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1999年4月5日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1999)251号《关于同意设立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批准,由兰州铝厂、兰州经济信息咨询公司、兰州永达工贸有限公司、兰州铝加工厂和兰州兴铝商贸部等五家单位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9年4月14日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注册号:6200001050577;成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18,500.448万元;法定代表人:冯诗伟;公司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316号;公司的经营范围:铝冶炼、铝材加工、批发零售、技术培训;公司营业期限:1999年4月14日至2049年4月14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80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00年6月23日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网下向法人配售和向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82,593.12万元,并于2000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兰州铝业”,股票代码:600296。股票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9,500.448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145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1月8日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取网上、网下同时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216.9811万股,实际募集资金100,000万元;2004年5月18日,经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以总股本41,717.429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经上述发行和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4,232.6578万元。 2004年度本公司原发起人兰州永达工贸有限公司、兰州兴铝商贸部和兰州铝加工厂将其所持有公司股份45.9095万股转让给兰州铝厂,该股权转让完成后,兰州铝厂持有公司23,132.3924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65%。2005年3月28日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兰州铝厂将其持有的部分国有法人股共计15,185.1442万股转让给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该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5,185.1442万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兰州铝厂持有公司7,947.2482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65%,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经营范围:
铝冶炼、铝材加工、批发零售、技术培训。