。具体细节不知道,如果环保部长自己开车微服私访,会不会也在北京遇到这情况?
想当年乾隆爷微服私访时,不是也在浙江被金矿老板收于矿山上,打工数日才得已脱身,不过这也倒帮了四爷识别出民风不古、官官相护,惩处了大批贪官。
且看这次环保部作为钦差大老爷受阻于济南府的事件如何收场,估计又是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当事人被处理的续集。细想也自然,钦差大老爷怎么能比得上吾皇的觉悟和认识,官员尽职与否,谁都看得出;处理与否,可不是一般人决定的了得。
现在姑且这样,那么在古代环保到底是怎么管的?哪个部门具体负责?有什么具体法规?触犯红线该如何处理?
网络搜集后整理了一下,不妨借鉴着看看。
一、中国历史上都是设立环保机构的,它们谓之“虞”、“衡”,许多朝代都有设立。相传最早的虞官产生于传说中的五帝时代。《史记》中说,舜帝时,任命9官22人,其中之一便是虞官伯益。照此推测,我泱泱大中华,环保管理的历史可以追溯至4000年以前……
先秦时期,对虞和衡就有详细的记载了。细化至山虞、泽虞、林衡、川衡之分。山虞负责制定保护山林资源的政令,林衡为山虞的下设机构,其职责是负责巡视、检查、调配人员、督查执行情况,相当于现在环保执法大队。泽虞和川衡的机构架设与山虞林衡一致,只不过它们负责管理大川和鱼蟹。
唐代以后,虞、衡兼管的事务多了起来,主要有京城街道绿化、山林川泽政令、苑囿、狩猎、某些物资供应等,主要工作还是环保范畴。
明清时期,设虞衡清吏司专管川泽、采捕、山林陶冶之事。大明律规定:“冬春之交、不施川泽;春夏之交,毒药不施原野。”同时规定名胜古迹禁止砍树和放牧等等。
二、环保法规严苛,且全健。古代社会人们对自然的依赖程度较高,通过千百年的磨砺,让他们更加知道爱护自然的重要。
春秋时期,群猴相争,法家得势。环保法规制定残忍,但效果卓越。《韩非子.内储说》中记载,“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这不禁让我想起那些偷排各类废物,尤其是危废的企业,如果我们“断其手”效果会怎样?
《管子.地数》中“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管老儿的狠劲在词令里可见一斑。
《汉书.五行志》里说,“秦连相坐之法,弃灰于道者黥。”虽然嬴政用刺面取代了断手的酷刑,但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环保的理念还是如出一辙。我个人倒觉得这招比断其手更值得人玩味。
后代在法律上的处罚有所减轻,不过按现在的标准来看,仍是让人瞠目结舌。比如《大清律》中规定:“盗园林树木者,予以刑事制裁。”按现在的标准来看,这不应为虞衡清吏司管辖,应该直接送至吏部大刑伺候。
三、环保治理从上至下易,从下向上难。对于破坏环境的处理,历代都是严加惩处,刑不上大夫在这可不好使。
公元713年,唐朝忽然刮起一股子争相用奇珍异兽皮毛制作奇装异服的风气,导致乡土间滥捕珍禽野兽,哀鸿遍野。唐玄宗即位后,命令宫中所有奇装异服一律送至大堂,当众统一销毁,并不允许宫中在穿戴锦绣珠翠之服,这才止住此风。
公元1410年间,土豪勾结奸商以贩卖旧木供应造办为名,大肆盗伐五台山山林,导致树木几乎被砍光,后来经永乐皇帝成立专案组,亲自督办才保住了五台山的郁郁葱葱。
《清实录》记载了雍正帝在1734年下谕旨禁止进宫象牙制品的事例,这也算是国内较早的禁止象牙制品的法令了。
古人从机构设置、法规制定、上传下效,对环保加大整治力度,效果如何无法用绩效数据考量,也无法从史料中得到相关信息。但至少我们这一代生下来时,曾经看到过青山绿水、碧海蓝天,而且也亲自见证过消失的门前小溪、肆虐的十面“霾”伏。不知道我们的下一代,生下来时,还能否经历我们走过的旅程,抑或他们也在想,“之前的古人留给过我们什么东西”。
你会说,古代的环保管理体量与现在是不在一个当量级的。但思考方式、管理模式、重视程度、机构设置等等是我们当下完全可以借鉴的。
环保不止于当下,我们要鉴古而知今,做在当下,着眼于未来。结合古今,谈几点当下环保管理的建议:
一、基层政府推行ISO14001贯标认证,环境管理体系是将环境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重点关注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变化,它关注的重点是社会与相关方,而这正好与基层政府的管理方向不谋而合。对于基层政府而言,它的服务客户就是人民,而人民关注的焦点就是政府提供的服务效果与环境改善与否。说白了就是以人民的名义管理环境……
二、尽快建立类似交通法的宣贯机制。目前环保管理的重点在企业,但实际上基层百姓对环保法规的认识缺乏势必影响发挥人民监管的优势。对百姓宣贯环保法规,既可以增强其环保意识,同时也能最大化减少百姓与企业、百姓与政府间关于环保项目监管、立项的对立问题。最近邻避事件不断增多说明,不是百姓越来越懂环保法了,而是百姓越来越关注“环保”二字,反而不关注环保本身。对百姓和企业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三、加大环保法规处罚力度,严格执法。当年管仲在齐国推行“凯恩斯主义”时,实行“放活微观、管制宏观”的治国政策,力推的官山海也未必人人遵守。管老儿,如何做的?“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我去……这分明是无毒不丈夫啊。抛开其资源控制论不谈,单说他环保执行力,断脚的爷们是最有说服力的。或者看看人家酒驾的处理,是否有可借鉴之处?
四、形成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体系,首要的是推行各部门一把手负责制。ISO9001中,七项管理原则,QMP2就是领导作用。一个组织事业的成败关键在于领导者。领导者重视的事情才能切实的办好。当下叫一把手工程,古代叫“上有好之下必甚焉”、“楚王好细腰,宫女多饿死”,厉害程度可见一斑。如今环保部推行垂直管理,人事由上级环保部门直接任免,监管却在辖区内继续实行。这就好比我们村成立了拆迁队,大队长、二队长、三队长等等各小头头都是镇上派下来的。当要拆隔壁老王家的房子时,拆迁的队员们都是老王他家亲戚,村长是他二大爷,书记是他舅子头,会计是他大侄子。我问,各个大队长们能不能把老王家房子拆了?
垂直管理是好,可是不重新洗牌,老是在原有的圈子里,让这些有着错综复杂关系的人去干,除非派给他们警察机器,不然还是一样。你看《人民的名义》是不是若有所悟?
算了多了不说了,曾国藩说,“当读书、则读书,心无着于见客也;当见客,则见客,心无着于读书也。一有着,则私也。灵明无着,物来顺应,未来不迎,当时不杂,既往不恋。”
干好当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