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光明区卫生监督所对一家在办公室摆放烟灰缸且拒不整改的公司开出了全市首张罚单,罚款金额为5000元。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明确规定,室内工作场所禁止吸烟,并且不得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
此案例不仅再次彰显了深圳市在控烟工作上的坚定决心和严格态度,也向广大企业和个人发出了明确的信号:必须严格遵守控烟条例,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清新的办公环境。
“老广”做生意,除了发财树、招财猫,烟灰缸也是常见的“镇店之宝”。
客户来了,烟都不给抽一口,生意不想谈了?“那我走?”
故事要从半年前的一张罚单说起。
2023年9月22日,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一个工业园内,某公司的副总经理办公室烟雾缭绕,老板和客户之间把“烟”言欢,像极了18年后重逢的老友。
不用说,桌上的烟灰缸肯定塞满烟头。
很不巧,这一幕给执法人员给撞上了。
这头客户前脚刚走,那边光明区卫生监督所的同志就上门了。
别误会 ,他们只是循例来看看这片工业园的职业病防治搞得怎么样,比方说有没有按规定安排工人做职业健康检查?
但很多人不知道,控烟其实也是“卫生监督”的一环。
在这家公司查阅资料时,卫生监督员一眼就发现了桌上的烟灰缸、烟头和烟灰,他们随即提醒负责人:要赶紧把烟灰缸撤走。
室内工作场所禁止吸烟,不可以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八条、第十条。
“我们都不吸烟,烟灰缸和烟都是给客户准备的。”公司负责人略显委屈。
“那也不可以。”在法律面前,卫生监督员“企到好硬”(丝毫不让步):
“你作为公司的管理者,有义务劝阻客户的吸烟行为,或者让客户到室外吸烟区吸烟,更不能在室内工作场所摆放烟灰缸。”
随后,卫生监督员调取了执法系统的后台记录,发现这家公司已经不是“初犯”。
2022年4月,卫生监督员过来公司巡查,就已经在办公室发现了烟灰缸,当即依法给了个“警告”,责令立即整改。
依据控烟条例,如果24个月内没有整改,那就得罚款了,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结果时隔将近一年半,我们这次又在他们办公室里发现了烟灰缸,依法必须予以罚款。”深圳市光明区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部负责人朱向阳说。
2023年12月1日,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向该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000元。
该公司也“乖乖”认罚,缴纳了罚款,成为深圳首个工作场所控烟不力被处罚的经营主体。
该老板认真吸取教训,以后再也不在办公室摆放烟灰缸了!
来源:景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